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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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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味精。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本标准第一法(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101 ℃~105 ℃下,蔬菜、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卤菜制品、粮食(水分含量低于18%)、油料(水分含量低于13%)、淀粉及茶叶类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 g/100 g的样品。第二法(减压干燥法)适用于高温易分解的样品及水分较多的样品(如糖、味精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添加了其他原料的糖果(如奶糖、软糖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 g/100 g的样品(糖和味精除外)。第三法(蒸馏法)适用于含水较多又有较多挥发性成分的水果、香辛料及调味品、肉与肉制品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1 g/100 g的样品。第四法(卡尔?费休法)适用于食品中含微量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含有氧化剂、还原剂、碱性氧化物、氢氧化物、碳酸盐、硼酸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卡尔?费休容量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1.0×10<上标-3> g/100 g的样品。
本标准规定了味精中谷氨酸钠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味精中谷氨酸钠的测定。
本标准第一法规定了食品中1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含量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的测定方法;第二法规定了食品中18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含量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的测定方法。本标准第一法适用于食品中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甲氧基)乙酯(DMEP)、邻苯二甲酸二(4-甲基-2-戊基)酯(BMPP)、邻苯二甲酸二(2-乙氧基)乙酯(DEEP)、邻苯二甲酸二戊酯(DPP)、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HX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邻苯二甲酸二(2-丁氧基)乙酯(DBEP)、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苯酯(DPh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壬酯(DNP)含量的内标法测定和确证;第二法适用于食品中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邻苯二甲酸二烯丙酯(DA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甲氧基)乙酯(DMEP)、邻苯二甲酸二(4-甲基-2-戊基)酯(BMPP)、邻苯二甲酸二(2-乙氧基)乙酯(DEEP)、邻苯二甲酸二戊酯(DPP)、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HX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邻苯二甲酸二(2-丁氧基)乙酯(DBEP)、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苯酯(DPh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壬酯(DNP)含量的外标法测定和确证。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本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本标准规定了猪肉糜类罐头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猪肉糜类罐头。
本标准规定了牦牛肉干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牦牛肉干的生产与销售。
本标准规定了风干禽肉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原料和辅料、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管理、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销售和召回等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3.1所定义的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本标准规定了肉脯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销售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3.1和3.2定义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本标准规定了氨基酸生产企业的厂房及设施、设备、管理机构与人员、卫生管理、物料管理、菌种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采用发酵法生产氨基酸的企业。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味精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味精。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鱼糜制品的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鱼糜制品,包括冻鱼丸、鱼糕、烤鱼卷、虾丸、虾饼、墨鱼丸、贝肉丸、模拟扇贝柱、模拟蟹肉和鱼肉香肠等。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鱼罐头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鱼罐头,包括海水鱼罐头和淡水鱼罐头;不适用于烟熏类的鱼罐头。
本标准规定了腊肉制品加工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加工企业基本条件要求、原辅料要求、加工技术要求、标识与标志、储存和运输、召回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腊肉制品的加工。
本标准规定了肉制品加工中非肉类蛋白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标签标识原则及质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肉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卤猪杂罐头的术语和定义、产品代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猪肚、猪舌、猪心、猪腰等为原料,经预处理、切丁、调味、装罐、密封、杀菌、冷却制成的卤猪杂罐藏食品。
本标准规定了贝类罐头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贝类为原料,经加工处理、熏制或不熏制、调味或不调味、装罐(袋)、加或不加油或调味汁(料)、密封、杀菌、冷却制成的罐头食品。
本标准规定了鱼罐头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及代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鱼类为原料,经加工处理、熏制或不熏制、调味或不调味、装罐(袋)、加或不加油或调味汁(料)、密封、杀菌、冷却制成的罐藏食品。
本标准规定了香菇肉酱罐头的术语和定义、产品代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猪肉、香菇、黄豆酱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调制、装罐、密封、杀菌、冷却而制成的香菇肉酱罐藏食品。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食用菌类罐头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调味食用菌类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