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400-635-0567
辐照系统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硫酸亚铁酸性水溶液剂量测量系统测量电离辐射水中吸收剂量的制备方法和测试程序。该系统又称为Fricke剂量测量系统,由剂量计和相关的分析仪器组成。本标准规定了用分光光度法测定Fricke剂量计的程序。本标准适用于γ射线、X射线(轫致辐射)和高能电子束吸收剂量的测量。本标准适用于在下述条件下测量吸收剂量的Fricke剂量计剂量测量系统:吸收剂量范围:20Gy~400Gy。吸收剂量率:≤10<上标 6>Gy•s<上标 -1>。辐射能量:γ射线源的初始光子能量应大于0.6MeV;对于X射线(轫致辐射),用于产生光子的电子初始能量应等于或大于2.0MeV;对于电子束,电子的初始能量应不小于8.0MeV(见ICRU 34和35号报告)。剂量计的辐照温度:10℃~60℃。本标准不涉及与使用相关的安全问题(如果存在)。本标准的使用者负责建立适用的安全和健康标准,并在使用前确定其适用的限制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同类着色颜料(商定的参照颜料和试验样品)耐光性比较的通用试验方法。规定了两种暴露方法。A法,颜料样板在玻璃下暴露于自然光;B法,颜料样板直接暴露于人造光。
本标准规定了用容量法和库仑法测定冷轧电镀锡钢板镀锡量的原理、试样、试验溶液和材料、试验装置、试验条件和步骤、试验结果计算和试验报告。附录A给出了镀锡量的荧光X射线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冷轧电镀锡钢板的镀锡量。本标准的有效测定范围是0.5g/m<上标 2>~20g/m<上标 2>;重复性为0.1g/m<上标 2>。本标准的试验方法适用于校准其他的镀锡量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钢产品单位面积上镀锌层质量试验方法的原理、试验溶液、试样、试验步骤、结果计算、再现性及试验报告。本标准所述镀锌层包括纯镀锌层、锌铁合金和锌铝合金镀层(例如:锌-5%铝合金镀层、55%铝-锌合金镀层)。本标准适用于面积易于测定的热镀锌和电镀锌等钢产品。镀锌钢板也可采用附录A的方法进行锌层质量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色漆和清漆暴露在氙灯装置及水、水蒸气下的人工气候老化试验程序。老化的结果可以通过比较涂层在老化前、老化过程中以及老化后所选定的参数来单独评定。本标准描述了一些重要的参数,详细说明了暴露装置的使用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帽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GB 2811中规定的安全帽及安全帽的技术要求。
GB/T 290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缆及相关的专用术语和定义。
GB/T 2900的本部分给出了量和单位的通用术语,单位制(SI)的术语,量和单位的术语和定义及计量学的一些基本概念。本部分适用于电工、电子、通讯等电学的所有领域。
本部分规定了核仪器技术领域用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适用于涉及核仪器:物理现象、基本概念、仪器、系统、设备和探测器技术领域。
GB/T 2900的本部分规定了超导技术领域用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适用于超导技术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将塑料在太阳辐射下暴露的试验方法,包括自然日光气候暴露(方法A)、通过玻璃滤光改变光谱分布来模拟建筑物或汽车窗玻璃后塑料老化的间接暴露(方法B)、或用菲涅耳镜加速日光老化暴器(方法C),目的在于评定塑料在这些规定暴露周期后的性能变化。本标准规定了对上述试验所用装置和操作方法的一般要求。尽管本标准没有包括使用黑箱试验设备的直接老化,但需注意模拟材料终使用温度下的暴露试验方法。用于增强太阳辐射的方法C装置能以水喷淋的形式提供湿气,但是方法B和方法C未考虑风和雨等气候影响因素。当将方法C所得暴露结果与方法A和方法B所得暴露试验结果进行比较时,宜考虑试样温度、紫外辐射水平和湿气凝聚的不同。此外,当将方法C与方法B的暴露结果进行比较时,作为滤光器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宜相同。相互比较的暴露结果所对应的暴露实验宜有较为一致的紫外辐射水平。本标准也规定动作测定辐射量的方法。这些方法适用于各种塑料材料和产品以及产品的部分。
