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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气装置的连接器件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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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099.1—2008的本章作下述修改后适用。 将第一段替换为: 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插座的端子和端头、结构要求、机械性能、电气性能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仅适用于交流电、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额定电流不超过16A、带或不带接地插套、嵌装或打算安装在器具内或固定到器具上的插座,以下简称为器具插座。 在第四段后增加: 如果也打算用于固定式装置,器具插座上应装有用于固定至适当的安装盒的装置。 器具插座打算用在驻立式器具和办公设备、电脑、视听摄像设备、吸油烟机、炉灶等器具内。 如必要,在有关器具或设备的标准中对器具插座的使用进行说明。 器具插座周围的环境温度通常不超过35℃,偶尔会达到40℃。
本部分规定了电工术语中的基本术语。本部分适用于标准制修订、编制技术文件、编写和翻译技术资料及教材或书刊,供从事电工工作的科研、设计、生产、使用、教学及出版等有关部门的人员使用。
本部分规定了电工术语中的电器附件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电工技术中涉及电器附件的所有科学技术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安全中安全概念、安全要素、安全措施、保护元器件、试验和其他相关术语。本标准适用于标准制修订、编制技术文件、编写和翻译技术资料及教材或书刊。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440 V,主要用于电击危险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以下称为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简称RCD)。本标准的技术要求作为技术委员会和有关单位起草产品标准时使用,并且只有在与相关标准组合时或在相关标准中引用时才适用。本标准不作为一个独立标准使用,例如单独作为认证标准用。本标准适用于:——检测剩余电流(见3.3.2);将其同基准值(见3.3.3)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该基准值断开被保护电路(见3.3.4)的单一电器。——组合电器,其每个部分分别执行上述一个或两个功能,但是一起作用以完成所有三个功能。对预期仅完成上述三个功能中一个或两个功能的电器,可能需要特殊的技术要求。任何只能完成上述三个功能中一个或两个,或不能完全符合本标准的所有部分的附件、装置或设备的标准不能称为RCD标准,或引用“RCD”,无论是缩写或全称“剩余电流装置”。这些附件、装置或设备在其产品上或技术文件中均不能标志“RCD”。本标准适用于第7章规定的条件。对于其他条件,可能需要补充技术要求。根据GB/T 17045—2008和GB/T 16895.21—2011,剩余电流保护电器通过自动切断电源来防止人和牲畜由于触及外露的导电部件而产生的电击的有害影响。根据GB/T 16895.4—1997,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0 mA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也可以对持续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的火灾危险提供防护。根据GB/T 16895.21—2011,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 mA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也可以在基本保护措施失效或者电气装置或设备使用者疏忽的情况下,提供附加保护。对于能够执行附加功能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本标准与包含附加功能的相关标准一起适用,例如:当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与断路器组合时,应符合相应的断路器标准。对下列情况可能需要补充的或者特定的技术要求,例如:——由非人员使用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与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组合的插座、插头、适配器和连接器。本标准规定:——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使用的术语和定义(第3章);——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分类(第4章);——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特性(第5章);——动作值和影响量的优选值(5.4);——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标志和信息(第6章);——使用时安装和工作的标准条件(第7章);——结构和操作的要求(第8章);——少试验要求明细表(第9章)。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的要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电气结构和光生物安全。本部分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关章节一起阅读。GB 7000第2部分的每个标准详述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一个特定类型灯具或一组灯具的具体要求。为了便于修订,这些部分单独出版,而且当需要时,还会增添附加的部分。灯具光度数据的表述是由照明委员会(CIE)考虑提出的,因此本部分不涉及。本部分包括了带有标称脉冲电压峰值不超过表11.2数值的触发器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触发器装在镇流器内和触发器与镇流器分开的灯具。触发器装在光源内的灯具的要求正在考虑之中。本部分包含了对半灯具的要求。总的来说,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适用于多数类型灯具的要求与试验,并被GB 7000第2部分的具体标准引用。因此,不应将本部分的本身看成对任何类型灯具的规定,本部分的条款只适于GB 7000标准特殊要求部分确定范围内的特定类型的灯具。GB 7000第2部分的标准引用本部分某章要求时,规定了该章的适用程度、试验顺序,以及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章节序号无特殊意义,每一型式灯具或一组灯具适用条款的顺序由相应的GB 7000第2部分标准规定。