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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形式基本参数和尺寸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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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第2部分);--可移式电动工具(第3部分);--园林工具(第4部分)。以下简称“工具”。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 V。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 700 W。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危险。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 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对于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机驱动或电磁铁驱动的工具以及用于这些工具的电池包,其要求在附录K中规定。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工具,其要求在附录L中规定。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本部分范围,由第3部分来规定。本部分不适用于:--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工具;--制备和加工食品用工具;--医疗用工具;--与化妆品和药品一起使用的工具;--加热工具;--电动机驱动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电器;--工业机床用电气设备;--用来制作模型的由低压变压器驱动的小型台式工具,如制作遥控飞机模型或汽车模型等。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的要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电气结构和光生物安全。本部分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关章节一起阅读。GB 7000第2部分的每个标准详述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一个特定类型灯具或一组灯具的具体要求。为了便于修订,这些部分单独出版,而且当需要时,还会增添附加的部分。灯具光度数据的表述是由照明委员会(CIE)考虑提出的,因此本部分不涉及。本部分包括了带有标称脉冲电压峰值不超过表11.2数值的触发器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触发器装在镇流器内和触发器与镇流器分开的灯具。触发器装在光源内的灯具的要求正在考虑之中。本部分包含了对半灯具的要求。总的来说,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适用于多数类型灯具的要求与试验,并被GB 7000第2部分的具体标准引用。因此,不应将本部分的本身看成对任何类型灯具的规定,本部分的条款只适于GB 7000标准特殊要求部分确定范围内的特定类型的灯具。GB 7000第2部分的标准引用本部分某章要求时,规定了该章的适用程度、试验顺序,以及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章节序号无特殊意义,每一型式灯具或一组灯具适用条款的顺序由相应的GB 7000第2部分标准规定。GB 7000第2部分的所有标准都是独立的,不引用标准内的其他特殊要求部分。当GB 7000第2部分的标准以“应用GB 7000.1中第…章要求”的措辞引用本部分任何章的要求时,这句话是应被解读为:除了GB 7000第2部分的该标准涉及的特定型式灯具明显不适用的以外,本部分该章的所有要求都适用。对IEC 60079覆盖的防爆灯具,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还要符合GB 7000标准(在GB 7000第2部分中选择适用的)的要求,当GB 7000标准与IEC 60079标准有矛盾时,IEC 60079的规定优先。要关注含有“灯具设计信息”的光源性能标准,为使光源正常工作应遵循这些要求,但本部分不要求将光源性能试验作为灯具型式试验认可的一部分。工艺技术状态带来的安全方面的改进以进行中的修订版和修改件为基础的方式在标准内体现。区域性标准化机构可能在其派生的标准中有一个覆盖符合制造商或标准化机构早先文件产品的声明。声明可以对这类产品提出应用标准的时间要求,即直到应使用新标准的规定日期以前,早先的标准可以继续在生产时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半导体设备电源接口的供电类别,选择电器附件、导线和电缆的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半导体设备的电源接口。
GB 17465的本部分规定了靠器具重量啮合的耦合器的结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等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或不带接地触头的,打算内装或集成在交流电源频率为50 Hz或60 Hz,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额定电流不超过16 A的电器或其他多部件结构的电气设备内,并依靠器具重量来保证正确啮合的两极器具耦合器。
GB1 9212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变压器、电源、电抗器和类似产品的安全方面的要求,如电气、温度和机械等方面的安全要求。本部分包括了下列类型的干式变压器、电源(包括开关型电源)和电抗器,其绕组可以是包封式或非包封式。a)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或多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独立用或配套用的、不构成配电网络一部分的隔离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其具有下列特性:——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额定频率不超过500Hz;以及,除了GB 19212的其他部分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规定的数值:·对隔离变压器:——单相变压器额定输出不超过25kVA,多相变压器不超过40kVA;——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超过交流50V而不超过交流500V,或者按布线规程的规定或对某个特殊用途,不超过交流1000V。