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商用喷雾抽吸器检测
GB 4706.87-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工业和商用喷雾抽吸器具的特殊要求
GB/T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本部分适用于专供工业和商用的便携式电动喷雾抽吸器具及其电气附件,使用适合于清洗墙面屋顶、椅套椅衬、地毯、地板覆盖物或硬质面层的水基清洗剂。本部分涉及的器具,其内部清洗剂的压力为正压且不大于25×10<上标5>Pa,或其内部压力(单位:Pa)与清洗剂流量(单位:L/min)的乘积不超过10<上标8>,而其内部喷嘴出口处清洗剂的温度不超过85℃。本部分还适用于处理有害粉尘(如石棉)的、或处理有附加要求的液体的机器。本部分也适用于采用其他能源形式代替电动机的器具,但必须考虑器效应。
GB 4706.96-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业和工业用自动地板处理机的特殊要求
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GB 4706的本部分适用于电网或电池供电的便携式组合器具,带或不带内置的电池充电器,带有一个底盘,打算在室内或室外使用的与工业和商业在户内或户外使用的,湿式、干式清洁地毯或地板的器具的安全。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本部分也适用于电动机使用其他形式能量的器具,但是必须考虑其造成的影响。对于表明在正常使用中要处理危险粉尘的器具,附加要求在IEC 60335-2-69附录AA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