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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电工术语中的电磁学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涉及电工技术的所有科学技术领域。
本部分规定了核仪器技术领域用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适用于涉及核仪器:物理现象、基本概念、仪器、系统、设备和探测器技术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带釉陶瓷试样以及有类似反射特征的其他试样镜向光泽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比较陶瓷制品的光泽度,也可通过光泽损失的测量研究陶瓷制品的耐腐蚀性、耐磨性以及其他外界因素对制品表面所造成的影响。
本标准规定了液体闪烁计数用瓶子、用于放射性测量的试管(包括管塞)和核电子仪器用样品盘的尺寸。本标准适用于液体闪烁计数用瓶子、用于放射性测量的试管(包括管塞)和核电子仪器用样品盘的尺寸的设计检验与制造及质量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电离辐射探测器用的主放大器(成形放大器)和电荷灵敏前置放大器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半导体探测器、气体脉冲电离室、正比探测器用的主放大器和电荷灵敏前置放大器,也适用于闪烁探测器用的主放大器。
本部分规定了多道分析器在脉冲幅度分析方式的主要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还给出相应的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具有线性脉冲幅度响应的多道分析器。
本部分规定了多道分析器作为多路定标器(MCS)时主要参数的测量方法,并定义了与MCS特性有关的术语。本部分适用于可实现多路定标功能的多道分析器。
本部分适用于核普测量中脉冲幅度直方图数据的交换,而与数据来源、读或写数据设备以及容纳数据的媒体无关。
GB/T 4835的本部分适用于测量由外部β、X和γ辐射产生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和/或定向剂量当量(率)的剂量当量(率)仪和/或监测仪(按ICRU 47号报告的建议)、本部分仅适用于在工作场所和环境中使用的便携式测量仪和监测仪、本部分适用于测量由外部β和/或X以及γ辐射产生的剂量当量或剂量当量率的仪器,剂量范围为0.01 μSv~10 Sv,剂量率范围为0.01 μSv 、 h<上标-1>~10 Sv 、h<上标-1> ,表1给出了能量范围、所有能量值是主要剂量量的平均能量、
GB/T 4835的本部分适用于在应急情况下测量由外部β、X和γ辐射产生的周围和/或定向剂量当量(率)的便携式或移动式剂量当量(率)仪和/或监测仪。它直接适用于在应急情况下使用的剂量当量(率)仪,该仪器用于确定能量高达10 MeV的外部β和/或X及γ辐射产生的剂量当量或剂量当量率。本部分的目的是规定用于在应急情况下确定周围和/或定向剂量当量(率)的剂量当量(率)仪的设计要求和性能特性。除了经过本部分的修改和列出的新条款,GB/T 4835.1-2012中的所有条款均适用于应急目的的仪器。本部分既没有规定需要哪种仪器,也不考虑仪器的数量或特定位置。本部分没有为特定的事故类型确定使用的仪器。仪器的额定范围以及仪器设计所考虑的放射和非放射条件要充分覆盖由事故分析确定的和/或由相关管理部门或有资质人员规定的事故和事故后条件。预期这些事故将包括剂量当量(率)和极端的环境(例如,温度和湿度)。对于测量低于本部分规定的小可探测剂量率水平的剂量当量率仪,其技术要求见GB/T 4835.1-2012。在这种仪器也用于应急测量时,还应满足本部分的要求。虽然本部分规定了主要用于应急情况的仪器要求,这些仪器也可用于平时的现场测量。如果仪器配置一个远距离的探测器并提供一个测量运行人员所在位置剂量当量率的附加探测器,要求应适用于这两种探测器。
本标准规定了表示模拟计数率表工作性能的常用术语和特性,并建立一套验证其特性的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测量范围(0.1s<上标-1>~10<上标6>s<上标-1>)内的线性模拟计数率表和对数模拟计数率表。模拟计数率表(以下可简称率表)可以是单独的仪器或是其他仪器的一部分。
GB/T 4960的本部分规定了核物理与核化学领域基础术语及其定义。本部分适用于核物理与核化学领域内编写标准和技术文件、翻译文献及国内、技术交流等。
GB/T 4960的本部分规定了核燃料与核燃料循环领域有关的术语及其定义。本部分适用于核燃料与核燃料循环领域内编写标准和技术文件、翻译文献及国内技术交流等。
GB/T 4960的本部分规定了核辐射探测器、通用核仪器、核设施仪表和控制、辐射防护仪器及核辐射应用仪器等核仪器的基本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适用于有关核仪器标准、合同、报告和技术规格书等技术文件的编写,文献翻译以及技术交流等。
GB/T 4960的本部分规定了核材料管制与核保障方面常用的术语及其定义。本部分适用于编写核材料管制与核保障领域内的各级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等。
GB/T 4960的本部分规定了有关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本部分适用于与放射性废物管理有关的一切活动。
GB/T 4960的本部分规定了磁约束核聚变领域常用的术语及其定义。本部分适用于磁约束核聚变领域内编写标准和技术文件、翻译文献及国内外技术交流等。
本标准规定了带电粒子半导体探测器的电特性和核辐射性能的测量方法以及某些特殊环境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带电粒子部分耗尽层的半导体探测器。全耗尽型半导体探测器的测量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测量或直接探测发射a和/或β核素的表面污染测量仪和监测仪,其至少包括: —探测装置(包括计数管、闪烁探测器或半导体探测器等),它可以固定连接或由软电缆连接,或者组成一单独的装置; —测量装置 一些测量仪和监测仪由探测装置和测量装置组成,在能将探测装置与仪器分开的情况下,可单独使用探测装置。为了满足本标准,要求所有包括探测装置和测量装置的仪器符合本标准要求,或探测装置和测量装置分别符合本标准相关部分要求 注:对于后一种使用方式经证明符合本标准的要求,但是不能就此推断其他特殊仪器的组合配置也符合标准。后一种使用方式,允许用户使用不同制造厂生产的装置进行组合配置 本标准适用于: —a表面污染测量仪; —a表面污染监测仪; —β表面污染测量仪; —β表面污染监测仪; —a/β表面污染测量仪; —a/β表面污染监测仪。 后两种设备能够同时确定a和β污染,并分别显示测量结果: —a(β,a/β)表面污染测量仪:包括一个或多个辐射探测器和相关装置或基本功能单元。在检查表面污染时,用来测量a(β、a/β)表面发射率; —a(β,a/β)表面污染监测仪。 本标准也适用于那些有特殊用途的仪器和为测量特殊性质表面而设计的仪器。但标准的某些要求需根据这些仪器的特殊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如果一个仪器能实现多种功能,则仪器需满足这些不同功能的所有要求。如果仪器以一种功能为主,兼有其他功能,则仪器需满足主要功能的所有要求,并尽可能满足其他功能的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测量或探测大能量小于60 keV β粒子的辐射监测仪或测量仪 本标准的目的是规定标准要求和给出一些适用方法的实例,还规定了一般特性、一般试验条件和方法、辐射特性、电气安全、环境特性以及a、β及a/β污染测量仪和监测仪的合格证书
本标准规定了核反应堆安全逻辑装置的一般特性、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核反应堆保护系统的安全逻辑装置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包括验收和运行检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安全逻辑装置内部所完成的安全逻辑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