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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钢丝绳无损检测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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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额定其重量为3.2t~320t通用桥式起重机的型式分类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一般环境中工作的通用桥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其取物装置为吊钩或抓斗或起重电磁铁(电磁吸盘),或同时用其中二种或三种。对于额定起重量大于320t的通用桥式起重机或其他桥式起重机的相同部分,亦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条件下使用的起重机:——易燃易爆、可燃性气体、粉尘及有腐蚀性气体环境;——核辐射环境、有毒气体环境。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起重量为3.2t~320t通用门式起重机的型式分类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一般环境中工作的通用门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其取物装置为吊钩或抓斗或起重电磁铁(电磁吸盘),或同时用其中二种或三种。对于额定起重量大于320t的通用门式起重机或其他门式起重机的相同部分,亦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条件下使用的起重机:——易燃易爆、可燃性气体、粉尘及有腐蚀性气体环境;——核辐射环境、有毒气体环境。
本部分制定了整套水下生产系统从设计到废弃各个阶段的一般要求和推荐做法,作为一个纲领性文件用于指导和制定涉及到水下生产系统各个组成部分更为详细要求的子系统标准。同时,对于子系统标准内未包括的某些部分,如系统设计、结构、管汇、吊装设备、颜色和标记等,也给出了较为详细的要求。对那些应用范围有限的特种设备,如密闭在干式舱中的组合式采油树、采油树和管汇等,这里未做专门讨论,但本部分中的相关条款同样适用于这类设备。
GB/T 21412的本部分规定了水下井口装置、泥线井口装置、钻通泥线井口装置以及水下立式和卧式采油树规范,以及设备搬运、试验和安装所需的相关工具。还规定了独立的分总成(用来建造完整的水下采油树总成)和完整的水下采油树总成的设计、材料、焊接、质量控制(包括工厂验收试验)、标志、贮存和运输。用户有责任确保水下设备满足其安装地所属政府法规的任何附加要求。这不在本部分的范围之内。当适用时,本部分也可应用于卫星井、丛式井和用于基盘式的多层完井等方面的设备。本部分适用于下列设备:a)水下采油树--采油树连接装置和油管悬挂器;--阀、阀组和阀驱动器;--节流阀和节流阀驱动器;--排放阀、测试阀和隔离阀;--TFLY形四通;--再入接口;--采油树帽;--采油树管路;--采油树导向架;--采油树送人工具;--采油树帽送入工具;--采油树安装的出油管线或控制管缆连接装置;--油管头和油管头连接装置;--出油管线底座和送入回收工具;--采油树安装的控制装置接口(仪器、传感器、液压管或管配件、电气控制装置电缆和附件);b)水下井口装置--导管头;--井口头;--套管悬挂器;--密封总成;--导向基座;--孔保护装置和耐磨衬套;--防腐帽;c)泥线悬挂系统--井口装置;--送入工具;--套管悬挂器;--套管悬挂器送入工具;--水下完井回接工具;--泥线井口装置水下完井异径连接装置;--油管头;--防腐帽;d)钻通泥线悬挂系统--导管头;--表层套管悬挂器;--井口头;--套管悬挂器;--环空密封总成;--孔保护装置和耐磨衬套;
GB/T 21412的本部分规定了脐带缆及相关附属设备的设计、材料选择、制造、设计验证、试验、安装和操作要求,并给出了推荐作法,用于石油天然气工业。附属设备不包括上部组块硬件装置,这些硬件是指那些在上部组块悬挂终端之上,不与脐带缆永久连接的设备。本部分适用于单独的部件,如电缆、光纤、热塑性软管或金属管构成的脐带缆,或它们组合成的脐带缆。本部分适用于静态或动态运行的脐带缆,其路径可为水上-水上,水上-水下和水下-水下。本部分不适用于相关部件接头,除非这些接头影响到脐带缆或其附属设备的性能。本部分仅适用于以下尺寸的金属管:壁厚t<6 mm,内径ID<50.8 mm(2 in)。大于这些尺寸的产品应视为管/管道并且按照公认的管线/管道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本部分不适用于额定压力小于7 MPa(1 015 psi)的金属管或软管。本部分不适用于额定电压高于标准额定电压U<下标0>/U(U<下标m>)=3.6/6(7.2)kV rms的电缆,其中U<下标0>、U与U<下标m>由IEC 60502-1与IEC 60502-2定义。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工业钻井和修井作业用钢结构的要求和推荐作法,提供了统一的钢结构检定方法以及两种产品规范级别(PSL)。本标准适用于生效日期后制造的所有新的钢制塔形井架、轻便井架(包括绷绳轻便井架和修井机轻便井架)、底座和天车总成。
