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您的位置:首页 > 其他

电气和电子设备谐波检测

发布日期: 2024-06-21 17:34:53 -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29日 15:22

电气和电子设备谐波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点 击 解 答  

GB/T 2423.58-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80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i: 振动.混合模式

本部分提供的是样方法适用于需要经受模拟复杂以及混合激励振动试验的样品。本部分的目的是要验证在经受规定的混合模式激励后,样品在功能和/或结构上不会产生不可接受的降低。当实际环境的振动测量数值具有混合模式时,用本方法剪裁震动环境特别合适。本部分也适用于揭示随机与正弦和/或随机混合振动应力累积效应,以及由此导致的样品机械缺陷和规定性能的降低,这些信息结合有关规定可评定样品的可接受性。在某些情况下,本实验方法也适用于验证样品的机械强度。本部分也适用于在运输或实际使用环境中可能经受随机和/或随机与确定特性组合的振动的样品,如在航空器,航天器以及运输中将被装在运输容器内,并将运输容器作为样品本身的一部分。本部分适用于电工电子产品,也适用于其他需要的领域。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本部分涉及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的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GB 5226.3-2005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1部分;电压高于1000Va.c.或1500Vd.c.但不超过36kV的高压设备的技术条件

GB 5226的本部分适用于电气和电子设备与机械系统,包括以协同方式在一起工作的一组机械,但不包括系统更高层次的方面(例:系统之间的通信)。  本部分可应用于额定电压高于1000Va.c.或1500Vd.c.。但不超过36kV和额定频率不超过200Hz的情况下工作的设备或设备的部件,对较高的电压或频率,需满足特殊要求。 在本部分中“高压设备”一词也覆盖了作为再高压下工作的设备整体中部分的低压设备。除非特别注明,本部分中的技术条件主要适用于高压下工作的部分。这些技术条件引用GB 5226.1-2002,亦适用于高压设备。 本部分所覆盖的电气设备是从电源到机械电气设备的连接点处开始的(见5.1)。 本部分是一个应用标准,不限制或约束技术进步。它不包括所有技术要求(如保护、联锁或控制),这些要求是其它标准或规则为保障人身免受非电气伤害所需要的。有特殊要求的各种类型机械对安全性可提出特殊要求。  本部分具体适用于,但不限于3.26所定义的机械。(附录A列出的机械,其电气设备属本部分范围) 下述机械的电气设备可以附加特殊技术要求: ——露天使用(例:在户外或其他的保护性建筑之外)的机械; ——使用、处理和生产易爆炸的物质(例:油漆或锯屑)的机械;  ——在易燃和易爆的环境中使用的机械; ——在使用或加工某种物质时存在着特殊危险的机械; ——矿山机械。 直接用电能作为加工手段的动力电路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GB 5226.6-2014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6部分:建设机械技术条件

GB 5226的本部分适用于建设机械(包括协同工作的一组机械)的电气、电子设备及系统的特殊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1 000 V a.c.或1 500 V 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本部分未规定下述建设机械电气设备的附加和特殊技术要求:--使用、处理或生产易爆材料(如油漆或锯末)的机械;--易爆易燃环境中使用的机械;--当加工或使用某种材料时会产生特殊风险的机械。

GB/T 5226.31-2017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31部分:缝纫机、缝制单元和缝制系统的特殊安全和EMC要求

GB 5226.1—2008中第1章由以下内容替换:本部分适用于为工业用途专门设计的缝纫机、缝制单元和缝制系统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本部分所论及的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入端开始(见5.1)。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1 000 V或直流1 500 V,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本部分不包括全部要求(例如防护、联锁、控制),这些要求是其他标准中保护人员免遭非电气危险所必要的。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干燥和洁净场所并且缝制干式缝料(如工业布料)的缝制单元和系统。对于在潮湿和污染场所使用的缝纫机单元和系统应采取更严格的措施,该措施需要制造商与客户达成一致。缝纫机电气电子设备产生的噪声并不视为一种相关伤害,因此GB/T 5226不包含任何有关噪声的特定要求。

