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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11的本部分将为正确执行GB 311.1—2012《绝缘配合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提供指导,以便经济合理地确定三相交流电力系统中输变电设备或成套装置的额定耐受电压、选取相应于设备高电压U<下标m>的标准绝缘水平。本部分与GB 311.1—2012相对应,适用于高压交流输变电设备的相对地绝缘、相间绝缘和纵绝缘,并按设备高电压分为两个范围,即范围I和范围II。与设备高电压的关联性仅是为了绝缘配合的目的,本部分不包括对人员安全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标称电压为1 kV以上的三相交流系统,给出或推荐的数值一般也仅适用于这些系统。但是,提供的基本原则对两相和单相电力系统也是适用的。在导则中强调结合具体工程研究绝缘配合,以合理确定绝缘水平的必要性,这对范围II的设备更有意义。本部分不考虑例行试验,有关例行试验由相关设备委员会规定。本部分的内容严格遵循GB 311.1—2012给出的绝缘配合的程序(GB 311.1—2012中图1)。本部分第2章至第5章与GB 311.1—2012图1中相应的框格对应,给出了如何掌握绝缘配合程序原则的详细信息,求取要求耐受电压。本部分强调,在绝缘配合程序的初阶段,必须充分考虑到运行中作用电压的所有起因、分类以及类型,与设备高电压的范围(范围I、范围II)无关。只有在程序的后阶段,在选取标准(额定)耐受电压时,采用了用标准耐受电压涵盖特殊运行作用电压的原则,给出了GB 311.1—2012中标准绝缘水平与设备高电压之间的对应关系。附录中给出了支撑标准正文阐述的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安装在户内或户外且运行在频率50 Hz、电压为3 000 V及以上的系统中的交流断路器。本标准仅适用于三相系统中的三极断路器和单相系统中的单极断路器。用于单相系统中的两极断路器及用于频率低于50 Hz时应遵从制造厂和用户之间的协议。本标准也适用于断路器的操动机构和其辅助设备。然而,本标准不涉及仅依靠人力操动合闸机构的断路器,因为它不能规定额定短路关合电流,而且从安全的角度考虑,这种仅靠人力操作的方式是不应该提倡的。具有预定的极间不同期性的断路器见GB/T 30846 — 2014;具有单极自动重合闸功能的断路器包含在本标准的范围内。本标准不涉及用于电力牵引设备的移动电站中的断路器,它们包含在IEC 60077[1]<上标1)>中。安装在发电机和升压变压器之间的发电机断路器也不包含在本标准的范围内。感性负载开合包含在GB/T 29489—2013中。涉及具有机械脱扣装置或不能失效的装置的自脱扣断路器可参照本标准。与线路串联电容器及其保护设备并联作为旁路开关的断路器不包含在本标准的范围内。它们包含在 GB/T 28565—2012 和 IEC 60143-2[3]中。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泵、包括无动力消防泵、消防泵组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输送介质以清水、泡沫灭火剂或泡沫溶液为主要灭火剂的消防泵。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以下简称移动变电站)及其各组成部分,即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器(以下简称干式变压器)、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高压负荷开关(以下简称高压负荷开关)或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高压真空开关(以下简称高压真空开关)、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电缆连接器(以下简称电缆连接器)和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低压侧馈电开关(以下简称低压侧馈电开关)或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低压侧保护箱(以下简称低压侧保护箱)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项目及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移动变电站及其专用的干式变压器、高压负荷开关或高压真空开关、电缆连接器和低压侧馈电开关或低压侧保护箱。
GB 14048的本部分规定了主要用于工业或类似用途的安装在支架上为铜导线提供电气连接以及机械连接的螺纹型或非螺纹型接线端子排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 000 V、频率至1 000 Hz或直流不超过1 500 V电路中,用于连接截面积为0.2 mm<上标2>~300 mm<上标2>(AWG24/600 kcmil)经过或未经过特殊加工的圆铜导线的接线端子排。下列产品可采用本部分作为指南:--需要在导线上加装特殊装置的接线端子排,如快速连接端头或绕接连接等;--借助棱边或尖端穿刺绝缘来实现与导线直接接触的接线端子排,如绝缘转移连接件等;--特殊类型的接线端子排,例如带有二极管或变阻器或类似元器件支架的接线端子排。在引用GB 14048.1-2012时,本部分中使用术语“夹紧件”代替“端子”。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及类似用途的机电式接触器,其主触头用于连接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440 V(线电压)、使用类别AC-7a下额定工作电流小于或等于63 A、使用类别AC-7b和AC-7c下额定工作电流小于或等于32 A、额定限制短路电流小于或等于6 kA的电路。本标准所涉及的接触器一般不用于分断短路电流,所以在设备安装时应配备适当的短路保护电器(见9.3.4)。本标准不适用于下述电器:——符合IEC 60947-4-1的接触器;——半导体接触器;——特殊用途的接触器;——接触器的辅助触头,其要求见IEC 60947-5-1。本标准规定了:a) 接触器的特性;b) 接触器应符合的要求:1) 操作和性能;2) 介电性能;3) 外壳防护等级(如适用);4) 结构;5) 电磁兼容性。c) 验证满足上述要求所采用的试验及试验方法;d) 试验程序及试品数量;e) 接触器或制造商样本中应提供的信息。
