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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和系统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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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电气与电子设备的发射、抗扰度和性能准则的电磁兼容性(EMC)的低要求,有助于满足海事组织(以下简称IMO)A.813决议的要求(参见附录A)。 依据本标准进行试验和安装的设备满足相关的IM0要求。 注1:本标准的规范性内容已作为EMC系列标准中的一个标准。 注2:本标准未涉及对人员的影响。 本标准针对测量方法给出了进一步的指南和建议,来实现下列各组设备中的电气与电子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A组:无线电通信和导航设备 B组:发电和变电设备 C组:以脉动能量工作的设备 D组:开关设备和控制系统 E组:内部通信和信号处理设备 F组:非电气零件和设备 G组:综合系统 IEC 60945是A组和C组的基础EMC标准。 注:本标准没有具体说明诸如对电击和设备介电(强度)试验时保护的非安全操作和基本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导航雷达(以下简称雷达)接口及安装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雷达设计、制造的准则和接口协调,也适用于雷达在船舶上的电气、机械安装,也适用于自动雷达标绘仪(ARPA)在船舶上的电气及机械安装。
本标准规定了符合《白昼信号灯性能标准》[IMO MSC.95(72)决议]的白昼信号灯的要求和型式试验等。本标准适用于遵守经修正的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V章以及现行的《高速船安全规则》第8章规定的船舶所要求的白昼信号灯。若本标准与IMO MSC.95(72)决议中的描述一致,则所有这些文本用斜体字打印,并且用括弧标识出条款编号。
JT/T 1142的本部分规定了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数据交换标准电文的数据格式、数据内容和数据传输。本部分适用于船舶交通管理系统之间以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识别系统(AIS)航标的分类、电文、参数配置、甚高频数据链路(VDL)接入方式、显示符号,以及布设AIS航标的考虑因素。本标准适用于AIS航标的设计、研制、布设和管理,航海人员和相关组织机构使用AIS航标助航服务时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卫星FB500船舶地球站的总体要求、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本标准适用于移动卫星FB500船舶地球站的设计、制造和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渔业行政执法船舶通信设备配备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海洋渔业行政执法船舶;内陆渔业行政执法船舶可参照执行。
Is based on IMO Resolution A.694 (17) and specifies the requirements and type testing which can be applied to shipborne radio equipment forming part of the 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 and electronic navigational aids.
This European Standard applies to requirements for navigation lights and their testing:a) for inland navigation and sea-going vessels;b) for recreational craft of 20 m and over;c) For recreational craft of less than 20 m that shall also meet the CEVNI rules.This European Standard is not applicable to navigation lights on recreational craft less than 20 m in length that come within the scope just of COLREGs.This standard specifies requirements for navigation lights cited in regulations, see Biblio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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