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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变电站预制光缆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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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汉字键盘输入用通用词语。 本标准适用于汉字键盘输入、方案优化和评测。中文信息处理的其他领域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变电站线路保护、断路器保护、短引线保护、母线保护、变压器保护、高压并联电抗器保护、母联分段保护等保护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及相关设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对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智能变电站110(66)kV~750 kV电压等级保护装置,是装置开发、设计、制造、试验、检验和应用的依据。对于继电保护装置输入、输出的接口形式及要求,本标准仅规定当继电保护装置采用SV或GOOSE时的相关数字化接口要求,并未规定智能变电站中继电保护装置输入、输出的接口形式。智能变电站35 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保护装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变电站智能终端装置的技术要求、安全要求、检验和试验,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智能变电站智能终端装置(以下简称为装置)的研制、试验、检验和应用。其他电压等级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变电站二次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吊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110(66) kV~750 kV智能变电站二次舱(以下简称二次舱)设计、生产和质量检验,其他厂站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变电站二次回路中光纤回路及站控层双绞线回路等物理回路模型配置实施过程、模型文件格式、模型文件命名、模型配置工具、回路编号规则、回路标识及信息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智能变电站二次回路中光纤回路及站控层双绞线回路的建模、编码及信息标识,作为二次回路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和运行维护的依据。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Ⅲ、Ⅳ级标准轨距铁路的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测量及其有关应用领域。
本规范适用于陆上新建、扩建和改建输气管道工程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陆上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输送原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管道工程的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等。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水泥工厂的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地下铁道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本条是编制本标准的目的。本标准仅限于施工质量的验收,工程立项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本次修编将有关地下铁道工程的验收标准与施工标准分开,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体系,以统一地下铁道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地下铁道工程由原来的地下隧道,发展为地上和地下的城市轨道交通,其制式也多样化,本标准除不适用于“磁悬浮”“跨坐式”“直线电机”制式城市轨道交通外,也适用于其他制式的城市轻型轨道交通的施工。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
1.0.1 为统一建设工程分类,规范建设工程分类方法和要求,提高建设工程管理的科学水平,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前期策划、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咨询等,不适用于军事工程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1.0.3 建设工程按自然属性可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三大类,按使用功能可分为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煤炭矿山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民航工程、商业与物资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粮食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火电工程、水电工程、核工业工程、建材工程、冶金工程、有色金属工程、石化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机械工程、航天与航空工程、兵器与船舶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等;各行业建设工程可按自然属性进行分类和组合。1.0.4 本标准每一大类工程依次可分为工程类别、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等,基本单元为分部工程。具体编码可符合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的规定。1.0.5 建设工程分类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光纤厂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设计、安装工程施工及工程验收,不适用于光纤预制棒生产厂的工程设计、安装工程施工及工程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交流电压为330kV~750kV智能变电站(开关站)新建工程的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交流电压为110(66)kV~220kV的智能变电站(开关站)新建工程的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建设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