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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健食品菌落总数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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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是评价食品和保健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微生物指标,直接反映产品在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微生物污染风险。菌落总数超标可能导致产品腐败变质,甚至引发食源性疾病。尤其对于保健食品而言,其消费群体多为免疫力较低的特殊人群,严格的微生物控制是保障安全性和功效性的关键。因此,通过科学的检测手段准确测定菌落总数,既是食品安全法规的强制要求,也是企业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的核心环节。
菌落总数检测的核心目标是通过培养法统计样品中需氧条件下生长的细菌菌落数量(CFU/g或CFU/mL)。检测范围覆盖所有食品及保健食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预包装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以及添加了功能成分的保健食品。此外,部分检测还需区分特定菌群(如霉菌、酵母菌),以进一步分析污染来源。
检测过程需依赖仪器确保结果的准确性,主要包括:
1. 恒温培养箱(36±1℃):用于菌落的标准培养;
2. 菌落计数仪或菌落计数器:自动化统计菌落数量;
3. 均质器与无菌均质袋:实现样品的均质化处理;
4. 高压灭菌锅:确保培养基和器械的无菌状态;
5. 生物安全柜:提供无菌操作环境;
6. 微量移液器与培养皿:精确控制样品稀释和接种。
依据标准《GB 4789.2-2022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检测方法主要分为以下步骤:
1. 样品制备:在无菌条件下称取25g样品,加入225mL生理盐水均质,形成1:10稀释液;
2. 梯度稀释:连续进行10倍梯度稀释至适宜浓度(通常为10^-1至10^-5);
3. 接种培养:取1mL稀释液注入无菌平皿,倾注营养琼脂培养基后混匀,待凝固后倒置于36℃培养48±2小时;
4. 菌落计数:选择30-300CFU的平皿进行统计,通过公式计算原始样品的菌落总数。
我国对食品及保健食品菌落总数的限量要求根据产品类型差异显著:
- 普通食品:依据《GB 29921-2021》分类设定,如熟肉制品需≤10^5 CFU/g;
- 保健食品:按《GB 16740-2014》规定,液态产品≤10^3 CFU/mL,固态产品≤3×10^4 CFU/g;
- 标准:出口产品需符合目标国法规(如美国FDA细菌分析手册、欧盟ISO 4833标准)。
为确保检测结果可靠性,需关注:
1. 样品需冷藏运输并24小时内完成检测;
2. 每批次实验应设置阴性对照(空白培养基)和阳性对照(标准菌株);
3. 培养温度偏差需控制在±1℃以内;
4. 菌落蔓延或重叠超过1/4面积的平皿应舍弃;
5. 当检测结果接近限值时,需进行复检及不确定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