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400-635-0567
水工混凝土结构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本标准规定了预应力混凝土管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保管、使用规定和出厂证明书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公称内经为400mm~3000mm、管线运行工作压力或静水头不大于1.2MPa、管顶覆土深度不超过10m的承插式预应力混凝土管,制造超出本标准给定范围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依据本标准制造的管子可用于城市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工业和水利输水管线、农田管线、工厂管网及深覆土涵管等。
GB/T 18208的本部分规定了地震现场调查的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地震现场调查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简称CCCW)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以硅酸盐水泥为主要成分,掺入一定量的活性化学物质制成的粉状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用于水泥混凝土结构防水工程。
本标准规定了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启动试运行试验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150MW及以上的混流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的启动试运行试验和交接验收。单机容量小于150MW的混流可逆式机组或其他型式的抽水蓄能机组可参照执行。
GB/T 19229的本部分规定了燃煤烟气海水脱硫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工艺系统、技术要求、检验验收、标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燃煤火电厂锅炉或供热锅炉同期建设或已建锅炉海水脱硫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其他行业的燃煤、燃油、燃气锅炉尾气处理适合采用烟气海水脱硫措施时可以参考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进行地震灾害预测以及建立其信息管理系统的工作内容、技术方法、技术要求及成果表达形式。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乡镇(社区)以及由若干城市所组成的区域,也适用于行业、大中型企业等。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轻轨工程的劳动定员、定额、技能等级、人员配置和工作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轻轨工程的劳动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管道输水灌溉工程的规划、设计、管材与连接件、附属设备及附属建筑物、水泵选型及动力机配套、管道施工与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工程验收、工程运行维护与管理、效益分析与经济评价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管道输水灌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场固体粪便贮存设施的选址、参数设计等方面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畜禽场固体粪便贮存设施的设计。
本标准规定了薄壁不锈钢管子与管件的材料、设计、施工与验收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公称压力不大于PN16、温度不大于80 ℃的给水(冷水、热水、饮用净水)薄壁不锈钢管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混凝土衬砌材料、砌石衬砌材料、沥青混凝土防渗材料、膜料防渗材料及填缝材料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农田灌溉、供水等渠道工程建设和管理中衬砌与防渗材料性能指标的确定与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钢筋混凝土阻锈剂耐蚀应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基本要求、环境腐蚀分类、技术要求、设计应用、验收及维护。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及修复钢筋混凝土工程。
本标准规定了长输(油气)商品介质管道(GA类)建设、投产,在役管道的运行、维修及检验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长输管道建设的设计、材料、安装、无损检测、投产和在役管道的运行、维修及检验。本长输管道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油气)商品介质的管道。本标准适用的管道系统范围见图1所示。油气田集输管道符合本标准的相关条件的可执行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公用管道(GB类)、工业管道(GC类)、动力管面(GD类);也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管道,如电气(电讯)专用的管道、军事装备和核设施的管道、海上设施和矿井的管道、移动设备上的管道、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城镇的门站后所属的燃气管网。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结构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Ⅲ、Ⅳ级标准轨距铁路的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至9度地区的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设施的抗震设计。 对抗震设防烈度高于9度或有特殊抗震要求的工程抗震设计,应按专门研究的规定设计。 注:本规范以下条文中,一般略去“抗震设防烈度”表叙字样,对“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9度”简称为“6度、7度、8度、9度”。
为了使小型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在设计方面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高温高压及以下参数、单机容量在125MW以下、采用直接燃烧方式、主要燃用固体化石燃料的新建、扩建和 改建火力发电厂的设计。小型火力发电厂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公用设施和工业企业中一般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的结构设计;不适用于工业企业中具有特殊要求的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的结构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铁路、公路、水运和水利水电等各类土木工程结构的设计及其相关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