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400-635-0567
液体过滤用过滤器滤芯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GB/T 15706-2012中3.1定义的机械上的液压系统及其元件的通用规则和安全要求。本标准涉及与液压系统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并规定了当系统安置在其预定使用的场合时避免这些危险的原则。本标准中未完全涉及重大噪声危害。本标准适用于液压系统及其元件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护,并涉及以下方面:a) 装配;b)安装;c) 调整;d)运行;e)维护和净化;f) 可靠性;g)能量效率;h)环境。
本标准规定了连续相为液相的过滤与分离过程基础及相关设备的构造、性能通用术语。本标准适用于液固分离原理与过程,物料性质,预处理技术(包括增浓、澄清、沉降、气浮、凝聚与絮凝、助滤技术等),过滤介质,后处理技术(包括洗涤,脱液等),膜过程;以及离心机,分离机,离心萃取设备,过滤机,压榨过滤设备,过滤器,膜过滤,气浮设备,旋流器等机械、设备与零部件及有关操作过程控制、机械结构等的设计、生产;也适用于过滤与分离过程与设备的科研、教学等领域。本标准不包括实验室用离心机及气体过滤器。
本标准规定了以浸出毒性为特征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固体废物的浸出毒性鉴别。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柴油机燃油滤清器的性能试验方法,从而使滤清器的试验性能试验结果具有可比性。本标准适用于额定体积流量(或标称体积流量)在200L/h以下的汽车柴油机燃油滤清器。对额定体积流量大于200L/h的滤清器可参照使用。
GB/T 6730的本部分规定了重量法、卡尔费休滴定法、卡尔费休库仑法和质量损失法测定吸湿水分。本部分适用于天然或加工铁矿石分析样中吸湿水分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05%~4.5%。下列铁矿石应进行吸湿水分校正,计算其干基化学组成:a) 含有金属铁的加工矿石(直接还原铁);b) 硫含量大于0.2%的天然或加工矿石;c) 化合水含量大于2.5%的天然或加工矿石。
本标准规定了气动系统及元件的一般规则和安全要求。它涉及与气动系统相关的各种重大危险,并规定了使用该系统时避免这些危险的规则。本标准中提及的有关噪声危害是不完全的。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制造和调整系统及其元件,还应重视下列几个方面:a) 集成;b) 安装;c) 改进;d) 系统的连续运行;e) 维护、清理的难易和经济性;f) 整个预期使用期能可靠地工作;g) 能源效率;h) 环境。本标准不适用于工厂中的空气压缩机及与配气系统连接的典型装置,包括气瓶和气罐。
GB/T 8243的本部分规定了测定内燃机全流式机油滤清器性能的试验方法。 ’ 第2章:原始滤清效率。给出了在规定试验条件下,测定机油滤清器滤芯原始滤清效率的试验规程和参数。按照2.6整理的试验结果,可以得出在任何粒径下估计的滤清效率。滤清效率系用重量法测定。 第3章:寿命和累积效率。给出了测定机油滤清器滤芯寿命和累积效率的试验规程和参数。累积效率系用重量法测定。 注:经滤清器厂商与用户共同商定,大型滤清器可在按长度比例缩小的滤清器上进行试验。这时滤清器流量及试 验加灰量与滤清介质有效长度之比应与全尺寸滤清器的相同。对GB/T 8243的本部分而言,试验流量大于 100 L/min时就认为是大型滤清器。
GB/T 13277的本部分规定了压缩空气中液态油和悬浮油取样和定量分析方法(A方法和B方法)。本部分适用于一般用压缩空气系统中的含油量测量,含油测量范围为0.001 mg/m<上标3>~40 mg/m<上标3>。本部分不适用压缩空气中油蒸气含量的测量,油蒸气的测量另见ISO 8573-5《压缩空气第5部分:油蒸气及有机溶剂测量方法》。
GB/T 14041的本部分规定了一种采用冒泡点检验滤芯结构完整性和确定滤芯过滤材料大孔径位置的试验方法。GB/T 14041的本部分适用于液压传动系统中所使用的滤芯。结构完整性验证用于确定该滤芯对于以后使用或试验的可接受性。通过持续的结构完整性试验可以测定初始冒泡点,但该试验结果不能用于推断滤芯的过滤比、过滤效率或纳污容量等性能。
