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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8的本部分规定了测量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并配有累积流量指示装置的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的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本部分既适用于基于机械原理的水表,也适用于基于电或电子原理以及基于机械原理带电子装置、用于计量饮用冷水和热水体积流量的水表。本部分还适用于通常作为选装件的电子辅助装置。但法规可能会规定某些选装件为使用水表的必备辅助装置。
GB/T 778的本部分规定了完整水表和作为独立单元的水表测量传感器(包括流量或体积检测元件)以及计算器(包括指示装置)的试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GB/T 778.1定义的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的型式评价试验和首次检定试验。本部分给出了水表型式评价试验和首次检定试验的详细试验程序、试验原则、试验设备和试验方法。如果法规有要求,本部分也适用于辅助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彩色显示器白平衡点色坐标的佳值及其允许误差。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彩色显示器,在彩色显示器的生产或调试中,作为白平衡操作的一个参照目标值,并可作为各种彩色显示器校验和检测的依据。
GB/T 2423的本部分给出了一个标准的试验方法过程,用以确定元件、设备和其他产品(下文称样品)经受规定严酷度正弦振动的能力。如果试验要求采用非包装形式,表明受试样品是不带包装的。然而,如果试验要求样品带包装,就用带包装的产品,并将产品及其包装视为一个受试样品。本试验的目的是确定样品的机械薄弱环节和/或特性降低情况。用这些资料,结合有关规范用以判定样品是否可以接收。在某些情况下,本试验方法可用于论证样品的机械结构完好性和/或研究它们的动态特性。也可根据经受本试验不同严酷等级的能力来划分元器件等级。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显微镜产品的分类及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及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可见光下进行观察的机械筒长为160mm或无限远的各类生物显微镜。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摄影、摄像技术进行图像观察和处理的各类生物显微镜(以下简称显微镜)。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电气号灯(以下简称号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和储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电源电压在250V以下的交流(50Hz或60Hz)和直流的各类船舶航行用号灯(包括舷灯、桅灯、艉灯、拖带灯、环照灯)的设计、生产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车的技术要求、验收规则、标志与质量保证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轨距1435mm以柴油机为动力的电力传动和液力传动内燃机车(以下简称机车)。
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制成后投入使用前对主要技术性能所进行的检查与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轨距1435mm、速度低于200km/h的以柴油机为动力的电力传动内燃机车和液力传动内燃机车(以下简称机车)。 其他类似的由柴油机提供动力的机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机车的通用技术条件、验收规则、标志与质量保证等。 本标准适用于轨距1435mm、单相交流50Hz25kV的干线电力机车(以下简称机车)。 与本标准类似的由旋转电动机提供动力的机车 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机车制成后投入使用前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轨距1435mm,单相交流50Hz、25kV干线电力网机车(以下简称机车)。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其他类似的机车也可参照采用。
GB/T 3367的本部分界定了内燃机车的车体、转向架、制动装置及其主要零部件的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适用于内燃机车车体、转向架和制动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船舶系泊与航行试验的项目及其试验条件、试验内容及程序、试验记录与报告的一般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海洋船舶常规项目的试验。本标准规定以外的特殊装置与设备及海上移动平台的试验可参照执行。
警告:适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部分并为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本部分规定了碘量法、次甲基蓝光度法和红外线吸收法测定铌铁中硫的含量。本部分适用于铌铁中硫含量的测定。碘量法的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035%~0.090%;次甲基蓝光度法的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0050%~0.035%;红外线吸收法的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0050%~0.090%。
本标准规定了乙炔炭黑的品种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采样、验收及包装、标识、贮存、运输。本标准适用于以乙炔气为原料,在高温下进行裂解而制得的乙炔炭黑。
本标准规定了雷达常用术语及其定义。本标准适用于雷达领域的科研、教学等方面,是制定相关标准、编制相关技术文件的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发射管电性能的测试方法、对测试设备的要求和测试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阳极耗散功率25 W及以上的发射管测试。
本标准给出了声学和有关声学的常用的和基础的名词和术语。 本标准给出的声学术语共有914条,分成十三章(第2-14章)。当一术语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定义时,则用a,b,c分行并列叙述。附录A为汉英声学名词,按汉语拼音字母次序排列,此附录同时作为声学术语的汉文索引。附录B为英汉声学名词,按英文字母次序排列,也作为声学术语的英文索引。 本标准声学术语中所列的名词(汉文或英文),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义词时,对于未加区别的名词,表示这些名词的地位是同等的,均可使用。对圆括号()里的名词,一般表示过去曾用过的名词,现在仍可使用,但本标准不作推荐。方括号[]里的字表示可以省略。定义中圆括号()里的字一般是注释。名词中的花括号{}表示主要根据所列学科的规定。斜体表示拼音。
本标准对指定某些视觉、听觉和触觉标识的特定含义建立了一般规则,其目的是:通过对设备或过程的安全监控或安全操作,提高人身、财产和(或)环境的安全性;通过对设备或过程进行正常的监督、控制和维护;有利于对控制状况和操作器件位置的快速识别。本标准一般适用于下列场合:从诸如单一的指示灯、按钮、机械指示器、发光二极管(LEDs)或图像显示屏等构成的一些简单的场合,直到由多种器件组成的用来控制设备或工业过程的各种控制站;涉及人身、财产和/或环境安全的场合,以及使用上述代码以便对设备进行正常监控的场合;由技术委员会为某一特定功能所指定的某种特定编码的场合。
GB/T 4094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特有的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和信号装置显示颜色的基本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电动汽车。
本标准规定了对与电气设备相关的构成人机界面一部分的手动操作件一般操作规则,其目的是:-通过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其安全性(如对人身、财产、环境);-便于操作者进行正常的和实时的操作。本标准规定的各种规则不仅适用于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或成套装置正常情况下操作,也适用于故障和紧急情况下的操作。本标准作为一般应用,其操作件可从单一操作件(如按钮)到由电气和非电气设备组成的大型装置或中央过程控制站一部分的多种操作件。本标准在某一操作件的功能与其操作方向,或与其他操作件的位置之间,建立起相应关系。在无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本标准也可用于除手以外的人体其他部位所操纵的操作器件(如脚踏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