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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06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带嵌装式或远置式制冷剂冷凝装置或压缩机的商用制冷器具的安全。本部分适用于装有压缩机或按照制造商说明书由两个单元组合成单独器具(分体系统)的电动商用制冷器具。
本标准界定了制冷术语。本标准适用于制冷的产品制造、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管理以及科研、教育等领域。
GB/T 21001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销售和陈列食品的制冷陈列柜的术语和定义。本部分不适用于制冷自动售货机和拟用于餐饮的非零售用的制冷陈列柜。
GB/T 21001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销售和陈列食品的制冷陈列柜的结构、特性和性能的要求,同时也规定了制冷陈列柜的试验条件、试验方法、分类方法、分级方法和由制造商提供的产品标志及产品特性信息。本部分不适用于制冷自动售货机和拟用于餐饮的非零售用的制冷柜;也不适用于陈列柜内所展示食品类型的选择。
GB/T 21001的本部分在GB/T 21001.2的基础上,补充规定了用于销售和陈列食品的制冷陈列柜的安全和性能的试验评定方法,以及评定依据标准。本部分适用于用于销售和陈列食品的制冷陈列柜。本部分不适用于制冷自动售货机和拟用于餐饮的非零售用的制冷柜。
本标准规定了葡萄酒储藏柜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和说明、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可用于储存葡萄酒与类似果酒的封闭式电机驱动压缩式制冷的葡萄酒储藏柜(以下简称酒柜)。
GB 26920的本部分规定了远置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部分适用于销售和陈列食品的远置式冷藏陈列柜。本部分不适用于制冷自动售货机和非零售的冷藏陈列柜。
GB 26920的本部分规定了自携冷凝机组商用冷柜(简称自携式商用冷柜)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能效等级标注。本部分适用于以下商用冷柜:——销售和陈列食品的自携式商用冷柜;——商店、宾馆和饭店等场所使用的封闭式自携饮料冷藏陈列柜;——实体门商用冷柜(如厨房冰箱、制冷储藏柜、制冷工作台)、非零售用的自携式商用冷柜。
本标准规定了压缩冷凝机组远置式冷藏陈列柜系统(以下简称“陈列柜系统”)经济运行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与方法和节能管理措施。本标准适用于销售和陈列食品的陈列柜系统。本标准不适用于制冷自动售货机和非零售的陈列柜系统。
本规范规定了用于销售和陈列食品的远置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以下简称远置陈列柜)能源效率的计量要求、计量检测程序、计量检测方法、计量检测结果判定准则和检测报告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远置陈列柜计量监督检测,委托检测可参考本规范进行。生产和销售远置陈列柜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检测。本规范不适用于制冷自动售货机和非零售的远置陈列柜。接受检测的远置陈列柜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销售的商品。
本规范规定了商用食品冷柜试验室的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用设备及校准方法。\r本规范适用于新生产的、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商用食品冷柜试验室的校准,也可供其他制冷检测试验室(如:冷藏陈列柜试验室、商用冰箱、冷柜试验室)的校准作参考。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商场、超市空调制冷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与节能相关的设备选用、设备设置和人员、设备管理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 3.1 和 3.2 定义的范围。
本标准主要涉及超市节能的管理要求,涉及少量节能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开架售货、集中收款、以销售食品、日用品为主的零售业态,包括超市、大型超市、便利店、折扣店、仓储会员店。
本标准规定了冷藏库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规格、型号、各项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主要以建筑钢材、铝合金建筑型材及玻璃钢制作的冷藏库门。本标准仅适用于冷藏库门产品标准。不适用于卷帘门、防火门、防辐射屏蔽门等特种门。
本标准规定了米饭、米粥、米粉制品的术语、定义、分类、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技术要求、生产加工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销售和召回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3.1、3.2和3.3定义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本标准规定了水果蔬菜类易腐食品(以下简称果蔬)在预冷、冷藏、运输、销售等环节及环节间的技术要求和包装标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未经加工或经初级加工,供人类食用的新鲜蔬菜(包括食用菌)、水果等。本标准不适用于速冻果蔬类易腐食品。
本标准规定了水果蔬菜类易腐食品(以下简称果蔬)在采后、预冷、冷藏、运输和销售等环节及环节间的操作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未经加工或经初级加工,供人类食用的新鲜蔬菜(包括食用菌)、水果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速冻果蔬类易腐食品。
本标准规定了猪、牛、羊和鸡、鸭、鹅等肉类食品(以下简称畜禽肉)在冷藏链中的加工、贮藏、运输、销售各环节及环节间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供人类食用的冷却、冷冻畜禽肉。本标准不适用于肉类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猪、牛、羊和鸡、鸭、鹅等肉类食品(以下简称畜禽肉)在冷藏链中的加工、贮藏、运输、销售各环节及环节间的操作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供人类食用的冷却、冷冻畜禽肉。本标准不适用于肉类制品。
SB/T 10794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销售和储存食品的商用冷柜(以下简称冷柜)的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适用的器具所覆盖范围示例为: ——主要用于非家庭使用的制冷储藏柜和厨房冰箱; ——主要用于商店销售使用的制冷储藏柜; ——带有冷藏室或冷冻室的制冷工作台; ——主要用于商店、宾馆和饭店等地方使用、非零售用的商用冷藏陈列柜,饮料冷藏柜; ——其他特殊用途的冷柜。 本部分不适用于: ——零售用冷藏陈列柜(GB/T 21001); ——家用电冰箱(GB/T 8059); ——制冷自动售货机; ——快速冷却机(柜); ——快速冷冻机(柜); ——非食品冷柜(如:恒温试验箱、超低温柜、医用冷柜、血液冷藏柜);——冷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