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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有色金属紧固件的机械性能标记制度、指标、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及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由铜及铜合金或铝及铝合金制造的、螺纹直径为1.6~39mm的粗牙螺纹,其螺纹尺寸及公差按GB196和GB197规定的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等商品紧固件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紧定螺钉及类似的未规定抗拉强度或螺母保证载荷的螺纹紧固件。 本标准未规定抗腐蚀性、导电性的性能要求。
GB/T 3098的本部分规定了由奥氏体耐腐蚀不锈钢制造的、在环境温度为10 ℃~35 ℃条件下进行试验时,紧定螺钉及类似的不受拉应力的紧固件的机械性能。在较高或较低温度下,其性能可能不同。本部分适用的紧定螺钉及类似的紧固件:--螺纹公称直径1.6 mm≤d≤24 mm;--直径和螺距等符合GB/T 192、GB/T 193和GB/T 9144规定的普通螺纹;--任何形状的。本部分不适用于有特殊性能要求的螺钉,如可焊接性。本部分未规定特殊环境下耐腐蚀和氧化性。对高温或零度以下使用的耐腐蚀性、抗氧化性和机械性能,可以由使用者与制造者按每一特殊场合进行协议。附录D显示了有关高温条件下,含碳量对晶间腐蚀的风险取决于含碳量的情况。本部分是对耐腐蚀不锈钢紧固件按硬度等级进行分级。所有奥氏体不锈钢紧固件在固熔状态下,通常是无磁的;经冷变形加工后,有些会呈现明显的磁性(见附录E)。
GB/T 3098的本部分规定了由奥氏体、马氏体和铁素体耐腐蚀不锈钢制造的、在环境温度为10 ℃~35 ℃条件下进行试验时,自攻螺钉的机械性能。在较高或较低温度下,其性能可能不同。本部分适用于GB/T 5280规定的螺纹为ST 2.2~ST 8的自攻螺钉。本部分不适用于有特殊要求,如可焊接性的自攻螺钉。本部分未规定特殊环境下耐腐蚀性和耐氧化性,而在附录C中给出了在特殊环境中使用材料的一些信息。关于腐蚀和耐腐蚀的定义,见GB/T 10123。本部分对耐腐蚀不锈钢自攻螺钉按硬度等级进行了分级。对高温或零度以下使用的耐腐蚀性、耐氧化和机械性能,可以由使用者与制造者按每一特殊场合进行协议。附录D显示了有关高温条件下,含碳量对晶间腐蚀的风险取决于含碳量的情况。所有奥氏体不锈钢紧固件在固熔状态下,通常是无磁的;经冷变形加工后,有些会呈现明显的磁性(见附录E)。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消火栓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室内消火栓。
GB/T 3682的本部分规定了在规定的温度和负荷条件下测定热塑性塑料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和熔体体积流动速率(MVR)的方法。方法A是质量测量方法,方法B是位移测量方法。通常,热塑性塑料材料标准参考本部分规定测定熔体流动速率的试验条件。附录A中列出了热塑性塑料常用的试验条件。熔体体积流动速率特别适用于填充和非填充的热塑性塑料的比较,以及不同填充量的填充材料的比较。如果已知材料在试验温度下的熔体密度,则MFR可以由MVR的测定结果确定,反之亦然。本部分也可用于流变行为受水解(断链作用)、缩聚和交联影响的热塑性塑料,但仅当这些影响及测试结果的重复性和再现性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时才适用。本部分不适用于在测试过程中流变行为受到显著影响的材料。这些情况下,可采用GB/T 3682.2。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电器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和代号、特性、正常的使用、安装和运输条件、结构和性能要求、试验、分类、标志、安装和包装。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交流1 000 V或直流1 500 V及以下的船用低压电器(以下简称电器),包括船舶和移动式、固定式近海装置用控制电器和配电电器。
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第2部分);--可移式电动工具(第3部分);--园林工具(第4部分)。以下简称“工具”。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 V。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 700 W。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危险。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 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对于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机驱动或电磁铁驱动的工具以及用于这些工具的电池包,其要求在附录K中规定。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工具,其要求在附录L中规定。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本部分范围,由第3部分来规定。本部分不适用于:--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工具;--制备和加工食品用工具;--医疗用工具;--与化妆品和药品一起使用的工具;--加热工具;--电动机驱动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电器;--工业机床用电气设备;--用来制作模型的由低压变压器驱动的小型台式工具,如制作遥控飞机模型或汽车模型等。
本标准规定了砝码的分类、计量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质量标称值为1 mg~5 000 kg,准确度等级为E<下标 1>等级、E<下标 2>等级、F<下标 1>等级、F<下标 2>等级、M<下标 1>等级、M<下标 12>等级、M<下标 2>等级、M<下标 23>等级、M<下标 3>等级的砝码。
本部分规定了手提式灭火器的定义、分类、规格与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手提式灭火器。
