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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气检测

发布日期: 2024-06-21 17:34:53 -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29日 15:22

低压电气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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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00.87-2011电工术语 电力市场

GB/T 290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市场的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适用于与电力有关的学科和技术领域。

GB/T 3482-2008电子设备雷击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电压1 000V(AC)或1 500(DC)以下电子设备模拟雷击试验的试验条件、试验电路和试验程序。本标准适用于电子设备的模拟雷击试验。

GB/T 3859.1-2013半导体变流器 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 第1-1部分:基本要求规范

GBT 3859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可控和(或)不可控电子阀器件的所有半导体电力变流器和半导体电力开关的性能。电子阀器件主要有半导体器件,包括不可控器件(即整流二极管)和可控器件(即各种晶闸管和功率晶体管)。可控器件可反向阻断或反向导通,可借助电流、电压或光控制。假设非双稳器件在开关状态下工作。本部分主要从总体上规定对变流器的基本要求,以及适用于把交流电变换为直流电或把直流电变换为交流电的电网换相变流器的要求。假如其他类型的电力电子变流器尚无产品标准,本部分的内容也适用。这些特定的要求适用于进行功率变换、换相(例如:半导体自换相变流器)或特殊用途(例如:直流电动机传动用半导体变流器 )的半导体电力变流器,或已知特性的组合(例如:电传动机车车辆用直接直流变流器)。本部分适用于未被专用产品标准涵盖或特殊性能未被专用产品标准涵盖的所有电力变流器。电力变流器的专用产品标准应参考本部分。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本部分涉及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的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GB 4706.82-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房间加热用软片加热元件的特殊要求

GB 4706.1-2005的该章以下述内容代替:GB 4706的本部分规定了软片加热元件的安全。本部分适用于预定安装在建筑物内为其所在的房间加热的软片加热元件,其单相装置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装置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按照说明中安装在建筑物内,达到要求的危险防护等级后,软片加热元件即成为加热单元。

GB 4793.1-2007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1.1.1 本部分适用的设备GB 4793的本部分规定了预定作用、工业过程用以及教育用的电气设备的通用安全要求,当在1.4的环境条件下使用时,这些符合下列a)~d)定义的任何一种设备可以配备计算装置: a) 电气试验和测量设备 是指用电气方法试验、测量、指示或记录一个或多个电量或非电量的设备,也包括非测量设备,如信号发生器、测量标准器、电源、换能器和发射机等。 注:除了设计成仅嵌装在其他设备上的面板仪表外.所有指示和记录用的电气测量仪器(1.1.2的那些设备除外)均在GB 4793的范围内。嵌装式面板仪表被认为是元件,仅需要满足GB 4793的相关要求,或者作为嵌装这些仪表的设备的一个部件满足其他标准。 b) 电气控制设备 是指将一个或多个输出量控制在特定量值的设备,而且每一个量值由手动设置、本地或远地编程,或者由一个或多个输入变量来确定的。 c) 电气实验室设备 是指测量、指示、监视或分析物质的设备,或者用于制备材料的设备,包括体外诊断(IVD)设备。 这种设备也可用于实验室以外的地方,例如自我检查用的IVD设备就可以在家庭中使用。 d) 预定要与上述设备一起使用的附件(例如样品处理设备)。1.1.2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设备 不适用于包括在下列标准范围内的设备: a) GB 8898(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 b) GB 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c) GB 4943(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但1.1.3规定的设备除外); d)GB 9706(医用电气设备); e) GB/T 15283(0.5、1和2级交流有功电度表); f) GB l9212(电力变压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 g)IEC 60204(电气机械控制装置); h)IEC 60364(建筑物电气装置); i)IEC 60439-1(低压开关装置和控制装置)。1.1.3 计算设备本部分仅适用于组成本部分范围内的设备的一部分或设计成仅与设备一起使用的计算机、处理器等。 注:在GB 4943范围内的并符合其要求的汁算装置和类似设备被认为适合与本部分范围内的设备一起使用。但是,GB 4943对防潮和防液体的某些要求没有本部分严格。如果潮湿和液体引起的危险可能会影响符合GB 4943的设备,而且该符合GB 4943的设备如果又与符合本部分的设备一起使用,则使用说明要规定出所需要的任何附加的预防措施。

GB 5226.3-2005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1部分;电压高于1000Va.c.或1500Vd.c.但不超过36kV的高压设备的技术条件