GB/T 5226.33-2017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33部分:半导体设备技术条件

GB/T 5226的本部分规定了半导体设备相关的制造、测量、组装和测试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设备及系统的安全要求。本部分所论及的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入处开始的(见5.1)。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1 000 Va.c.或1 500 V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对于更高的电压或频率,可能需要特殊的要求。本部分包括针对电气安全隐患的防护措施和针对非电气安全隐患的电气联锁保护电路,但不涵盖由其他标准或法规规定的对人身安全保护的所有要求(如化学品危险、机械危险、辐射危害)。每种类型的机械适应其特定要求以提供足够的安全。下列半导体制造设备的电气装置应提供附加和特殊技术要求:——使用、加工或生产易爆材料;——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当生产或使用某种材料时有特殊风险;——作为起重机械(包括在IEC 60204-32)。本部分不包括半导体设备的性能或功能特性规范。本部分不涉及对人类健康可能造成影响的源于半导体设备的排放(如电磁场,噪声)。本部分没有规定电磁兼容性(EMC)的要求。

GB/T 9536-2012电气和电子设备用机电开关.第1部分:总规范

本部分规定了电气和电子设备用的机电开关。 本部分适用的开关: a)借助导电部件(触头)的机械运动来断开、接通或转换电路连接的装置;b)大额定电压为480V;c)大额定电流为63A。本部分不适用于供信息处理系统使用的键盘和辅助键盘。本部分也可适用于机电琴键(按键)开关。开关系列将在对应本总规范的详细规范中描述。

GB/T 9652.1-2019水轮机调速系统技术条件

GB/T 9652的本部分规定了水轮机调速系统的工作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和备品备件、图纸与资料、铭牌、包装、运输与储存、保证期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水轮机调速系统(包括水泵水轮机调速系统)的设计、制造、验收。

GB/T 10250-2007船舶电气与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电气与电子设备的发射、抗扰度和性能准则的电磁兼容性(EMC)的低要求,有助于满足海事组织(以下简称IMO)A.813决议的要求(参见附录A)。 依据本标准进行试验和安装的设备满足相关的IM0要求。 注1:本标准的规范性内容已作为EMC系列标准中的一个标准。 注2:本标准未涉及对人员的影响。 本标准针对测量方法给出了进一步的指南和建议,来实现下列各组设备中的电气与电子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A组:无线电通信和导航设备 B组:发电和变电设备 C组:以脉动能量工作的设备 D组:开关设备和控制系统 E组:内部通信和信号处理设备 F组:非电气零件和设备 G组:综合系统 IEC 60945是A组和C组的基础EMC标准。 注:本标准没有具体说明诸如对电击和设备介电(强度)试验时保护的非安全操作和基本安全要求。

GB/T 12668.3-2012调速电气传动系统.第3部分 :电磁兼容性要求及其特定的试验方法

GB 12668 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传动系统(PDS)的电磁兼容性(EMC)要求。PDS的定义如3.1中所述。这里的电气传动系统包括调速的交流电动机传动和直流电动机传动。这些EMC要求是针对变流器输入和/或输出电压(线电压)有效值在交流35 kV以下的PDS而规定的。本部分适用于对PDS的评价。同时也可用于对单独销售的CDM或 BDM(见3.1)的评价。本部分包含:对于要投放市场的产品的符合性评价要求;对于在设备投放市场之前不能测量出高频发射的场合(这类PDS在3.2.6中被定义为C4类)推荐的工程设计实践。

