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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化学分析方法、X射线荧光分析方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对烧失量(LOI)、SO<下标3>、不溶物(IR)、SiO<下标2>、Fe<下标2>O<下标3>、Al<下标2>O<下标3>、CaO、MgO、TiO<下标2>、Cl<上标->、K<下标2>O、Na<下标2>O、S<上标2->、MnO、P<下标2>O<下标5>、CO<下标2>、ZnO、F<上标->、游离氧化钙(fCaO)、SrO的测定。水泥化学分析方法又分为基准法和代用法。如果同一成分列了多种测定方法,当有争议时以基准法为准。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和制备上述水泥的熟料、生料及指定采用本标准的其他水泥和材料。
本标准规定了煤中硫酸盐硫、硫化铁硫测定用的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测定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和有机硫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
本标准规定了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镁量。 本标准适用于铸铁、碳钢、低合金钢及高温合金中镁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002%~0.100%。
本标准规定了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钒量。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及合金中钒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005%~1.0%。
本标准规定了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钙量。 本标准适用于铸铁、碳钢、合金钢及高温合金中钙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0005%~0.010%。
GB/T 223的本部分规定了用X-射线荧光光谱法测定硅、锰、磷、硫、铜、铝、镍、铬、钼、钒、钛、钨和铌的含量本部分适用于铸铁、生铁、非合金钢、低合金钢,各元素测定范围见表1
GB/T 223的本部分规定了用微波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钢铁及合金中的总铝和总硼含量 本方法适用于钢铁及合金中总铝和总硼含量的测定,总铝测定质量分数范围:0.000 5%~0.10%;总硼测定质量分数范围:0.000 2%~0.10%
GB/T 223的本部分规定了用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或红外法测定氢含量的方法。本部分适用于钢铁中质量分数为0.6 μg/g~30.0 μg/g的氢含量的测定。
GB/T 223的本部分规定了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钙和镁含量的方法。本部分适用于钢铁及合金中质量分数为0.000 2%~0.003 5%的钙和0.000 3%~0.05%的镁含量的测定。
GB/T 394的本部分规定了食用酒精和工业酒精产品的分析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各类酒精产品的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用CFR辛烷值试验机测定汽油辛烷值(马达法)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点燃式发动机燃料马达法辛烷值的测定,不适用于主要由含氧化合物组成的燃料及其燃料组分。
本标准规定了钠钙硅玻璃的化学分析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钠钙硅玻璃、以钠钙硅为主要成分的其他玻璃,如着色玻璃等。
警告:本标准中凡使用或稀释市售的盐酸、硝酸和氢氟酸等挥发性强酸时,凡用硫酸、硝酸、盐酸、高氯酸和氢氟酸等溶样时,凡用焦硫酸钾等在喷灯上熔样时,都应在通风厨中进行。凡使用氢氟酸、硫酸、硝酸、高氯酸等强腐蚀性酸时都应戴塑料胶手套。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本标准规定了纤维玻璃化学分析的通则、试样制备以及玻璃种二氧化硅、三氧化二硼、总铁、氧化亚铁、二氧化钛、氧化锰、二氧化锆、三氧化二铝、氧化钙、氧化镁、氧化锂、氧化钠、氟化物、总砷、总锑、总硫、五氧化二磷、氧化锶、氧化锌、二氧化铈和钡、镉、铬、汞、铅等化学成分测定的试剂、分析步骤、结果计算和精密度等。本标准适用于无碱(E和ECR)、中碱(C)、耐碱(AR)、高碱(A)、高硅氧、高强(S)、玄武岩、玻璃棉、岩棉、矿渣棉、硅酸铝棉等玻璃和纤维状玻璃化学成分的测定,也适用于化学成分组成类似的其他玻璃化学成分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灰中铁、钙、镁、钾、钠、锰、磷、硅、铝、钛、硫的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及方法精密度。本标准适用于煤、焦炭、水煤浆和煤矸石。
本标准规定了超细银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订货单(或合同)内容等。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工业用超细银粉。
本标准适用于以酒精发酵、碳酸盐煅烧、合成氨、乙烯催化氧化及煤气化工艺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气体为原料,经提纯、净化、干燥、冷却、加压等工序而制得的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
GB/T 2085的本部分规定了氮气雾化铝粉(以下简称“铝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以氮气雾化法生产的供晶体硅太阳能电池背场铝浆、铝颜料、耐火材料、复合钢管、氮化铝陶瓷材料等使用的铝粉。
GB/T 2423的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来确定样品受到或可能受到规定声压级噪声环境激励引起振动的承受能力的试验方法和导则。通常,对声压级低于120 dB的环境不要求进行声振试验。在规定的声试验条件下,确定试验样品的机械弱点和性能衰退,并和其他规定一起评价它们是否可接受。在某些情况下,此试验方法还作为一个确定试验样品机械强度或抗疲劳性强度的方法。本部分包含两个试验方法,描述了声振试验和在噪声环境中测量声压级的过程并考虑到试验样品的特殊点振动响应测量的需要,也给出了选择噪声环境、频谱、声压级和暴露持续时间的导则。行波管方法适用于产品部分或全部外表面经受气动湍流激励的情况,这些应用包括仅一侧存在激励的飞行器壁板组件。混响室法适用于通过分布式激励将振动施加到整个设备的外表面而不是电动振动台对固定点施加振动的情况。
本标准规定了电炭材料及产品专用名词术语,包括一般术语、原材料、产品名称、电刷的外形结构、技术性能、试验方法、产品缺陷以及工艺和设备等方面的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电炭材料、产品及其标准的制定、编制技术文件、编写和翻译手册、教材或书刊,供从事电工工作的生产、科研、使用和教学等有关部门的人员使用。 本标准所规定的术语中与GB/T2900.1-92《电工术语基本术语》的有关部分内容相协调;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术语,需要时可在有关标准中给以规定。
本部分规定了核仪器技术领域用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适用于涉及核仪器:物理现象、基本概念、仪器、系统、设备和探测器技术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