GB 5226的本部分适用于电气和电子设备与机械系统,包括以协同方式在一起工作的一组机械,但不包括系统更高层次的方面(例:系统之间的通信)。  本部分可应用于额定电压高于1000Va.c.或1500Vd.c.。但不超过36kV和额定频率不超过200Hz的情况下工作的设备或设备的部件,对较高的电压或频率,需满足特殊要求。 在本部分中“高压设备”一词也覆盖了作为再高压下工作的设备整体中部分的低压设备。除非特别注明,本部分中的技术条件主要适用于高压下工作的部分。这些技术条件引用GB 5226.1-2002,亦适用于高压设备。 本部分所覆盖的电气设备是从电源到机械电气设备的连接点处开始的(见5.1)。 本部分是一个应用标准,不限制或约束技术进步。它不包括所有技术要求(如保护、联锁或控制),这些要求是其它标准或规则为保障人身免受非电气伤害所需要的。有特殊要求的各种类型机械对安全性可提出特殊要求。  本部分具体适用于,但不限于3.26所定义的机械。(附录A列出的机械,其电气设备属本部分范围) 下述机械的电气设备可以附加特殊技术要求: ——露天使用(例:在户外或其他的保护性建筑之外)的机械; ——使用、处理和生产易爆炸的物质(例:油漆或锯屑)的机械;  ——在易燃和易爆的环境中使用的机械; ——在使用或加工某种物质时存在着特殊危险的机械; ——矿山机械。 直接用电能作为加工手段的动力电路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GB/T 5226.31-2017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31部分:缝纫机、缝制单元和缝制系统的特殊安全和EMC要求

GB 5226.1—2008中第1章由以下内容替换:本部分适用于为工业用途专门设计的缝纫机、缝制单元和缝制系统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本部分所论及的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入端开始(见5.1)。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1 000 V或直流1 500 V,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本部分不包括全部要求(例如防护、联锁、控制),这些要求是其他标准中保护人员免遭非电气危险所必要的。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干燥和洁净场所并且缝制干式缝料(如工业布料)的缝制单元和系统。对于在潮湿和污染场所使用的缝纫机单元和系统应采取更严格的措施,该措施需要制造商与客户达成一致。缝纫机电气电子设备产生的噪声并不视为一种相关伤害,因此GB/T 5226不包含任何有关噪声的特定要求。

GB/T 5226.33-2017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33部分:半导体设备技术条件

GB/T 5226的本部分规定了半导体设备相关的制造、测量、组装和测试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设备及系统的安全要求。本部分所论及的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入处开始的(见5.1)。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1 000 Va.c.或1 500 V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对于更高的电压或频率,可能需要特殊的要求。本部分包括针对电气安全隐患的防护措施和针对非电气安全隐患的电气联锁保护电路,但不涵盖由其他标准或法规规定的对人身安全保护的所有要求(如化学品危险、机械危险、辐射危害)。每种类型的机械适应其特定要求以提供足够的安全。下列半导体制造设备的电气装置应提供附加和特殊技术要求:——使用、加工或生产易爆材料;——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当生产或使用某种材料时有特殊风险;——作为起重机械(包括在IEC 60204-32)。本部分不包括半导体设备的性能或功能特性规范。本部分不涉及对人类健康可能造成影响的源于半导体设备的排放(如电磁场,噪声)。本部分没有规定电磁兼容性(EMC)的要求。

GB 5959.2-2008电热装置的安全.第2部分:对电弧炉装置的特殊要求

GB 5959的本部分适用于如下电热装置:——直接电弧加热炉,如:直接电弧炉、埋弧炉、电弧加热钢包炉;——间接电弧加热炉。

GB/T 5959.11-2016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11部分:对液态金属电磁力作用装置的特殊要求

GB/T 5959的本部分适用于以电磁力为主对液态金属作用的装置,包括:--低频液态金属电磁(感应)搅拌或输送装置;--以电磁场影响浇注过程的装置;--直接受电磁搅拌、输送或浇注装置影响的部件。应用举例:--铸造机、电弧炉、钢包等的搅拌装置;--用于排空或加注炉子、流槽或铸模的液态金属的输送;--液态金属定量输送装置,例如加注压铸机;--在连铸过程中通过电磁场影响铸锭表面或浇注流以强化结晶;--熔融容器机械缝隙的密封,例如,用于垂直镀锌线。本部分包括:--对液态金属电磁力作用装置的通用要求;--对电磁浇注设备的特殊要求(附录A);-对具有炉衬的电磁设备的特殊要求(附录B)。

