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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发电机组 电能质量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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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20的本部分规定了由机械和电气旋转设备组合而成的旋转不间断电源(UPS)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的电源,主要为用户提供不间断交流电。当无市电输入运行时,输入能量由储存的能量或者往复式内燃机提供,由一台或多台旋转电机输出电能。 本部分适用的交流电源,主要为固定陆用和船用设施提供不间断电能。不包括为航空、陆上车辆和机车供电的电源。也不包括通过静态变换产生输出电能的电源。 本部分对使用旋转UPS改善交流供电品质、实现电压和/或电流变换及削减峰值等情况进行了描述。 对于某些特殊用途(例如医院、近海岸、非固定应用、高层建筑及核设施等),可能需要附加一些其他的要求,本部分的规定应作为基础。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系统中供电的技术要求,是安全防范系统供电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施工、检测和验收的基本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安全防范(以下简称安防)系统供电设计、安装施工、检测与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标称频率为50Hz的电力系统频率偏差限值、测量及合格率的统计方法。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气设备的频率偏差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潜油电泵机组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装配要求、试验方法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潜油电泵机组包括潜油电机(简称电机)、电机保护器(简称保护器)、吸入及处理装置、潜油泵(简称泵)、潜油电缆(简称电缆)、潜油电泵专用控制柜(简称控制柜)、潜油电泵专用变压器(简称变压器)和潜油电泵专用接线盒(简称接线盒)。本标准适用于潜油电泵机组的设计、制造、试验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地热电站接入电力系统的有功功率、无功容量、电压控制、运行适应性、电能质量、电压等级及接线方式、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通信系统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通过35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与电力系统连接的新(改、扩)建地热电站。通过其他电压等级与电力系统连接的地热电站,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静止无功补偿装置(SVC)的基本功能、特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晶闸管技术、应用在中压(MV)及以上输配电系统及工业环境中的SVC。
本文件规定了风力发电机组电气特性参数的定义、测量程序和评估方法。内容包括:——对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电气特性参数的定义和定量描述;——量化电气特性参数的测量程序;——并网标准符合性评估程序,比如评估安装在特定场地的某型风力发电机组的电能质量。本文件中的测量程序适用于与电网三相连接的单台风力发电机组。本文件只要求对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进行测试与评估,但测量程序适用于任何容量的风力发电机组。测量得到的特性参数仅对特定配置与运行模式的被评估风力发电机组产品平台有效。若某项被测特性是由控制参数决定,并能影响风力发电机组运行状态,应在测试报告中标注。比如:电网保护的脱网水平与机组参数有关,测试结果只用于证实电网保护功能是否正常,无需测得具体保护值。设计的测量程序尽可能与测量场地无关,以确保在某一测试场地测量得到的电气特性参数结论不受场地限制。本文件适用于通过公共连接点并入频率稳定电网的风力发电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以失速功率控制调节为特征的水平轴风力发电机组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储存、运输与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等于或大于40 m2的失速型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水平轴双馈式变速恒频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等级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运输与保管等。本标准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大于200 m<上标2>的双馈式变速恒频风力发电机组。
GB/T 23507的本部分规定了石油钻机交、直流电传动控制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和额定参数、技术要求、试验及标志、包装、贮运。本部分适用于陆地、沙漠石油和天然气钻机(修井机)和海洋钻井平台(修井平台)中的供电控制系统及绞车、钻井泵、转盘/顶驱、自动送钻的交、直流电传动控制系统和辅助供电、辅助电传动系统以及自动化系统涉及的外围电气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单机容量(额定输出功率)大于等于100kW的并网型水平轴风力发电机组的系列型谱。本标准适用于风力产品研究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对并网型水平轴风力发电机组的选型。
本标准规定了电机系统设计的基本要求,电动机选型,电动机调速方式和调速装置的选择,以及风机系统、泵系统、空气压缩机系统的优化设计和评价。本标准适用于电机系统(风机、泵、空气压缩机)的节能优化设计和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重要电力用户的界定和分级、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原则和主要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其他电力用户的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组(简称为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组)的术语和定义、主要结构形式和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安装要求、标示、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小于200m²且输出电压交流小于1000V或直流小于1500V的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标称电压1 000 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性能、试验、安全要求等,提供了安装和运行导则。本标准适用于装设在标称电压1 000 V以上、频率50 Hz或60 Hz的交流电力系统中用来改善功率因数的并联电容器装置(以下简称装置)。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电容器装置或电容器组:--在频率40 Hz~24 000 Hz下运行的感应加热装置中所用的电容器组;--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装置;--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用并联电容器及交流滤波电容器组;--用自愈式电容器组成的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标称电压1 000 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装置;--电力滤波装置。装置中的电容器及各附件,诸如绝缘子、开关、串联电抗器、放电线圈、避雷器、互感器、外熔断器和控制器等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本标准的目的如下:a)阐述关于装置的定额、性能及试验的统一规则;b)阐述装置的分类、主接线和结构;c)阐述装置的参数选择方法;d)阐述装置的保护方式;e)阐述装置的安全规则;f) 提供安装和运行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在选择与使用转换开关电器(TSE)时应注重的产品性能、技术参数及结构形式,以及使用中的环境条件。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 000 V<上标1)>或直流不超过1 500 V的TSE的选择和使用。TSE用于两路电源间的转换,保障对负载的连续供电,在TSE转换期间允许短时间中断<上标2)>对负载的供电。TSE也可用于负载间的转换。
GB/T 31518的本部分规定了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组的环境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储运、交付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大于200 m<上标2>的水平轴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以及检验。
GB/T 31518的本部分规定了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组的试验内容以及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水平轴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测试和检验,其他类型的风力发电机组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变桨距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并网型水平轴(三叶风轮)风力发电机组用变桨距系统,变桨距的驱动方式为液压驱动方式或电动驱动方式。
本标准规定了高原用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在现场验收的一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海拔1 000 m以上至5 000 m及以下已经定型生产的水平轴并网型的机组,其他类型机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