GB/T 13161-2015辐射防护仪器 测量X、γ、中子和β辐射个人剂量当量Hp(10)和Hp(0.07) 直读式个人剂量当量仪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下述特性的个人剂量当量仪:a) 佩戴于人体躯干或四肢;b) 测量由外部X和γ、中子及β辐射产生的个人剂量当量H<下标p>(10)和H<下标p>(0.07),并可测量个人剂量当量率?<下标p>(10)和?<下标p>(0.07);c) 具有数字显示;d) 可具有个人剂量当量或个人剂量当量率报警功能。因此,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剂量量(包括各自的剂量率)和辐射组合的测量:1) 由X和γ辐射产生的H<下标p>(10)和H<下标p>(0.07);2) 由X、γ和β辐射产生的H<下标p>(10)和H<下标p>(0.07);3) 由X和γ辐射产生的H<下标p>(10);4) 由中子辐射产生的H<下标p>(10);5) 由X、γ和中子辐射产生的H<下标p>(10);6) 由X、γ和β辐射产生的H<下标p>(0.07)。本标准规定了剂量仪及其相关读出系统(如提供)的要求。本标准规定了上述剂量仪的一般特性、一般试验方法、辐射特性以及电气、机械、安全和环境特性。仅对相关读出系统规定了影响个人剂量当量读出准确性和报警设置的要求以及涉及读出器对剂量仪影响的要求。本标准在附录C中根据不同测量能力还规定了仪器的使用分类。本标准不包括对事故或应急剂量测定的特殊要求,尽管剂量仪可用于该目的。本标准不适用于测量脉冲辐射(例如:由大多数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直线加速器或类似设备产生的辐射)的剂量仪。

GB/T 15629.15-2010信息技术 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 局域网和城域网 特定要求 第15部分:低速无线个域网(WPAN)媒体访问控制和物理层规范

GB/T 15629的本部分规定了低速无线个域网的物理层和媒体访问控制层的规范。这种低速无线接入适用于固定的、便携的、移动的设备,这些设备不用电池或仅用非常有限的电池电源,并主要工作在有限的个人空间(0m-10m)。本部分不具体规定密码算法,密码算法的具体信息与密码管理局联系。本部分中提及的密码算法仅作为示例。

GB/T 17212-1998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 术语和定义

工业过程测量及控制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描述硬件和软件系统以及系统元件的特性、规范和合格检定的专门术语。这些术语可用于定义与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可能面临的工作条件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有关术语。希望教育和出版界也能采用本术语。 本标准包括一般术语和术语,用以描述过程工业测量和控制仪表装置和仪表系统的物理性质、用途和性能。过程工业包括化学、石化和石油工业,发电、食品、纺织和造纸、冶金工业以及空调设备等众多工业行业。 在使用本标准时,使用者应切记本标准的主要用途是作为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学科的公共语言。

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 A)

本部分涉及注入到公用供电系统中的谐波电流的限制。本部分规定了在指定的试验条件下设备可能产生的输入电流谐波分量的限值。谐波分量按照附录A和附录B进行测量。本部分适用于准备接入到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 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非专用电弧焊设备,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 A,属于本部分的范畴。专用电弧焊设备的有关规定在IEC 60974-1中给出,本部分不涉及,可依据IEC/TR 61000-3-4或IEC 61000-3-12中给出的安装限制。按照本部分所进行的试验为型式试验。特殊设备的试验条件在附录C中给出。对于标称电压低于220 V(相电压)系统的限值尚未考虑。

GB 17625.1-2022电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 A)

本文件涉及注入到公用供电系统的谐波电流的限值。本文件规定了在指定的试验条件下设备可能产生的输入电流谐波分量的限值。本文件适用于准备接入到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每相额定输入电流不大于16 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每相额定输入电流不大于16 A的非专用电弧焊设备属于本文件范畴。所有其他电弧焊设备不适用于本文件;然而,可使用IEC 61000-3-12以及相关安装限制对其谐波电流发射进行评估。按照本文件进行的试验为型式试验。对于标称电压低于220 V(相电压)的系统,限值尚未考虑。

