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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的本部分规定了多输入多输出振动(以下简称:MIMO)试验方法的术语和定义、试验设备、试验方法与条件、信息要求、试验实施及结果分析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确定或验证在经受多激振器激励后样品的机械薄弱环节和/或特性降低情况。本试验方法也可用于验证样品的机械结构和功能完好性以及研究它们的动态特性。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切削机床的一般术语、车床、铣床、钻床、镗床、磨床、齿轮加工机床、螺纹加工机床、刨床和插床、拉床、锯床、组合机床及组合机床自动线、刻线机、管子加工机床、机床附件,运动、参数、零部件和加工方法的术语及其定义。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金属切削机床(以下简称机床)。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职业的分类结构、类别、代码及说明。本标准适用于按职业分类的各种普查、调查统计及行政管理和国内外信息交流等。
GB6675的本部分适用于所有玩具,即设计用于或预定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任何产品或材料。本部分适用于消费者首次得到的玩具,也适用于通过合理的、可预见的正常使用和滥用测试后的玩具,除非另有特殊声明。本部分规定了可接受的玩具结构特征的要求,包括形状、尺寸、轮廓、间隙(如摇铃玩具、小零件、锐利尖端、锐利边缘、铰链等)及某些玩具性能的参数要求(非弹性头弹射物的大动能、某些乘骑玩具的小倾倒角等)。本部分规定了从新生婴儿至14岁儿童使用的不同年龄组玩具的要求及测试方法。这些要求随玩具所对应不同年龄组而不同。特定年龄组儿童使用的玩具的要求是根据危险的特性及儿童应对的智力和体力而制定的。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的玩具,即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所有产品和材料。除非特别申明,本标准不仅适用于任何在市场上销售的玩具(含试用和免费赠送的玩具)及生产并供境内销售的玩具,而且适用于正常使用及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后的玩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不以儿童为使用对象的和使用中要求监管或符合特殊条件的玩具。
GB/T l2763的本部分规定了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的基本内容、方法、资料整理及调查成果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海洋地质、地球物理环境基础要素调查,一些、专项调查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有关船体建造工艺和安装工艺等方面的术语及其定义。本标准适用于船舶的设计、建造、科研、教学等。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风力发电机组(SWT)的安全准则、质量保证、工程完整性和在特定外部条件下的设计、安装、维护和运行安全方面的特定要求。其目的是在风力发电机组的预期寿命期间,提供适当的防护等级,以防止各种危险对风力发电机组造成损坏。本标准涉及了小型风力发电机组的全部子系统,如保护机构、内部电气系统、机械系统、支撑结构、基础以及与负载的电气连接。小型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包括:包含支撑结构的风力机本身、风力发电机组控制器、充电控制器/逆变器(如果需要)、电缆和开关、安装与运行手册及其他文件。虽然本标准类似于IEC 61400-1,但为了使其适用于小型风力发电机组,做了简化和相当数量的变动。如果能够适当地证明风力发电机组的安全不被削弱,那么本标准的若干要求是可以修改的。然而,这一规定不适用于第6章中分级和相关的外部条件的定义。采用本标准并不意味着任何个人、组织或团体可以免除遵守其他适当的规程的责任。本标准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不大于200 m<上标2>,产生的电压低于交流1 000 V或直流1 500 V的并网或离网应用的风力发电机组。
GB/T 19314的本部分涉及GB/T 19314.5—2019、ISO 12215-7、ISO 12215-8和ISO 12215-9中未明确的结构细则和结构要素。本部分适用于按ISO 8666规定的艇体长度不大于24 m的采用纤维增强塑料(FRP)、铝合金或钢合金、木质或其他船体材料建造的单体和多体小艇。本部分包括两个功能。第一,对GB/T 19314.5—2019提供进一步计算过程及公式的解释说明;第二,提供应用原则的结构布置和细则实例。本部分规定的结构布置和细则可作为设计基准。
