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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集装箱吊具分类、型号、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和伸缩式单箱集装箱吊具,其他类型集装箱吊具(以下简称吊具)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确立了起重机总体、结构、机械、电气与安全等部分设计应共同遵守的必要准则,规定了设计、计算要求和方法,并可作为对设计进行分析和评价的技术依据。本标准适用于桥架型起重机、臂架型起重机和缆索型起重机,但不涉及上述起重机设计的特殊问题。本标准也可供其他起重机参照使用。
GB 6067的本部分规定了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报废、检查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桥式和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臂架起重机、缆索起重机及轻小型起重设备的通用要求。对特定型式起重机械的特殊要求在GB 6067的其他部分中给出。本部分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甲板起重机及载人等起重设备。如不涉及基本安全的特殊问题,本部分也可供其他起重机械参考。
GB 6067的本部分规定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查、报废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GB/T 20776中确定的桥架型起重机。如不涉及基本安全的特殊问题,本部分也可供其他起重机械参考。
GB/T 10051的本部分规定了叠片式单钩的起重量与主要尺寸、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本部分适用于起重机械吊运熔融金属(盛钢桶)的叠片式单钩。
本标准规定了焦化厂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型焦化厂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 以及现有设施的生产、维护、检修和管理。因采用新技术、引进技术和引进工程而不能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时 , 需提出相应的安全规定 ( 附科学依据 ), 报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后 , 方能使用和运行。
本部分规定了气力卸船机在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保养、检验与维修及报废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岸边固定式、轨道式、浮式、轮胎式气力卸船机。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连续装卸设备--连续装卸机械(以下简称连续装卸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与试验、使用与保养、维修与检验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港口轮连续卸船机、斗轮堆取料机、链斗式卸船机、散货装船机。其他同类的机械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GB/T 6974.3所定义的塔式起重机设计计算的规则、要求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可组装与拆卸的塔式起重机;——永久性安装的塔式起重机;——电力或内燃机(发动机)驱动的塔式起重机;——其他型式或用途的塔式起重机。本标准不适用于:——可装设塔身的流动式起重机;——带或不带臂架的安装桅杆;——标准发布前制造的塔式起重机。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其重量为3.2t~320t通用桥式起重机的型式分类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一般环境中工作的通用桥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其取物装置为吊钩或抓斗或起重电磁铁(电磁吸盘),或同时用其中二种或三种。对于额定起重量大于320t的通用桥式起重机或其他桥式起重机的相同部分,亦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条件下使用的起重机:——易燃易爆、可燃性气体、粉尘及有腐蚀性气体环境;——核辐射环境、有毒气体环境。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起重量为3.2t~320t通用门式起重机的型式分类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一般环境中工作的通用门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其取物装置为吊钩或抓斗或起重电磁铁(电磁吸盘),或同时用其中二种或三种。对于额定起重量大于320t的通用门式起重机或其他门式起重机的相同部分,亦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条件下使用的起重机:——易燃易爆、可燃性气体、粉尘及有腐蚀性气体环境;——核辐射环境、有毒气体环境。
本标准规定了液压式启闭机(以下简称启闭机)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运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矿物油为工作介质,采用液压传动方式,启闭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和阀门的启闭机的制造、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浮式起重机(以下简称浮式起重机)在设计、制造、检验、使用与管理、维护、报废等方面基本的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港湾水域作业的各种浮式起重机,其他类型的浮式起重机也可以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装卸用吊索的分类及吊用模式、极限工作载荷、技术要求、检验、贮存及保养、使用、检查和报废的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港口装卸机械与货物连接的链式吊索、钢丝绳吊索和纤维绳吊索。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吸粮机(以下简称吸粮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吸粮机。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轮胎起重机的产品分类及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港口装卸件杂货及散货用的轮胎起重机。
本标准规定了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运输等。本标准适用于装卸符合GB/T 1413规定的集装箱的起重机。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工厂工业卫生与安全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玻璃窑炉为熔化设备的平板玻璃、日用玻璃(含医药、电子玻璃等)工厂的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与验收,以及现有工厂的生产、维护和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玻璃深加工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运输等方面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岸边装卸符合GB/T 1413的20 ft和40 ft集装箱的起重机。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高塔柱式轨道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的条件和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吊装集装箱和重大件作业的起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