《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说明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光辐射设备的潜在点燃危险,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光辐射传输设备的预防措施和要求,同时也规定了一种试验方法,在通过评定或光束强度测量不能保证光学限值时,验证光束在选定的试验条件下不会发生点燃。本部分也适用于位于爆炸性环境外部,但发射的光辐射会进入爆炸性环境的设备。本部分适用于波长范围为380 nm~10 μm的光辐射。点燃机理如下:——表面或颗粒吸收光辐射后,温度升高,在某些条件下,会达到点燃周围爆炸性环境的温度。——强光束聚焦处激光直接导致气体分解,产生等离子和冲击波,二者终成为点燃源。接近分解点的固体材料会加剧这个过程。本部分不包括紫外线辐射的点燃和爆炸性混合物本身吸收辐射造成的点燃,也不包括爆炸吸收物或含有自身氧化剂的吸收物以及催化吸收物造成的点燃。本部分规定了适用于大气条件下光辐射设备的要求。本部分在GB 3836.1—2010通用要求内容的基础上,有增加和补充。
本标准给出了声学和有关声学的常用的和基础的名词和术语。 本标准给出的声学术语共有914条,分成十三章(第2-14章)。当一术语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定义时,则用a,b,c分行并列叙述。附录A为汉英声学名词,按汉语拼音字母次序排列,此附录同时作为声学术语的汉文索引。附录B为英汉声学名词,按英文字母次序排列,也作为声学术语的英文索引。 本标准声学术语中所列的名词(汉文或英文),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义词时,对于未加区别的名词,表示这些名词的地位是同等的,均可使用。对圆括号()里的名词,一般表示过去曾用过的名词,现在仍可使用,但本标准不作推荐。方括号[]里的字表示可以省略。定义中圆括号()里的字一般是注释。名词中的花括号{}表示主要根据所列学科的规定。斜体表示拼音。
本标准规定了纤维增强塑料即聚合物基纤维复合材料用术语。本标准适用于制定标准、修订标准,编写书刊及有关技术文件等。
本标准以测试性能为基础建立了密封放射源分级体系,并对源的性能、要求、检验方法、标识和证书等作了规定。 本标准为密封放射源产生者提供了评价其产品在使用中安全性的系列检验,同时也便于使用者选择满足使用要求的放射源类型,特别是对关注防止因放射性物质泄漏而造成电离辐射照射的场所选择 放射源类型时能提供帮助。本标准也可为管理部门提供指导。 这些检验分为几组,例如,包括暴露于异常高温和低温检验以及各种机械检验。每项检验适用于不同的严格程度。检验结果是否通过,取决于密封放射源、内容物是否泄漏。 表4给出了对密封放射源、主要典型使用中的每种应用和建议的检验级别。广义来说,这些检验是对各种使用的低要求,在一些特别恶劣条件下使用时(见附录C)所须考虑的因素列于4.2。 本标准不按源的设计、制造方法或发出辐射的刻度方法分级,本标准不包括核反应堆内的放射性物质(含密封源)和燃料元件。
本标准规定了电离辐射探测器用的主放大器(成形放大器)和电荷灵敏前置放大器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半导体探测器、气体脉冲电离室、正比探测器用的主放大器和电荷灵敏前置放大器,也适用于闪烁探测器用的主放大器。
GB/T 4315的本部分根据成像系统的光学传递函数与点扩散函数之间的关系,规定了与光学传递函数有关的术语以及它们之间的数学关系,也规定了在光学传递函数测量中需说明的各个重要参数。本部分适用于所有光、电光和其他成像系统的光学传递函数测量。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管基本术语和定义、与电子管结构相关的术语和定义、与电子管类别相关的术语和定义、与电子管参数特性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和封闭式前照灯的配光性能、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M、N类汽车使用的各种类型前照灯(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除外)。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用前雾灯配光性能、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L3、L4、L5、M、N类机动车使用的各种类型前雾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