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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容器与包装材料荧光性物质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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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食品安全意识的提升,食品容器与包装材料的卫生安全性受到广泛关注。荧光性物质作为一类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化学物质,因其在包装材料中可能被非法添加以改善外观或遮盖瑕疵,成为检测对象。这类物质在紫外光照射下会发出可见光,长期接触可能通过迁移进入食品,进而引发健康风险。因此,通过科学检测手段对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中的荧光性物质进行严格筛查,是保障消费者健康和满足法规要求的必要环节。
检测的核心目标包括:
1. **荧光增白剂**(如联苯乙烯类、三嗪类化合物);
2. **特定迁移量**(模拟食品接触过程中荧光物质的溶出量);
3. **材料表面残留量**(通过直接检测包装材料表面的荧光物质浓度)。
检测需覆盖塑料、纸张、陶瓷等常见包装材质,关注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内层材料。
主要使用的仪器包括:
- **紫外分光光度计**:用于定量分析荧光物质的吸收波长和强度;
- **荧光分光光度计**:通过激发和发射光谱分析荧光特性;
- **液相色谱仪(HPLC)**:结合荧光检测器,实现复杂基质中目标物的分离与定量;
- **紫外灯(365nm波长)**:用于初步筛查材料中是否存在荧光性物质。
常用方法分为以下步骤:
1. **样品前处理**:根据材质类型进行剪碎、溶解或浸提,模拟食品接触条件(如不同温度、时间);
2. **定性筛查**:使用紫外灯照射样品,观察是否出现蓝色或紫色荧光;
3. **定量分析**:
- **光谱法**:通过标准曲线法计算荧光物质浓度;
- **色谱法**:利用HPLC-FLD(荧光检测器)进行高灵敏度检测;
4. **迁移试验**:依据标准要求,采用水、乙酸或乙醇等模拟液测定溶出量。
国内外主要依据以下标准规范:
- **中国标准(GB)**:如GB 9685-201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限定荧光增白剂的使用范围;
- **欧盟法规(EU)**:EU 10/2011对塑料类材料中荧光物质的迁移量设定限值;
- **美国FDA标准**:21 CFR 175-178部分规定了食品包装材料的荧光物质安全性要求;
- **日本厚生省标准**:通过《食品卫生法》对纸制品中的荧光增白剂实施严格管控。
食品容器与包装材料的荧光性物质检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防线。通过标准化的检测流程、先进的仪器设备以及严格的法规约束,可有效控制有害物质的迁移风险,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需加强原料质量控制,并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合规性验证,以符合市场的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