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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化学分析方法、X射线荧光分析方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对烧失量(LOI)、SO<下标3>、不溶物(IR)、SiO<下标2>、Fe<下标2>O<下标3>、Al<下标2>O<下标3>、CaO、MgO、TiO<下标2>、Cl<上标->、K<下标2>O、Na<下标2>O、S<上标2->、MnO、P<下标2>O<下标5>、CO<下标2>、ZnO、F<上标->、游离氧化钙(fCaO)、SrO的测定。水泥化学分析方法又分为基准法和代用法。如果同一成分列了多种测定方法,当有争议时以基准法为准。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和制备上述水泥的熟料、生料及指定采用本标准的其他水泥和材料。
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硫的艾士卡法、库仑法、高温燃烧中和法的方法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试验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等,在仲裁分析时,应采用艾土卡法。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无烟煤和焦炭,也适用于水煤浆干燥煤样。
GB/T 778的本部分规定了单个水表、复式水表、同轴水表和连接管件的选择、安装、水表的特殊要求以及新水表或修理后水表首次使用的准则,以保证水表准确稳定测量和可靠读数。本部分适用于封闭满管道中测量饮用冷水和热水体积并配有累积流量指示装置的水表。本部分既适用于基于机械原理的水表,也适用于基于电或电子原理以及基于机械原理带电子装置、用于计量饮用冷水和热水体积的水表。本部分还适用于电子辅助装置。通常电子辅助装置为选装件,但或法规可能会根据水表的使用情况确定某些辅助装置为必备件。本部分的建议适用于被定义为积算计量仪表、采用任何技术连续测定流过的水体积的水表。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灰中铁、钙、镁、钾、钠、锰、磷、硅、铝、钛、硫的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及方法精密度。本标准适用于煤、焦炭、水煤浆和煤矸石。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铬酸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本标准适用于工业铬酸酐。该产品主要用于电镀、氧化剂、催化剂、木材防腐剂,制三氧化二铬等铬盐产品及试剂。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重铬酸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本标准适用于工业重铬酸钠。该产品主要用于颜料、染料、制备其他铬盐产品、医药中间体的氧化剂、电镀等行业。
本标准规定了H-酸单钠盐(1-萘胺-8-羟基-3,6-二磺酸单钠盐)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H-酸单钠盐产品的质量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色酚AS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色酚AS产品的质量控制。分子式:C<下标17>H<下标13>O<下标2>N相对分子质量:263.29(按2009年相对原子质量)CAS RN:92-77-3
GB/T 1819的本部分规定了锡精矿中硫量的测定方法。本部分适用于锡精矿中硫量的测定。方法1 测定范围:0.050%~0.50%;方法2 测定范围:>0.50%~20.00%。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焦炭中全硫含量的艾氏卡法、高温燃烧法、库仑滴定法和红外光谱法的方法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试样的采取、试验步骤、结果计算和精密度等。本标准适用于焦炭、半焦(兰炭)。
本标准规定了煤焦油和利用煤焦油生产的焦化沥青类产品喹啉不溶物试验方法的试验原理、仪器和试剂、试样的采取和制备、试验步骤、试验结果计算与允许偏差。本标准适用于煤焦油和利用煤焦油生产的焦化沥青类产品喹啉不溶物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用湿热试验箱评定防锈油脂对金属防锈性能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防锈油脂。
GB/T 2406的本部分描述了在规定试验条件下,在氧、氮混合气流中,刚好维持试样燃烧所需低氧浓度的测定方法,其结果定义为氧指数。 本部分适用于试样厚度小于10.5 mm能直立自撑的条状或片状材料。也适用于表观密度大于 100 kg/m<上标 3>的均质固体材料、层压材料或泡沫材料,以及某些表观密度小于100 kg/m<上标 3>的泡沫材料。并提供了能直立支撑的片状材料或薄膜的试验方法。 为了比较,本部分还提供了某种材料的氧指数是否高于给定值的测定方法。 本方法获得的氧指数值,能够提供材料在某些受控实验室条件下燃烧特性的灵敏度尺度,可用于质量控制。所获得的结果依赖于试样的形状、取向和隔热以及着火条件。对于特殊材料或特殊用途,需规定不同试验条件。不同厚度和不同点火方式获得的结果不可比,也与在其他着火条件下的燃烧行为不相关。 本部分获得的结果,不能用于描述或评定某种特定材料或特定形状在实际着火情况下材料所呈现的着火危险性,只能作为评价某种火灾危险性的一个要素,该评价考虑了材料在特定应用时着火危险性评定的所有相关因素之一。
本部分规定了确定空气中悬浮的沙尘对产品的影响的试验方法。 本试验方法不适用于检测空气过滤器。只有试验方法Lc2适用于模拟高速粒子(大于100m/s)的腐蚀效应。
GB/T 2423的本部分规定了一种大型试件整体吹砂尘的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GB/T 2423.37中方法难以完成的大型试验件的砂尘试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产品:风力发电设备、沙漠地区太阳能发电设备、交通工具和户外设备等。本部分不适用于大型试件非磨蚀性细尘试验和自由降尘试验,大型试件非磨蚀性细尘试验和自由降尘试验方法需参考GB/T 2423.37—2006。本试验方法不适用于检测空气过滤器。
本部分适用于由往复式内燃机驱动、向安全装置进行应急供电的发电机组。例如医院、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装置等。本部分对用于上述场所发电机组的性能、设计和维修性的特殊要求作了规定,同时也考虑了GB/T 2820.1~2820.6及GB/T 2820.10等部分的有关规定。
本部分规定了旋转电机的专用术语。本部分适用于制定标准、编制技术文件、编写和翻译手册、教材及书刊,供从事电工和相关工作的生产、科研、应用和教学等有关部门的人员使用。本部分规定的术语与GB/T 2900.1《电工术语 基本术语》的有关部分内容相协调;本部分中未作规定的术语,需要时可在有关标准中给予规定。
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基本术语。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相关标准的制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技术交流活动。
本标准规定了铬酸铅颜料和钼铬酸铅颜料的分类、特性要求、试验方法、取样、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铬酸铅颜料和钼铬酸铅颜料。该产品主要用于涂料、塑料、橡胶和油墨等行业。
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制成后投入使用前对主要技术性能所进行的检查与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轨距1435mm、速度低于200km/h的以柴油机为动力的电力传动内燃机车和液力传动内燃机车(以下简称机车)。 其他类似的由柴油机提供动力的机车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