GB/T 5959.41-2019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41部分:对电阻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 玻璃加热和熔化装置

下列内容替换GB 5959.4-2008第1章: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在第1电压区段和第2电压区段,用于玻璃加热和熔化的间接电阻加热设备。这些特殊要求同样适用于电流经电极流过被加热炉料的直接电阻加热和熔化玻璃的设备。本部分的目的是规定用于玻璃加热和熔化的间接和直接电阻加热设备的安全要求。本部分也适用于电加热与其他加热方式如液态燃料加热相结合的电气部分的安全要求。由于工艺原因,这些要求不适用于GB 5959.3、GB 5959.2和GB 5959.8适用的直接电阻加热设备。

GB/T 6829-2017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RCD)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440 V,主要用于电击危险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以下称为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简称RCD)。本标准的技术要求作为技术委员会和有关单位起草产品标准时使用,并且只有在与相关标准组合时或在相关标准中引用时才适用。本标准不作为一个独立标准使用,例如单独作为认证标准用。本标准适用于:——检测剩余电流(见3.3.2);将其同基准值(见3.3.3)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该基准值断开被保护电路(见3.3.4)的单一电器。——组合电器,其每个部分分别执行上述一个或两个功能,但是一起作用以完成所有三个功能。对预期仅完成上述三个功能中一个或两个功能的电器,可能需要特殊的技术要求。任何只能完成上述三个功能中一个或两个,或不能完全符合本标准的所有部分的附件、装置或设备的标准不能称为RCD标准,或引用“RCD”,无论是缩写或全称“剩余电流装置”。这些附件、装置或设备在其产品上或技术文件中均不能标志“RCD”。本标准适用于第7章规定的条件。对于其他条件,可能需要补充技术要求。根据GB/T 17045—2008和GB/T 16895.21—2011,剩余电流保护电器通过自动切断电源来防止人和牲畜由于触及外露的导电部件而产生的电击的有害影响。根据GB/T 16895.4—1997,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0 mA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也可以对持续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的火灾危险提供防护。根据GB/T 16895.21—2011,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 mA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也可以在基本保护措施失效或者电气装置或设备使用者疏忽的情况下,提供附加保护。对于能够执行附加功能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本标准与包含附加功能的相关标准一起适用,例如:当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与断路器组合时,应符合相应的断路器标准。对下列情况可能需要补充的或者特定的技术要求,例如:——由非人员使用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与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组合的插座、插头、适配器和连接器。本标准规定:——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使用的术语和定义(第3章);——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分类(第4章);——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特性(第5章);——动作值和影响量的优选值(5.4);——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标志和信息(第6章);——使用时安装和工作的标准条件(第7章);——结构和操作的要求(第8章);——少试验要求明细表(第9章)。

GB 6932-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型号、材料及结构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安装、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热负荷不大于70 kW的家用供热水燃气快速热水器(以下简称供热水热水器);额定热负荷不大于70 kW,大供暖工作水压不大于0.3 MPa、供暖水温不大于95 ℃的室内型强制给排气式、室外型家用供暖燃气快速热水器(以下简称供暖热水器)和家用两用型燃气快速热水器(以下简称两甩热水器),包括冷凝式的供热水热水器、供暖热水器和两用热水器的特殊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燃气容积式热水器。