GB 5135 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沟槽式管接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沟槽式管接件。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的要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电气结构和光生物安全。本部分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关章节一起阅读。GB 7000第2部分的每个标准详述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一个特定类型灯具或一组灯具的具体要求。为了便于修订,这些部分单独出版,而且当需要时,还会增添附加的部分。灯具光度数据的表述是由照明委员会(CIE)考虑提出的,因此本部分不涉及。本部分包括了带有标称脉冲电压峰值不超过表11.2数值的触发器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触发器装在镇流器内和触发器与镇流器分开的灯具。触发器装在光源内的灯具的要求正在考虑之中。本部分包含了对半灯具的要求。总的来说,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适用于多数类型灯具的要求与试验,并被GB 7000第2部分的具体标准引用。因此,不应将本部分的本身看成对任何类型灯具的规定,本部分的条款只适于GB 7000标准特殊要求部分确定范围内的特定类型的灯具。GB 7000第2部分的标准引用本部分某章要求时,规定了该章的适用程度、试验顺序,以及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章节序号无特殊意义,每一型式灯具或一组灯具适用条款的顺序由相应的GB 7000第2部分标准规定。GB 7000第2部分的所有标准都是独立的,不引用标准内的其他特殊要求部分。当GB 7000第2部分的标准以“应用GB 7000.1中第…章要求”的措辞引用本部分任何章的要求时,这句话是应被解读为:除了GB 7000第2部分的该标准涉及的特定型式灯具明显不适用的以外,本部分该章的所有要求都适用。对IEC 60079覆盖的防爆灯具,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还要符合GB 7000标准(在GB 7000第2部分中选择适用的)的要求,当GB 7000标准与IEC 60079标准有矛盾时,IEC 60079的规定优先。要关注含有“灯具设计信息”的光源性能标准,为使光源正常工作应遵循这些要求,但本部分不要求将光源性能试验作为灯具型式试验认可的一部分。工艺技术状态带来的安全方面的改进以进行中的修订版和修改件为基础的方式在标准内体现。区域性标准化机构可能在其派生的标准中有一个覆盖符合制造商或标准化机构早先文件产品的声明。声明可以对这类产品提出应用标准的时间要求,即直到应使用新标准的规定日期以前,早先的标准可以继续在生产时使用。
GB 7956的本部分规定了泡沫消防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泡沫消防车。本部分不适用于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和高倍泡沫消防车。
GB 7956的本部分规定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GB/T 8005的本部分界定了铝及铝合金产品及加工处理工艺等方面涉及的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适用于铝及铝合金产品及加工处理工艺过程。
GB/T 8013的本部分规定了铝及铝合金有机聚合物涂膜的分类、表面预处理、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部分适用于机械、市政、交通、电气、包装、建筑及装饰等领域用铝材有机聚合物涂膜。
GB/T 8117的本部分主要适用于驱动发电机的凝汽式汽轮机高准确度的热力性能验收试验,某些条款也适用于非发电用途的汽轮机。本部分提供了过热蒸汽或饱和蒸汽轮机的试验方法。其中包括确定湿蒸汽比焓所需的测量及方法,并叙述了在核电厂中考虑到放射性安全条例情况下,进行试验所需要的预防措施。本部分的部分内容也适用于背压式汽轮机、抽汽式汽轮机及混压式汽轮机的热力性能试验。对于具体情况,只需应用本标准的相关条款。本部分规定了验收试验的准备、实施、评估的统一规则,同时也包含进行验收试验条件的细节。如有本部分未涉及的任何复杂或特殊情况,则制造商和买方应在合同签订之前达成适当的协议。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蒸汽灭菌器技术要求——自动控制型的术语和定义、型式与基本参数、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可以装载一个或者多个灭菌单元、容积大于 60 L 的大型蒸汽灭菌器 ( 以下简称灭菌器 ) 。该灭菌器主要用于医疗保健产品及其附件的灭菌。 按本标准设计和生产的灭菌器应考虑产品寿命周期中的环境因素的影响。环境因素参见附录 A 。 本标准未规定用于控制灭菌器制造生产的各个阶段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手动控制型的大型蒸汽灭菌器。
GB 10395的本部分规定了保证操作者及其他作业人员在排灌泵和泵机组正常运转、保养和使用过程中安全的技术要求,本部分是GB 10395.1的补充。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排灌泵和泵机组,不适用于各种工业作业用泵和泵机组(以下统称机器)。
本标准规定了螺栓连接阀盖钢制截止阀和升降式止回阀结构型式、技术要求、材料、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储运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压力PN16~PN420、公称尺寸 DN15~DN400、使用温度-29℃~538℃,螺栓连接阀盖的、端部连接形式为法兰或焊接,用于石油、石化及相关工业用的钢制截止阀和升降式止回阀。 本标准适用于直通式结构、角式结构形式和Y型结构形式的钢制截止阀,钢制升降式止回阀、钢制截止止回阀。 钢制节流阀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车辆和挂车制动系统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GB/T 15089规定的M<下标2>、M<下标3>及N类机动车辆和O类挂车。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车辆:--设计车速不超过25 km/h的车辆;--不能与设计车速超过25 km/h的机动车辆挂接的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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