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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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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233的本部分规定了数据中心建筑群内机房和接入机房的通用布缆,或者其他类型建筑物内数据中心的通用布缆,包括平衡布缆和光纤布缆。本部分主要适用于大电信服务距离为2000m的建筑。更大距离的系统可参考使用。本部分规定的布缆系统支持广泛的应用,包括音频、数据和视频,以及供电。本部分直接或通过引用ISO/IEC 11801-1:2017规定:a) 数据中心内通用布缆的结构和小配置;b) 设备插座(EO)接口和外部网络接口(ENI);c) 布缆链路和信道的性能要求;d) 实现的要求和选项;e) 布缆组件的性能要求;f) 符合性要求和验证规程。安全(电气安全和防护、防火等)和电磁兼容(EMC)要求由其他标准和法规规定,不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围内。但本部分给出的信息有助于符合这些标准和规范。
本部分规定了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的检测内容、方法和验收要求等,包括通信系统、信息系统与监控系统以及支持这些系统工程的基础设施(包括:信息网络平台、综合布线系统、电源与接地、环境、机房系统、基础系统集成等)的检测验收。 本部分适用于对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系统的功能与质量的第三方检测,相应的改扩建系统和其他应用项目可以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通信局站用智能热交换系统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通信局站用智能热交换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通信局站用智能新风节能系统(简称新风系统)产品分类、主要组成部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通信局站用智能新风节能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并网发电机组的电气一次设备及系统、电气二次设备及系统、调度运行及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安全性评价的必备项目和评价项目、相关的评价方法和相应的评价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并网运行的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水电机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100MW及以上的火电机组,核电机组(常规岛部分)。上述类型的其他容量并网运行发电机组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导航卫星系统(GNSS)连续运行基准站、数据中心及数据通信网络等建设、运行及服务的基本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和区域基准站网建设、运行及服务。应用站网的建设、运行及服务可参考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电工电子设备机械结构热设计的基本原则、热设计要求、常用散热技术、关键散热部件、导热界面材料以及热测试的相关要求,同时在附录中介绍了热设计算法和常用材料的物理参数。本标准适用于除手持终端以外所有电工电子设备机械结构的热设计。以下电工电子设备简称“设备”,电工电子设备机械结构简称“机械结构”。
本标准规定了场地、资源池、电能使用效率、安全、运行维护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和建设云计算数据中心,也可作为制定云计算数据中心相关技术标准、测评标准的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波浪能电站海上场区、海底电缆管道路由、陆上站区的环境条件要求以及与环境相关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海洋波浪能电站的规划、设计、建设与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有线电视网络工程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办公、旅馆、文化、博物馆、观演、会展、教育、金融、交通、医疗、体育、商店等民用建筑及通用工业建筑的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以及多功能组合的综合体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
为了适应城市建设与信息网络的发展,促进城市住宅中语音、数据、图像、多媒体等综合业务通信网络建设,满足居民对通信业务的需要,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以及既有住宅建筑通信设施的改、扩建工程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以及既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的改建、扩建工程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通信局站工程项目中通信工艺、建筑、结构、建筑设备、通信电源、防雷接地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建设。
本规范适用于单纤单向开放式C波段DWDM系统和单纤单向开放式CWDM系统的工程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IDC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及入廊管线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
本规程适用于对建筑或建筑群的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环境和住宅(小区)智能化等的功能、性能和安装质量的终检测。本规程亦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实施和质量控制全过程的质量检验和自检。
GA/T 669的本部分规定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简称联网系统)的设计原则、系统结构、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系统设备要求、信息传输要求、安全性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电源要求、环境与环境相适应性要求、可靠性要求、运行和维护要求等通用性技术要求,是进行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建设规划、方案设计、工程实施、系统检测、竣工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系统设备研发、生产的依据。本部分适用于城市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的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其他领域的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可参考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