·对安全隔离变压器:——单相变压器的额定输出不超过10kVA,多相变压器不超过16kVA;——在导体之间或任意一个导体与保护接地之间,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交流50V。b)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或多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独立用或配套用的、不构成配电网络一部分的分离变压器、自桐变压器、调压器和小型电抗器,其具有下列特性:——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100OV;——额定电源频率不超过500Hz;以及,除了GB 19212其他部分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规定的数值:·对既是独立用又是配套用的变压器,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交流15kV,对独立用的变压器,额定输出电压不小于交流50V。·额定输出不超过下列规定值:——对单相变压器,1kVA;——对单相电抗器,2kvar;——对多相变压器,5kVA;——对相电抗器,10kvar。c)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或多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独立用或配套用的、装有一个或多个a)类或b)类变压器、不构成配电网络一部分的电源和开关型电源,其具有下列特性:——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额定电源频率一超过500Hz;——内部工作频率,对电源,不超过500Hz,对开关型电源,不超过100MHz;以及,除了GB 19212其他部分另有规定外,具有下列规定的数值:·对装有隔离变压器的电源和开关型电源:——单相或多相电源或开关型电源的额定输出不超过1kVA;——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超过交流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而不超过500V或无纹波直流708V,或者按布线规程的规定或对某个特殊用途,不超过交流或无纹波直流708V,或者按布线规程的规定或对某个特殊用途,不超过交流1000V或无纹波直流1000V。·对装有安全隔离变压器的电源和形状型电源;——单相或多相电源和形状型电源的额定输出不超过1kVA;——在导线之间或任意一条导线与保护接地之间,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交流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对装有分离变压器、自耦变压器和调压器的电源和开关型电源:——单相或多相电源和开关型电源的额定输出不超过1kVA;——对既是独立用又是配套用的变压器,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交流15kV,对独立用的变压器,额定输出电压不小于交流50V;d)本部分也适用于额定输出不超过1000VA、t<下标 w>温度不大于140℃(t<下标 w>)的带t<下标 w>标志的变压器。但是,变压器的t<下标 w>标志是可以任选的。本部分也适用于装有电子电路的变压器、电源、开关型电源和电抗器。
本标准涉及的是至少有一种功能需要使用电的玩具的安全。 对实验型玩具的附加要求在附录A中给出。 对装有激光器和发光二极管的玩具的附加要求在附录E中给出。 为了符合本标准,电玩具也必须符合GB 6675-2003的附录A,因为它所包括的危险不同于用电所引起的危险。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移动式剩余电流装置(以下称为PRCD)的分类、特性、标志和产品资料、使用和安装的标准工作条件、结构和操作的要求、试验。 本标准适用于PRCD由一个插头、一个剩余电流装置(RCD)和一个或几个插座或接线器件组成,其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有关或与电源电压无关。PRCD 不带过电流保护,适用于对地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250V,额定电流不超过16A 的单相电路。除了固定装置提供的保护以外,PRCD 用来对其下端的电路提供直接接触的电击危险保护。 PRCD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0.03A。 插头和插座应符合有关的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能同时执行检测剩余电流,把该剩余电流值与剩余动作电流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该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等功能的移动式装置。 PRCD不能用来作为固定装置的一部分使用,他们的连接装置可以是插头,插座,端子或电缆等。 本标准技术要求适用于7.1规定的环境条件。在更严酷环境条件下使用的PRCD 可能需要补充的技术要求。 包含电池的PRCD没有包括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本标准不适用于具有检测电源侧故障的附加功能,并能在供电电路故障时防止其闭合的PRCD。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和培训机构课堂教学和实验室用的仪器和零部件的安全质量要求以及机械性能、高温和低温、噪声和振动、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和电气安全的附加要求。本标准仅涉及教学仪器零部件的安全而不涉及其他特性,如式样和特性。本标准适用于学校和培训机构课堂教学和实验室用的仪器和零部件。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刀锯的基本参数、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环境条件下,对木材、金属、塑料、橡胶及类似材料的板材和管材,进行直线锯割的交直流两用或单相串励电机的手持式电动刀锯(以下简称刀锯)。本标准也适用于电子调速刀锯。本标准不适用于曲线锯、可移式电动锯管机和电池式往复锯。