GB/T 20626的本部分规定了高原环境条件下电工电子产品的高原环境条件参数和标准大气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海拔1 000 m以上至5 000 m高原地区使用的高低压电工电子产品。本部分涉及的低压电器及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适用的海拔为2 000 m以上至5 000 m高原地区。
GB/T 20626的本部分规定了高原环境条件下电工电子产品的选型要求、检验规范、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海拔1 000 m以上至5 000 m高原地区使用的高低压电工电子产品。本部分涉及的低压电器及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适用海拔为2 000 m以上至5 000 m高原地区。
本文件规定了高原环境条件下电工电子产品的雷电、污秽和凝露防护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海拔1 000 m以上至5 000 m高原地区使用的高低压电工电子产品,其中涉及的低压电器及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适用海拔为2 000 m以上至5 000 m高原地区。本文件不适用于通讯类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海拔2000m以上至5000m范围内,高原型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以下简称高原型成套设备)的术语和定义、高原环境条件参数、要求、试验规范、资料、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海拔2000m以上至5000m,额定电压为交流不超过1000V、频率不超过1000Hz。额定电压为直流不超过1500V的高原型成套设备。本标准适用于与发电、输电、配电和电能转换的设备以及控制电能消耗的设备配套使用的成套设备。本标准也适用于频率更高的装有控制及功率器件的成套设备,如电子装置集成到配电装置的成套设备、带有软启动功能的成套设备等。在这种情况下应采用附加的要求。本标准同时适用于那些为特殊使用条件而设计的成套设备,如船舶、机车车辆、机床、起重机械使用的成套设备或在易爆环境中使用的成套设备及民用即非人员使用的设备等,只要他们符合有关的规定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单独的元器件及自成一体的组件,诸如电机启动器、倒熔开关、电子设备等,以上设备应符合它们各自的相关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交流串联电容器用旁路开关的各项技术要求,包括额定值、设计与结构、试验要求、安装、运行和维护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安装在户外且运行在频率50Hz、电压66kV及以上系统中的交流串联电容器用旁路开关。本标准仅适用于三相系统中的旁路开关。本标准也适用于旁路开关的操动机构及其辅助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客运索道电气装置(以下简称电气装置)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客运索道电气装置的生产、使用和检验等领域。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生产能力0.09Mt/a及以上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煤炭工业矿井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本规范适用范围如下:制浆规模0.25Mt/a及以上,生产燃料水煤浆或气化水煤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单台锅炉容量35t/h及以上,以水煤浆为燃料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发电、供热工程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有色金属冶炼厂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电力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800kV两端直流输电系统换流站工程的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并网光伏发电站和100kWp及以上的独立光伏发电站。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医药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建设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