GB 7000第2部分的所有标准都是独立的,不引用标准内的其他特殊要求部分。当GB 7000第2部分的标准以“应用GB 7000.1中第…章要求”的措辞引用本部分任何章的要求时,这句话是应被解读为:除了GB 7000第2部分的该标准涉及的特定型式灯具明显不适用的以外,本部分该章的所有要求都适用。对IEC 60079覆盖的防爆灯具,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还要符合GB 7000标准(在GB 7000第2部分中选择适用的)的要求,当GB 7000标准与IEC 60079标准有矛盾时,IEC 60079的规定优先。要关注含有“灯具设计信息”的光源性能标准,为使光源正常工作应遵循这些要求,但本部分不要求将光源性能试验作为灯具型式试验认可的一部分。工艺技术状态带来的安全方面的改进以进行中的修订版和修改件为基础的方式在标准内体现。区域性标准化机构可能在其派生的标准中有一个覆盖符合制造商或标准化机构早先文件产品的声明。声明可以对这类产品提出应用标准的时间要求,即直到应使用新标准的规定日期以前,早先的标准可以继续在生产时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用来保护户内使用的电气装置、电子设备和其中元件的,符合GB 9364.2小型管状熔断体和符合GB 9364.3超小型熔断体用的熔断器座。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熔断器座: ——大额定电流16A和 ——大额定电压1500V(d.c.)或1000V(a.c.)和 ——用于海拔高度2000m以下,除非另有规定。 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对熔断器座规定出统一的安全要求和电气、机械、热性能和气候性能的要求,以及熔断器座与熔断体之间的兼容性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以下简称成套设备)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的基本方法。本标准适用于GB 7251.1-2013和GB/T 3797所规定的试验项目。
本标准规定了对激光设备和设施电气部分的安全要求及有关试验方法,给出了基本的电气安全预防措施的指南。本标准适用于符合本文所规定的激光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要求及有关试验方法,目的是从以下几个方面为设备使用者提供可靠的防护:a) 直接和间接的接触;b) 过高温度作用(着火危险);c) 炸裂和内爆;d)有毒的或有腐蚀性的物质的作用。本标准不适用于激光设备和设施中在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无触电危险的电气部分的直接和间接触及防护;也不适用于含有激光器部件的整个设备(例如医疗设备、办公机器及在危险环境里使用的设备)。这些设备应遵照其他的电气安全标准。但是,如果激光器从设备中拆出仍可工作,该拆出的激光器应遵从本标准的要求。本标准也不适用于处在研制或设计中的激光设备和设施。本标准不适用于对激光设备所产生的激光辐射的使用;也不说明辐射防护措施。但当激光辐射防护装置与电气设备相连时,则应根据本标准中规定的试验来估计其电气安全性。
本部分规定了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基本性能的所有规则和要求,以使相应范围内的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获得一致,避免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所需试验。 本部分中包含了各类产品标准中所有被认为是基本要求的内容以及具有广泛意义和用途的特定项目,例如:温升、介电性能等。 对各类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确定其所有要求和试验只需两个主要标准: 1) 本部分,在各类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标准中简称:“GB14048.1”; 2) 相关的产品标准,在下文中称作“有关产品标准”或“产品标准”。 对适用于某一特定的产品标准的基本要求,在产品标准中应明确,并应标出引用GB14048.1标准的有关条款号,例如:GB14048.1中7.2.3。 对某一特定的产品标准可不规定基本要求,因此可以省略该项内容(当不适用时),或可以增加某些内容(如认为基本要求在某些情况下不适用时),除非有充分的技术理由,产品标准不允许与基本规则相违背。
GB/T 16895的本部分规定了布线系统的选择和安装的要求。
GB/T 16895的本部分包括低压发电设备、辅助回路以及固定电气装置的灯具和照明装置的选择和安装。
本部分的特殊要求适用于由额定电压不超过50V交流或120V直流电源供电的特低电压照明装置。
GB(/T)16895 的本部分规定的特殊要求适用于移动的或可搬运的单元。在本部分中术语 “单元 ” 一词是指一台车辆和 / 或移动式的或可搬运的结构 , 在其中装有整套或部分电气装置。这些单元是 :——移动型的 , 例如车辆 ( 自身驱动的或被拖曳的 );——或可搬运型的 , 例如安置在底座上的箱体。其应用举例 , 如广播车、医疗服务车、广告宣传车、消防车、工程车等。 两个或其以上的单元在电气上可以连接在一起。这些要求不适用于 :——码头和游艇 ;——GB 5226.1 中的移动机械 ;——房车 ;——电动车辆的牵引设备。第 7 部分的其他部分的附加要求 , 例如对淋浴间、医疗场所等的附加要求 , 如果适用也应考虑用于本部分。
本标准适用于新制造的自动扶梯和踏板式或胶带式自动人行道(见第3章)。 本标准考虑了按照预期目的使用并在制造商可预见的误用情况下,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见第4章)。 本标准未考虑因地震引起的危险。 本标准不适用于本标准实施前制造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GB 16915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的分类、标志、防触电保护、结构要求、机械性能、电气性能等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仅用于交流电、额定电压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63 A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手动操作的一般用途开关。装有无螺纹端子的开关的额定电流限为大16 A。本部分涵盖的开关是指预期用以控制正常使用的:--钨丝灯负载电路;或--荧光灯负载(包括电子镇流器)电路;或--功率因数不低于0.95的实质上电阻式负载电路;或--额定电流不高于10 A且功率因数不低于0.6的用于电机负载的单相电路;或--自镇流灯负载电路(如,LEDi或CFLi);或--卤素灯负载电路;或--以上类型的组合电路。本部分亦适用于开关的安装盒,但不适用于暗装式开关的安装盒。本部分还适用于:--装有信号灯的开关;--电磁遥控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装有延时装置的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带有开关和其他功能组合的开关(但不适用于与熔断器组合的开关);--电子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装有软缆保持装置和软缆出口装置的开关(见附录B);--隔离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符合本部分要求的开关适于在通常不超过35 ℃,但偶尔会达到40 ℃<上标1)>的环境温度中使用。在特殊环境,例如在车、船上和在可能发生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的开关,可能要求特殊的结构。