GB/T 14041的本部分规定了一种液压滤芯抗压溃(破裂)特性的检验方法,以确定滤芯在正常流动(指定流向)下承受指定压降的能力。通过向系统中不断注入试验粉末使得滤芯的压降不断升高,直至滤芯出现压溃(破裂)或者未压溃而达到预定大压降为止。
本标准规定了电厂汽轮机、水轮机和燃气轮机系统用于润滑和调速的矿物涡轮机油的维护管理;调相机及给水泵等辅助设备所用的矿物涡轮机油的维护管理也可参照执行。本标准适用于电厂汽轮机、水轮机和燃气轮机系统用于润滑和调速的矿物涡轮机油的维护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用于汽轮机润滑和调速的非矿物质的合成液体。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装用的压燃式发动机及点燃式气体燃料(含柴油天然气双燃料)发动机(以下简称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内河船、沿海船、江海直达船、海峡(渡)船和渔业船舶装用的额定净功率大于37 kW的第1类和第2类船机(包括主机和辅机)的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检查和耐久性要求。本标准也规定了船舶和船机实施大修后的排放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船舶装用的应急船机、安装在救生艇上或只在应急情况下使用的任何设备或装置上的船机。第3类船机执行GD 01的要求。额定净功率不超过37 kW的船机执行GB 20891标准。
本标准对难燃液工作特性、优缺点以及选用难燃液应考虑的因素等提供了详尽的指南。规定了减少在难燃液使用中所引起困难应采取的措施,以及用不同的难燃液置换时必须采取的措施。 本标准还说明了使用难燃液的液压回路设置。
本标准规定了液压过滤器压降流量特性的评定程序,可作为过滤器制造商和用户之间协议的基础。 本标准还规定了过滤器相关部件(包括壳体、滤芯和设置在壳体内的旁通阀)在不同的流量和黏度下产生压降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液压为工作介质的各类液压过滤器,采用其他液体为工作介质的液压过滤器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以下内容:a)液压传动滤芯在污染物连续注入条件下的多次通过过滤性能试验;b)测定纳垢容量、颗粒滤除和压差特性的程序;c)目前适用于液压传动滤芯的试验。这种滤芯对尺寸小于或等于25 μm(c)的颗粒其平均过滤比大于或等于75,并且试验结束时的油箱重量污染度小于200 mg/L;d)使用ISO中级试验粉末和附录A规定的试验油液进行的试验。本标准适用于以下三种试验条件:--试验条件1,上游基本重量污染度为3 mg/L;--试验条件2,上游基本重量污染度为10 mg/L;--试验条件3,上游基本重量污染度为15 mg/L。
本标准规定了液体自动颗粒计数器的校准方法和程序,包括:a)对于可分析瓶装液样的液体自动颗粒计数器进行一级颗粒尺寸校准,测定计数性能和传感器分辨力;b)使用经一级校准的液体自动颗粒计数器验证的悬浮液进行二级颗粒尺寸校准;c)确定合格的工作范围和性能极限;d)使用RM 8632校验颗粒传感器的性能;e)测定重合误差极限和流量极限。
本部分规定了汽油清净剂对进气阀和燃烧室沉积物影响的标准台架试验方法与试验设备。本试验方法涉及一个评价点燃式发动机使用车用无铅汽油在进气阀上沉积物的形成趋势的发动机测功机试验程序。 本部分适用于汽油清净剂清净性评定,也适用于车用无铅汽油清净性的评定。 注:本部分未对所有的安全注意事项作出说明,采取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以及使用前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是方法使 用者的责任。
本标准规定了液压过滤器(以下简称过滤器)的通用技术要求、以及试验、检验、标志、包装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液压油液为工作介质的过滤器。
本标准规定了液压滤芯(以下简称滤芯)的通用技术条件,以及试验、检验、标志、包装和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液压油液为工作介质的滤芯。
本标准规定了作为液压过滤器辅助元件的压差装置或旁通阀状态指示器工作特性的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