GB 7000.1-2015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的要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电气结构和光生物安全。本部分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关章节一起阅读。GB 7000第2部分的每个标准详述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一个特定类型灯具或一组灯具的具体要求。为了便于修订,这些部分单独出版,而且当需要时,还会增添附加的部分。灯具光度数据的表述是由照明委员会(CIE)考虑提出的,因此本部分不涉及。本部分包括了带有标称脉冲电压峰值不超过表11.2数值的触发器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触发器装在镇流器内和触发器与镇流器分开的灯具。触发器装在光源内的灯具的要求正在考虑之中。本部分包含了对半灯具的要求。总的来说,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适用于多数类型灯具的要求与试验,并被GB 7000第2部分的具体标准引用。因此,不应将本部分的本身看成对任何类型灯具的规定,本部分的条款只适于GB 7000标准特殊要求部分确定范围内的特定类型的灯具。GB 7000第2部分的标准引用本部分某章要求时,规定了该章的适用程度、试验顺序,以及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章节序号无特殊意义,每一型式灯具或一组灯具适用条款的顺序由相应的GB 7000第2部分标准规定。GB 7000第2部分的所有标准都是独立的,不引用标准内的其他特殊要求部分。当GB 7000第2部分的标准以“应用GB 7000.1中第…章要求”的措辞引用本部分任何章的要求时,这句话是应被解读为:除了GB 7000第2部分的该标准涉及的特定型式灯具明显不适用的以外,本部分该章的所有要求都适用。对IEC 60079覆盖的防爆灯具,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还要符合GB 7000标准(在GB 7000第2部分中选择适用的)的要求,当GB 7000标准与IEC 60079标准有矛盾时,IEC 60079的规定优先。要关注含有“灯具设计信息”的光源性能标准,为使光源正常工作应遵循这些要求,但本部分不要求将光源性能试验作为灯具型式试验认可的一部分。工艺技术状态带来的安全方面的改进以进行中的修订版和修改件为基础的方式在标准内体现。区域性标准化机构可能在其派生的标准中有一个覆盖符合制造商或标准化机构早先文件产品的声明。声明可以对这类产品提出应用标准的时间要求,即直到应使用新标准的规定日期以前,早先的标准可以继续在生产时使用。

GB/T 7251.4-2017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4部分:对建筑工地用成套设备(ACS)的特殊要求

GB/T 7251的本部分定义了ACS的特殊要求:——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 000 V或者直流不超过1 500 V的成套设备;——ACS中变压器的标称初级电压和标称次级电压在上述规定的限值内;——计划用于建筑工地,户内和户外,例如公众一般不进入的临时工作场所和建筑施工、安装、修理、地产(建筑物)拆除或变化、土木工程(公共建筑)、挖掘或者任何类似的工作场所;——可运输的(半固定的)或移动的带外壳的成套设备。制造和/或组装可能由初始制造商以外的制造商实施。本部分不适用于符合各自产品标准的单独器件和整装的组件,例如电机起动器、熔断开关、电子设备等。本部分不适用于建筑工地的行政中心(办公室、更衣室、成套设备间、食堂、餐厅、宿舍、卫生间等)使用的成套设备。依据本部分制造的设备所提供的电气保护要求在GB/T 16895.7中给出。

GB/T 7251.7-201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7部分:特定应用的成套设备--如码头、露营地、市集广场、电动车辆充电站

GB 7251的本部分定义的成套设备特定要求如下:--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1 000 V或直流1 500 V的成套设备;--带外壳的固定式或移动式成套设备;--拟与发电、输电、配电和电能转换的设备以及控制电能消耗的设备所配套使用的成套设备;--由一般人员操作的成套设备;--拟安装和用于码头、露营地、市集广场和其他类似外部公共场所或类似场所的成套设备;--拟用于电动车辆充电站的成套设备。本部分不适用于IEC 60670-24中定义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

GB/T 7251.10-2014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0部分:规定成套设备的指南

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 7251(所有部分)中,含有由用户规定的系统和应用细节,以使制造商制造出满足用户需求和期望的成套设备。GB 7251的本部分从用户的角度指出,在规定成套设备时宜定义的功能和特性,包括:• GB 7251(所有部分)中成套设备特性和选项的解释;•如何使用实用的方法选择适当的选项和定义特性以满足特定应用需求的指南;•协助说明成套设备。本部分中提及的成套设备接口特性及其遵循的要求,是假设成套设备已依据GB 7251的相关部分设计、制造和验证。

GB/T 8286-2017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以下简称移动变电站)及其各组成部分,即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器(以下简称干式变压器)、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高压负荷开关(以下简称高压负荷开关)或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高压真空开关(以下简称高压真空开关)、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电缆连接器(以下简称电缆连接器)和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低压侧馈电开关(以下简称低压侧馈电开关)或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低压侧保护箱(以下简称低压侧保护箱)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项目及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移动变电站及其专用的干式变压器、高压负荷开关或高压真空开关、电缆连接器和低压侧馈电开关或低压侧保护箱。

GB/T 10067.5-1993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高频介质加热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对高频介质加热设备的各项要求,包括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技 术分级、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订购和供货等。本标准适用于频率为1~300MHz、输出功率大于或等于50W的高频介质加热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该设备可在自然气氛、保护气氛和真空中,对诸如塑料、木材、橡胶、织品、玻璃、陶瓷、纸张、食品等部分导电性或非导电性材料进行加热、软化、热合和干燥等热加工工艺。设备的产品标准应根据本标准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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