本标准规定了应由钢丝绳制造商提供的钢丝绳使用和维护信息的种类;或者当钢丝绳为机器、设备或装置的一部分时,制造商的使用手册中应包含钢丝绳使用和维护信息的种类、本标准不适用于钢丝绳吊索以及本标准发布之前制造的钢丝绳、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起重量为3.2 t~500 t的门座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分类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场所中工作的门座起重机:a)港口件杂货、散货、集装箱、成套设备等货物装卸作业用港口门座起重机;b)船厂和船坞在修、造船时,结构分段拼装和机电设备安装等作业用船厂门座起重机;c)水利电力工程中混凝土吊运、浇筑、水工金属结构件吊装及火力发电工程中机电设备安装等作业用水利电力门座起重机。对于额定起重量大于500 t的门座起重机以及其他类似场所使用的门座起重机,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在下列环境中工作的起重机:--易燃易爆、可燃性粉尘、可燃性气体及腐蚀性气体(盐雾除外)环境;--核辐射、有毒气体环境;--吊运熔融或炽热金属的环境。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起重量为3.2 t~100 t的港口固定式起重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分类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内河港口露天作业的固定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其取物装置为吊钩、集装箱吊具、抓斗或起重电磁铁(电磁吸盘),或同时利用其中两种或三种。对于额定起重量大于100 t的固定式起重机和其他环境下使用的固定式起重机,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作业环境下使用的起重机:--易燃易爆、可燃性气体、粉尘及有腐蚀性气体环境(盐雾除外);--核辐射环境、有毒气体环境;--吊运熔融或炽热金属的环境。
本标准规定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金属结构的声发射检测及结果评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GB/T 20776中规定的在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新制造起重机和其他类型起重机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 GB/T 6974.3所定义的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安全评估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在用塔机,其他用途的在用塔机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提升机天轮和导向轮修复T艺方法、修复产品随行技术文件、修复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的天轮、多绳摩擦式矿井提升机的天轮和导向轮(以下简称“天轮/导向轮”)。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升降机(包括升降通道防护装置)的安装、更改、拆除、维护、检查、运行的要求,给出了这些作业管理的建议和指导,包括涉及这些作业的使用单位、供应单位的职责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任职条件。本标准适用于临时安装的动力驱动的在建设施工工地使用的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升降机”)。本标准不适用于导架爬升式升降工作平台和永久性安装的电梯。
GB/T 34370的本部分规定了游乐设施目视检测、磁粉检测、渗透检测、超声检测、射线检测、涡流检测、声发射检测、漏磁检测、磁记忆检测、超声导波检测等无损检测方法的一般要求和使用原则。本部分适用于在制和在用游乐设施的无损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装卸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港口、矿山、电厂等场合下使用的装卸机械,包括散料连续装船机、散料连续卸船机、斗轮堆取料机、排土机及回转式翻车机等设备,其他类似装卸机械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工业海上石油钻井设备、修井设备和辅助设备的设计原则、材料、焊接、结构、试验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各种类型移动式和固定式海上钻井和修井平台上新安装使用的钻井设备、修井设备和辅助设备的设计和建造,在役设备适用时可参照执行。本标准适用于从概念设计到建造完成的全部过程,也包括大修。本标准给出的技术和程序上的要求也适用于临时安装的设备。
GB/T 37159的本部分规定了海洋石油自升式钻井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造与设备安装、调试方法、验收准则。本部分适用于海洋石油自升式钻井平台建造与设备安装、调试与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埋地钢质管道检验的工作流程、数据收集、检验方案制定、检验实施、适用性评价、基于风险的检验、记录和报告等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陆上长输、集输、公用管道中埋地钢质管道的检验,其他埋地钢质管道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埋地钢质管道穿跨越段检验与评价的基本要求、内容和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埋地钢质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及集输管道的穿跨越段检验与评价工作。工业管道穿越段的检验与评价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扩建的陆地长距离输送油气管道、煤(层)气管道、成品油管道线路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油气场站内部的工艺管道、油气田集输管道、工业企业内部的油气管道的施工及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