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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空气化学因素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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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0936的本部分规定了符合GB/T 20936.1—2017要求、用于工业应用和商业安全应用的Ⅱ类可燃气体探测器的选型、安装、安全使用及维护的指南和操作规程建议。本部分适用于通过惰化排除氧气而不是排除可燃性气体或蒸气实现防爆要求的氧气探测器。本部分是实践知识的汇总,适用于利用气体传感器的电子信号形成仪表读数,同时启动预设声光报警,或启动其他装置,或上述动作的组合,显示出现可燃性或潜在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空气混合物的设备、仪器和系统。由于可燃性气体/空气混合物的集聚可能对生命和财产造成危害,可用这样的设备发出警告,作为降低危险的方式。也可用于启动特定的安全措施(例如,设备停机、疏散、启动灭火程序)。本部分适用于所有新安装的永久装置,如果可行,也适用于在用的永久装置。本部分也适用于新的或在用的临时装置。本部分也适用于便携式或移动式探测器(无论其年代或复杂性)的安全使用。由于大部分这种类型的现代设备还包括贫氧探测和/或特定有毒气体传感器,对于这些设备,也给出了附加指南。本部分中可燃性气体应包括可燃性蒸气,有特殊说明的除外。本部分仅适用于Ⅱ类设备(用于工业和商业安全应用,在按照GB 3836.14划分区域的场所使用的设备)。本部分的设备包括:a) 固定式探测器;b) 移动式探测器;c) 便携式探测器。本部分不包括下列设备,但可以提供有用信息:a) 仅探测不燃性有毒气体的探测器;b) 仅用于分析或测量的实验或科研设备;c) 煤矿瓦斯气体环境用探测器(Ⅰ类设备);d) 仅用于过程控制的探测器;e) 用于炸药制造和加工的探测器;f) 用于探测由粉尘或薄雾在空气中形成潜在可燃环境的探测器;g) 不用于点位测量的开放路径探测器。
GB/T 27476的本部分规定了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安全的通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检测实验室,校准和科研实验室可参照使用。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场所内的实验室,其他场所的实验室可参照使用,但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GB/T 27476的本部分规定了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与机械因素有关的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检测实验室,校准和科研实验室可参照使用。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场所内的实验室,其他场所的实验室可参照使用,但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GB/T 27476的本部分规定了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与非电离辐射因素相关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给出了非电离辐射的限值要求,并提出了详细的建议,以防止这些辐射引起的伤害或者由于使用这些辐射引起的其他伤害。本部分不包括非电离辐射全面的使用处理和安全要求。本部分不包括在实验室以外的工作场所以及为了医学目的而进行的非电离辐射曝露。本部分不包括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医疗检查时可能曝露的非电离辐射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场所内的实验室,其他场所的实验室可参照使用,但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GB/T 27476的本部分规定了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中与化学因素有关的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检测实验室,校准和科研实验室可参照使用。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场所内的实验室,其他场所的实验室可参照使用,但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健康安全的管理、计划和设计、教学工作环境、服务、教学区域设备、工具和加工有关健康安全的通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大学和相关机构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移动实验室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及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陆地使用的可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化学因素和物理因素(不含电离辐射)检测的移动实验室。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检测实验室技术要求的验收规范,包括设计与建设验收的总则、选址及平面布局、建筑结构及装饰装修、给排水系统、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建筑电气、气体管道、实验室家具、智能与控制、安全与防护、节能与环保、设计审查及使用验收等。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检验检测实验室的设计和建设,以及建设方对设计文件的审查和使用验收。本标准不适用于生物安全、动植物检验、净化及医学实验室。
为了使小型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在设计方面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高温高压及以下参数、单机容量在125MW以下、采用直接燃烧方式、主要燃用固体化石燃料的新建、扩建和 改建火力发电厂的设计。小型火力发电厂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电子工业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职业安全卫生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工业厂房、仓库以及具有电子工业性质的实验、教学设施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电气工程电磁兼容的设计、施工、检测及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原则和接触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健康检查的内容和周期。本标准适用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和报告编写格式等。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基本要求、职业危害的识别、评价与管理、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控制、辅助设施、应急救援、评估等内容,同时适用于钢铁工业的焦化、热处理加工及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的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控制。本标准所指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包括原(燃)料储运、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和钢压延加工生产单元。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及生产活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控制。本标准不含电离辐射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铸造作业职业卫生防护的职责与基本要求、职业接触的危害识别与健康风险评估、典型铸造作业职业卫生防护,并提出铸造作业主要岗位职业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指南卡。本标准适用于汽车铸造中砂型铸造作业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控制,特种铸造作业可参照采用,见附录A。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目的、范围、方法、程序、内容以及质量控制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及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本细则适用于采用钻爆法施工的各级山岭公路隧道。对于采用盾构法或沉管法施工的公路隧道,其平纵设计标准、建筑限界及结构设计原则等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家具制造过程中自动封边机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作业场所与环境要求、加工操作要求、机床维护保养要求、物料搬运要求和防护用品使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家具制造中所使用的自动封边机(以下简称“封边机”)。其他半自动封边机和手动封边机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木制家具制造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评价依据、评价范围、主要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前期准备、评价的实施和报告书的编制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木制家具制造业存在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