GB/T 17625.2-2007电磁兼容.限值.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本部分涉及的是对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烁进行限制。本部分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受试设备可能产生的电压变化的限值,并给出了评定方法导则。本部分适用于每相输入电流等于或小于16A,打算连接到相电压为220V至250V、频率为50Hz的公用低压供电系统,并且无条件连接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当用6.4的参考阻抗Zref测试时不符合本部分的限值,并因此不能声明符合本部分,对于此类设备可以进行再测试或评估以表明符合IEC 61000—3—11。IEC 61000—3—11适用于每相额定输入电流≤75 A并有条件连接的设备。本部分试验为型式试验,特殊的试验条件由附录A给出,试验电路见图1。

GB/T 17625.7-2013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75A且有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本部分涉及由设备产生并注入到公用低压供电系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发射。本部分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受试设备产生电压变化的限值。本部分主要适用于额定输入电流大于16 A小于或等于75 A,拟有条件地连接到标称系统相电压为220 V、频率为50 Hz的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本部分也适用于根据GB 17625.2通过参考阻抗Z<下标ref>进行试验或评定时不满足限值,但拟有条件地接入公用低压供电系统的设备。本部分不适用于满足GB 17625.2要求的设备。根据本部分进行的设备试验为型式试验。

GB/T 17625.8-2015电磁兼容 限值 每相输入电流大于16A小于等于75A连接到公用低压系统的设备产生的谐波电流限值

本部分涉及注入公用供电系统的谐波电流限值:a) 设备的要求和发射限值。b) 型式试验和模拟的方法。本部分适用于每相额定电流大于16 A、小于等于75 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这些设备拟接入以下类型的公用低压交流配电网络:a) 标称电压220 V及以下,单相,二线或三线制。b) 标称电压380 V及以下,三相,三线或四线制。c) 标称频率50 Hz。本部分适用于拟接入低压公用系统的设备。不适用于拟接入只与中压或高压公用供电系统相连的自有低压系统上的设备。本部分给出的限值(见第5章)适用于连接至220/380 V、50 Hz系统的设备,连接到其他配电系统的设备不包括在此范围内。

GB/T 17626.1-200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抗扰度试验总论

本部分涵盖了电气和电子设备(装置和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的试验和测量技术。 本部分的目的是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其他团体、电气电子设备用户以及制造厂商提供电磁兼容(EMC)标准GB/T 17626系列中有关试验和测量技术的实用性指导,并对选择相关的试验提供通用的建议。

GB/T 17626.2-201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和电子设备遭受直接来自操作者及其操作者对邻近物体的静电放电时的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还规定了不同环境和安装条件下试验等级的范围和试验程序。本部分的目的在于建立通用的和可重现的基准,以评估电气和电子设备遭受静电放电时的性能。此外,它还包括从人体到靠近关键设备的物体之间可能发生的静电放电。本部分的规定包括:——放电电流的典型波形;——试验等级的范围;——试验设备;——试验配置;——试验程序;——校准程序;——测量不确定度。本部分对“实验室”试验和“设备安装完成后的试验”提出了技术要求。本部分不对特殊设备和系统的试验进行规定。其主要目的是为所有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一个通用的基本准则。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设备的使用者和制造者)负责选择试验和确定试验条件的严酷等级。为了不妨碍协调和标准化的任务,极力建议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用户和制造商考虑(在其未来的工作或原标准的修改中)采用本部分中规定的相关抗扰度试验。

上一篇:电气和电子设备快速瞬变检测 下一篇:电气和电子设备闪烁检测
以上是中析研究所电气和电子设备谐波检测检测服务的相关介绍,如有其他检测需求可咨询在线工程师进行了解!

前沿科学公众号 前沿科学 微信公众号
中析抖音 中析研究所 抖音
中析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微信公众号
中析快手 中析研究所 快手
中析微视频 中析研究所 微视频
中析小红书 中析研究所 小红书
京ICP备15067471号-35版权所有:北京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