GB/T 27476的本部分规定了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与机械因素有关的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检测实验室,校准和科研实验室可参照使用。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场所内的实验室,其他场所的实验室可参照使用,但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窗用动力通风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非动力驱动的窗用自然通风器的相关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橱窗式排风扇、隔墙式排风扇及风管连接的排风扇。本标准所包含的窗用动力通风器的安全要求,应符合本标准表4、表5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剩余电流电器包括检测剩余电流的功能,把该剩余电流值与剩余动作电流值相比较的功能,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该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的功能。大额定剩余电流是30mA.对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250V 的SRCD,其大额定电流是16A;对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130V的SRCD,其大额定电流是20A。本标准适用于组装入或专门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或不带接地触头的两级插座一起使用的剩余电流动作电器(SRCD:插座式剩余电流电器)。符合本标准的SRCD由相-中性线供电、相-相供电或相-中间接地导体供电。SRCD仅用于对其出线端提供附加保护。SRCD预期使用在其前级已确保提供故障保护(间接接触防护)的电路中。SRCD既不能提供隔离功能,也不能使用在IT系统中。SRCD不应使用在配电板中,它们不用来保护一个完整的配电电路或完整的终端电路。这些产品预期安装在符合GB 17466.1的安装盒内;或符合GB/T 19215.1的电缆槽管系统;或符合IEC 61534供电管道系统;或靠近插座盒并符合上述标准之一的安装盒内。这些产品不预期使用在符合GB 17466.24或GB 7251系列的外壳中。本标准范围为涉及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RCD,包括在GB 16916或者GB 16917中。由电池,或除了供电给负载以外的其他电路供电的SRCD没有包括在本标准的范围内。本标准也适用于带过载或过电流保护的SRCD。本标准也适用于组装有剩余电流电器的接线组件,该剩余电流电器仅用来对临近接线组件的单台固定电气设备(例如:干手器、水冷却器等)提供保护。本标准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正常温度和环境条件。在更严酷环境条件下使用的SRCD可能需要补充技术要求。SRCD的插座部分符合GB 2099.1-2008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健康安全的管理、计划和设计、教学工作环境、服务、教学区域设备、工具和加工有关健康安全的通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大学和相关机构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通信终端(以下简称“终端”)充电/数据接口、交流电源适配器及线缆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包括所涉及的物理特性、电气特性、安全特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和识别标识等。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有线供电方式的终端、交流电源适配器及其连接线缆。本标准不适用于需要特殊供电和应用的移动终端,如仅用于企业、行业的特殊移动设备等。其他便携式或家用小型电子设备的供电或充电也可以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教育机器人的基本安全要求、保护措施以及使用信息的要求和准则。本标准适用于教育机器人。如果一个机器人由未成年人来组装,本标准适用于可接触的每个零件和组装的机器人;如果一个机器人由成人(年满18周岁)组装或者在出厂时已经组装好,本标准适用于组装的机器人。
GB/T 34570的本部分规定了可充电电池供电敢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可拆卸或分体电池包传导充电的充电器或充电装置的安全。本部分适用于由单相交流250 V以下市电供电、户内外使用的携带式或固定式的充电器或充电装置。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电池式工具中充电器的安全要求也属于本部分范围。本部分不适用于:——电气车辆使用的电池充电桩、充电设施;——电子设备用的供电单元的充电器;——照相用电子闪光装置和供电单元的充电器;——玩具用电池充电器;——使用在特殊场所的电池充电器,例如存在腐蚀和爆炸性气体(灰尘、蒸气或可燃气体)的场所。
本规则涉及的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是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仅用于交流电、额定电压在50V以上但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32A的、带或不带接地触头的插头和固定式、移动式插座。对装有无螺纹端子的固定式插座,额定电流大仅限为16A。也适用于装在电线组件中的插头和装在电线加长组件中的插头和移动式插座,还适用于作为电器的一个部件的插头插座,在有关电器标准上另有说明除外。插头插座类产品包括:(1)单相两极插头、插座、器具插座;(2)单相两极带接地插头、插座、器具插座;(3)三相插头和插座。
本规范适用于符合GB/T 6113.102—200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2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辅助设备 传导骚扰》中要求的V型人工电源网络(以下简称“人工电源网络”)的校准。包括三种类型:1) 50 ?/50 μH+5 ?型,工作频率范围为9 kHz~150 kHz;2) 50 ?/50 μH型,工作频率范围为0.15 MHz~30 MHz;3) 50 ?/5μH+1 ?型,工作频率范围为0.15 MHz~108 MHz。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及类似用途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在使用场所的拆卸/安装和规定场所的维修服务的技术要求、操作规范及质量测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风冷冷凝器、全封闭型压缩机-电动机,对密闭空间进行空气调节或同样用途的转速可控型及一(台室外机)拖多〈部室内机〉型房间空气调节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