GB 16915.1中的本章改为下述内容: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电子开关和相关的电子辅助装置的分类、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结构要求、机械性能、电气性能的技术要求、GB 16915的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电子开关和相关的电子辅助装置、本部分适用于操作照明电路、控制灯的亮度(调光器)、控制电动机(例如,排气扇等用的)转速和作其他用途(例如,加热控制)的电子开关,这些开关的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250 V,额定电流不超过16 A、上述的操作和/或控制是人为地通过起动元件、传感面和传感装置,借助于触摸、接近、旋转、光、声、热或其他影响等方式来实现的、本部分也适用于一般用途的带有内置自动功能的电子开关,这类电子开关的操作和/或控制是由物理量的改变而被激励,例如,光、温度、湿度、时间、风速、人的存在等等、本部分也适用于电子开关的安装盒,但暗装式电子开关的安装盒除外、本部分也适用于电子遥控开关(RCS)和电子延时开关(TDS),其额定电压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25 A,预期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符合本部分的电子开关适合在通常不超过35℃,偶尔会达到40℃的环境温度中使用、在特殊条件的场所,例如,在船上、车辆上以及类似场所和在危险场所(如,可能发生爆炸的地方),可能要求特殊的结构、
IEC 60669-1的本章作下述修改后适用:第1段被下述内容替代: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隔离开关的分类、端子、结构要求、机械性能、电气性能的技术要求。GB 16915的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A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手动操作的一般用途隔离开关。
GB 16915.1-2014的本章改为:GB 16915的本部分规定了住宅和楼宇电子系统用开关及有关附件的分类、标志、防触电保护、结构要求、机械性能、电气性能等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工作电压不超过250 V a.c.,额定电流不超过16 A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HBES开关,也适用于有关的电子辅助装置。本部分适用于:--操纵照明电路、控制灯的亮度(调光器)、控制电动机(例如排气扇用电机)转速和作其他用途(如电热装置)的HBES开关;--传感器、起动器、带开关的插座、有关电子辅助装置等。在现有标准中,“HBES开关”一词用于描述所有种类的HBES设备,例如开关、传感器、起动器、带开关的插座、有关电子辅助装置等。通过下列方式实现操作和控制:--人为地通过起动元件、按键、卡片等,借助传感表面或传感元件,通过接触、接近、旋转、光、声、或热等;--通过物理手段,例如光、温度、湿度、时间、风速、人的存在;--通过其他外部影响;并且,通过下列方式传输:--通过几种媒介的电子信号,例如输电线(电源线)、双绞线、光纤、射频和红外线等。符合本部分要求的HBES开关适用于在通常不超过35 ℃,但偶尔会达到40 ℃的环境温度中使用。本部分还适用于HBES开关的安装盒,但不适用于HBES开关的暗装式安装盒,后者为GB 17466.1所涵盖。HBES开关的功能安全要求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功能安全的要求由HBES开关控制的设备的标准所涵盖。在特殊环境,例如高温场所适用的开关,可能要求特殊的结构。
GB 16916的本部分规定了各种型式的RCCB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试验。本部分适用于交流额定频率50 Hz,60 Hz或50/60 Hz,额定电压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 A,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或与电源电压有关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以下称为RCCB)。RCCB用来对人进行间接接触保护,这时设备的外露导电部件应接到一个合适的接地极上。它们也可对由于过电流保护装置不动作而持续存在的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的火灾危险提供保护。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 mA的RCCB也可作为其他电击保护措施失效时的补充保护措施。本部分适用于能同时执行检测剩余电流,将剩余电流值与剩余动作电流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剩余动作电流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的装置。RCCB预期用于污染等级2的环境中。RCCB适合于隔离用。除了带不可开断中性线的RCCB以外,符合本部分的RCCB适用于IT系统。当电源侧容易发生过度的过电压时(例如电源通过架空线引入),可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例如:采用避雷器)(见GB 16895.12)。一般型RCCB耐误脱扣,是指浪涌电压(由操作暂态过电压或雷电感应产生的)在设备中产生负载电流而没有发生闪络。S型RCCB即使在浪涌电压引起闪络并产生续流时也具有足够的耐误脱扣能力。下列产品必须补充特殊的要求:——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见GB 16917.1);——装入家用及类似一般用途的插头、插座或器具连接器的RCCB或者专门与它们组合使用的RCCB;——以及预期使用于50Hz或60Hz以外频率的RCCB。对装入插座的RCCB或专门与插座组装的RCCB,本部分的技术要求可以与GB 2099.1或产品所投放市场的的相关要求一起使用(适用时)。本部分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正常环境条件(见7.1)。对在严酷条件地区使用的RCCB,可补充必要的技术要求。采用电池的RCCB不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