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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绞装和筒装生丝的要求、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本标准适用于名义纤度69den及以下的未浸泡生丝。
本标准规定了绞装和简装生丝的重量品质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名义纤度69den及以下的生丝。
本标准规定了中性染料染色色光和强度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中性染料染色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棉服装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以各种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共混物等为填充物,或以动物毛皮、人造毛皮等为里或制成活里,成批生产的棉服装。本标准不适用于填充物中含有羽绒羽毛的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品用的直接、硫化、还原、反应、显色、酸性、媒介、分散、阳离子等九类染料产品的命名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品用的直接、硫化、还原、反应、显色、酸性、媒介、分散、阳离子等九类染料产品的命名。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控制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对纺织染整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等纺织用原料的生产工艺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本标准规定了碱性染料色光和强度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碱性染料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GB 4706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安全。 本部分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装有电动机-压缩机和房间风机盘管的热泵(含生活用热水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存在危险的器具,例如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本部分也适用于使用可燃制冷剂的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3.121给出了可燃制冷剂的定义。 上述器具可能由一个工厂或多个工厂生产的组件组成。如果提供的是多组件,而且这些单独的组件要一起使用,那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应以装配在一起的组件使用为基础。 本部分不考虑A1、3.121定义的A2或A3类以外的化学物质。 辅助加热器(仅指加热器设计为器具总成的一部分,控制器装在器具内),或其独立安装的其他装置都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本标准规定了针棉织品包装用纸箱箱型、规格、包装含量、技术要求、装箱要求、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原料制成的针棉织品和有关纺织复制品的包装。
GB 5296的本部分规定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附录A所列产品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本部分给出了使用说明缺陷的判别,见附录B.
本标准界定了毛纺织半制品、纱线、织物、成品以及检验的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术语:——半制品:对原毛进行加工后用于纺纱工序的毛纤维和毛条。——纱线:由毛纺设备纺制的纱线,包括绒线。——织物:以毛纱线为原料织造的织物,包括机织物和针织物。——成品:以毛纱线为主要原料,经织造工艺后,不经或仅经简单的缝制工序制成的终产品,包括毛针织品、毯、毡等。——检验:毛纺织产品特有的疵点和性能试验术语。本标准不包括进入纺织工厂前的原毛术语,也不包括由机织毛织物经缝制加工的服装、家用纺织品等产品术语。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毛纺织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带电作业用屏蔽服装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和包装。本标准适用于在交流110(66)kV~750kV、直流±5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所穿戴的屏蔽服装。整套屏蔽服装包括上衣、裤子、手套、短袜、鞋子和面罩。
本标准包括了染料(包括颜料)的分类。 本标准适用于燃料(包括颜料)的分类,该分类方法作为染料的产品的命名、染料生产、应用、科研、教学、管理及技术交流等方面的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有关染料名词术语及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染料行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是指、修订标准及编写有关染料技术文件的基础标准,供在染料科研、生产、应用、教学以及有关技术交流时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一种测定除散纤维外各类纺织品的颜色耐生丝脱胶皂液作用能力的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桑蚕干茧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桑蚕干茧。
本标准规定了柞蚕丝织物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本标准适用于评定各类服用的练白、染色、印花和色织纯柞蚕丝织物及经丝以柞蚕丝为主要原料与其他纱线交织丝织物的品质。本标准不适用于评定以特种工艺柞蚕丝为原料的柞蚕丝织物的品质。
本标准规定了桑蚕干茧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志、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加工、经营、交易、贮存的桑蚕干茧。
本标准规定了用开特皮勒1H2法评定内燃机油的清净性和抗磨性能。 本标准适用于柴油机油(CD级)的性能评定,也适用于汽油机和柴油机的通用油、内燃机车用油等的性能评定。
GB 10395的本部分规定了保证操作者及其他作业人员在排灌泵和泵机组正常运转、保养和使用过程中安全的技术要求,本部分是GB 10395.1的补充。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排灌泵和泵机组,不适用于各种工业作业用泵和泵机组(以下统称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