本标准规定了用激光衍射法测定稀土化合物粒度分布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激光衍射法测定稀土化合物粒度分布。测定范围:0.1μm~1200μm。
本标准界定了游乐设施的基本名词术语及其定义。本标准适用于游乐设施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模型产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缺陷分类及合格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电压小于或等于36V或不带电,预定供14岁以上青少年及成人收藏、玩耍或使用的模型类产品,包括静态或动态的航空航天模型、航海模型和车辆模型等。 对纯收藏型模型产品的附加要求在规范性附录A中给出。 本标准不适用下列产品: ——竞赛专用模型; ——非商业流通的模型产品; ——内燃机驱动的模型产品; ——风筝。
GB/T 28784的本部分给出了获得船舶推进系统可靠振动数据所需要的仪器、测量和数据处理程序的指南。本部分也给出了特定测量技术应用的指南,该指南对于海船和内河船舶推进装置机械振动测量是较为常用且合适的。这些测量技术适用于柴油机、汽轮机或电力推进设备,在应用时要考虑每个测量程序的特定限制。本部分所规定的程序适用于往复式机械振动(稳态或者类似扫描的准稳态情况),本部分所规定的程序不适用于瞬态、快速变化或冲击信号的测量和评价。本部分主要规定了试航时主推进装置机械振动的测量技术。相同或相似的测量原则也适用于其他目的,如性能监测、运行中异常振动的分析以及已修复部件的状态评估等。在这些情况下,测量程序应适应一些特定的要求。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设计阶段和试航阶段对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的验证方法,为验证船舶达到的 EEDI值(Attained EEDI)提供指导。本标准适用于GB/T 30008-2013表1所列的12种航行海洋运输船舶、表2所列的3种国内航行海洋运输船舶和表3所列的6种内河运输船舶“达到的EEDI值”验证,不适用于这些船舶类型中具有柴油-电力推进、透平推进或混合式推进系统的船舶。
本标准向船东、船舶设计和建造人员、试验人员提供关于海上试验计划、实施与报告的指南,并提供了海上试验统一格式的基本信息。本标准适用于附录B中的各类机械推进船舶的海上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潜艇。
本标准规定了单台水平轴风力发电机组功率特性验证方法,不包括IEC 61400-2涉及的小型风力发电机组。本标准在特定运行条件或合同规定不满足GB/T 18451.2—2012要求的情况下使用。本标准可以用来评估特定地理位置的特定风力发电机组的性能。同样,本标准可以用来对不同类型或不同设置的风力发电机组进行常规比较。基于机舱风速计法测量的功率曲线和估计年发电量会受到风力发电机组风轮的影响(即:在风速增大或减小的情况下)。机舱风速应该根据气流畸变效应修正,本标准中规定了确定这个修正方法的程序。在GB/T 18451.2—2012中,风速计是安装在距被测风力发电机组上风向2倍~4倍风轮直径的测风塔上。这个位置可以确保被测风力发电机组风轮对“自由流”风速的直接测量影响小。在本标准程序中,风速计安装在被测风力发电机组机舱顶部或附近,这里测得的风速受到被测风力发电机组风轮和机舱的严重影响,本程序包含了对这种影响的相关修正方法的确定和应用。然而,应该注意到,与GB/T 18451.2—2012严格的测试要求相比,这种修正肯定增加了不确定度。本标准规定了如何根据测试功率曲线和估计年发电量表征风力发电机组功率特性。测试功率曲线由一个时期同时测量的机舱风速和输出功率得到,这个测试周期足够长从而可以建立足够的数据组来反映风及大气的变化。为了精确地测量功率曲线,须利用机舱风速传递函数将机舱风速转换为自由流风速,从而估计自由流风速。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函数的测试和验证方法。年发电量由测试功率曲线和相关的风速分布得到,假设可利用率。本程序也提供了测量不确定度的导则,包括不确定度源的评估、功率曲线和年发电量合成不确定度的推荐值。
GB/T 35853界定了航空航天设施领域使用的等效术语表。本部分给出了飞行器设备环境和工作条件相关的术语。
GB/T 35853界定了航空航天设施领域使用的等效术语表。本部分给出了与飞行器相关的术语。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螺旋桨空泡及其诱导的作用于船体表面脉动压力模型试验时,应遵循的相似参数、伴流分布的模拟与测量、空泡观测和脉动压力测量的程序,以及对试验设施与测试仪表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水面船舶螺旋桨在可变压力循环水槽或空泡水筒中的空泡脉动压力模型试验,也可作为螺旋桨模型在减压拖曳水池中进行空泡脉动压力试验时的参考。
GB/T 37303的本部分规定了GB/T 37303.2~GB/T 37303.6中用于描述和测定船舶操纵特性基本概念、符号和试验条件的相应具体测试物理量。本部分适用于水面船舶、潜水艇以及模型的操纵性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