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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一金属封接式热管真空太阳集热管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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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给水排水设备和器材,包括卫生器具,水嘴,加压、调节和贮存设备,加热贮热设备,地漏,检查井,建筑水处理设备,游泳池、游乐池设备,冷却设备,水景设备,雨水利用设备,管材,管件,阀门,计量、检测仪表等方面的专用术语。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设备和器材的专用术语。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符号与单位、产品分类与标记、设计与安装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文件编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贮热水箱容水量不大于0.6 m³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金属封接式热管真空太阳集热管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仅适用于玻璃-金属封接式热管真空太阳集热管。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空气源热泵辅助型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参数测量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文件编制、标志、包装。本标准适用于提供生活热水及类似用途热水的贮水箱容积在600L以下的家用空气源热泵辅助型太阳能热水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太阳能重力热管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材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接受并传递热量的太阳能用重力热管。
本标准规定了带电辅助能源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与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贮热水箱容积在0.6m<上标 3>以下带电辅助能源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主要部件的选材原则、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贮热水箱容积不大于0.6m<上标 3>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主要部件。
本标准规定了太阳能空气集热器的术语和定义、符号与单位、产品分类与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利用太阳辐射加热、有透明盖板、传热工质为空气的只有单一入口和单一出口的平板型太阳能空气集热器(以下简称平板型集热器),以及传热工质为空气的非聚光型全玻璃真空管型太阳能空气集热器(以下简称真空管型集热器)。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太阳能热水系统评价的术语与定义、产品分类与部件、评价要求、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紧凑式、分离式和闷晒式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绿色产品评价。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Ⅲ、Ⅳ级标准轨距铁路的设计。
为了使小型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在设计方面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高温高压及以下参数、单机容量在125MW以下、采用直接燃烧方式、主要燃用固体化石燃料的新建、扩建和 改建火力发电厂的设计。小型火力发电厂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及科研、教学等。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生产能力0.09Mt/a及以上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煤炭工业矿井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本规范应与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配合使用。
本规范适用于陆上油田、滩海陆采油田和海上油田陆岸终端油气集输工程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以及既有建筑增设和改造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和运行维护。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采用缠绕、喷射和手糊工艺成型的整体纤维增强塑料设备和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和工程质量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纤维增强塑料设备和管道的设计:运输槽罐、地埋容器、贮罐和双壁罐;不规则形状(非回转体)的容器、贮罐和塔器;盛装剧毒或放射性化学物质的设备和管道;埋地给排水管道;烟囱和烟道;油气田集输管道。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与工业的给水排水系统安全评价。本规范不适用于军工等特殊行业建筑与工业的给水排水系统安全评价。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