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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小型移动式灌溉机组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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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管道输水灌溉工程的规划、设计、管材与连接件、附属设备及附属建筑物、水泵选型及动力机配套、管道施工与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工程验收、工程运行维护与管理、效益分析与经济评价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管道输水灌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轻小型移动式灌溉机组的型式、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配套功率小于等于11.03kW的轻小型移动式灌溉机组。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Ⅲ、Ⅳ级标准轨距铁路的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农业、林业、牧业及园林绿地等喷灌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给水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生产能力0.09Mt/a及以上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煤炭工业矿井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等。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水泥工厂的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农、林、牧业等节水灌溉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管理和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政府办公建筑、商用办公建筑、科研办公建筑、综合办公建筑以及功能相近的其他办公建筑的设计阶段和运行阶段的绿色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土壤墒情监测的术语和定义、自动监测站的设置、农田监测点的设置、土壤含水量及相关参数的测定方法、数据采集、农田土壤墒情评价、农田旱情评价以及数据汇总与报告编写。本标准适用于农田土壤墒情监测。
本标准规定了营林机械设备配属的原则、要求和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造林(含采伐迹地人工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营林作业和苗圃作业的机械配属。母树林营建和种子园营建机械的配属也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不含组培育苗、容器育苗设备和森林防火设备配属。
本标准适用于大型、中型水闸,小型水闸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果树、蔬菜、花卉等经济作物及其他作物的微灌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大、中型灌溉、排水及工业、城镇供水泵站的施工。对于小型泵站的施工,可参照使用。
本规程适用于喷灌与微灌工程的工程管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用水管理与田间测试以及技术经济后评价等。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机组的型式,型号,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柴油机作为动力机,其配套功率2.2~28.0kW;配套水泵流量18~150m<上标 3>/h、扬程25~40m;由柴油机、水泵、过滤装置、施肥装置及可悬挂牵引机架组成的微灌用中小型移动式首部机组。其他有电动机作为动力的中小型移动式首部机组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含通航建筑物,大、中型泵站及闸站等)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旅客列车设计速度为250 km/h~350 km/h的标准轨距高速铁路设计,明确了高速铁路运行动车组列车,一般不开行货车和机车牵引的客车。明确了速度分级为250 km/h、300 km/h、350 km/h 三挡。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工业部所生产的产品。作为计划、统计管理工作的产品类中划分的统一依据。 本标准不包括大型成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