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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用已恒重的定量滤纸或微孔玻璃过滤器试样来测定石油和石油产品及添加剂中机械杂质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测定石油、液态石油产品和添加剂中的机械杂质。本标准不适用于润滑油和沥青。
本标准规定了通过规定的鉴定程序鉴定的原料和工艺生产的、加入适当添加剂调合而成的航空活塞式发动机燃料的分类和标记、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运及安全。本标准适用于航空活塞式发动机燃料。
警告:如果不遵守适当的防范措施,本标准所属产品在生产、贮运和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存在危险。本标准无意对与本产品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提出建议。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全和防范措施,并确定相关规章限制的适用性。本标准规定了未使用过的矿物绝缘油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刻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变压器、开关及需要用油作绝缘和传热介质的类似电气设备所使用的、由石油馏分为原料,经精制后得到的未使用过的含和不含添加剂的矿物绝缘油。发电机用油可参考本标准。本标准不包括由再生油制得的矿物绝缘油。本标准不适用于在电统或电容器中作为浸渍剂使用的矿物绝缘油。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碟式分离机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船上清除矿物油中水分和机械杂质的分离机的设计、制造和验收。陆上用来清除矿物油中水分和机械杂质的分离机的设计、制造和验收也可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由天然原油或其馏分油加工制得的3号喷气燃料以及其与合成烃煤油馏分调合而成的3号喷气燃料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安全。本标准适用于航空涡轮发动机用3号喷气燃料。
警告:本标准无意对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都提出建议。使用者在应用本标准之前,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并确定相关规章限值的适用性。特殊的注意事项列于第6章,以及8.1.3.2、8.1.4.2、8.2.6.3、9.3.6.3、10.3.6.2、B.1.4、B.1.6、B.3和C.3中。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测定汽油、其他易挥发性石油产品及易挥发性原油蒸气压的方法。本标准A法适用于测定蒸气压小于180kPa的汽油(包括仅含甲基叔丁基醚(MTBE)的汽油)和其他石油产品。A法的改进步骤适用于35kPa~100kPa的汽油和添加含氧化合物汽油的样品。1.3本标准B法及其改进步骤采用半自动水平浴测定仪,同样适用于测定A法及其改进步骤所适用的汽油及其他石油产品。但在确定其精密度的实验室间比对试验中,仅采用了汽油和添加含氧化合物汽油的样品。1.4本标准C法适用于测定蒸气压大于180kPa的样品。1.5本标准D法适用于测定蒸气压约为50kPa的航空汽油。1.6本标准不适用于液化石油气蒸气压的测定,液化石油气蒸气压的测定方法参见GB/T 6602或ASTM D6897。原油蒸气压测定的精密度本方法尚未确定。GB/T 11059是测定原油蒸气压的方法,IP 481是测定原油空气饱和蒸气压的方法。1.7本标准针对添加含氧化合物汽油样品的改进步骤的试验准备、试样的转移、试样状态的验证、测定步骤、试验结果报告和精密度要求做了特别说明,详见4.3、8.1.3.2、8.1.4.2、8.2.1、8.2.2、8.2.4、8.2.5、8.2.6.1、9.2、93.2、9.3.4、9.3.5、12.2、13.1.1的表1和13.1.2的表2.
本标准规定了滚动轴承、滚动体、保持架及套圈等轴承商品零件的防锈、包装的技术要求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厂和用户对滚动轴承、滚动体、保持架及套圈等轴承商品零件防锈、内包装、外包装的检查和验收。
本标准涉及某些有危险性的材料、操作和设备,但是无意对与此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都提出建议。因此,使用者在应用本标准之前应建立适当的安全和保护措施,并确定相关规章限制的适用性。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在用的润滑油中正戊烷不溶物和甲苯不溶物的两种方法。 本标准方法A适用于在用润滑油不加凝聚剂的正戊烷不溶物和甲苯不溶物的测定。本方法采用离心法将油—溶剂混合物中不溶物分离开。 本标准方法B适用于含有清净分散剂的在用润滑油,测定加入凝聚剂的凝聚后正戊烷不溶物和凝聚后甲苯不溶物。除方法A分离的物质外,本方法还可分离一些细小的可能悬浮在油中的物质。
本标准规定了手工测量储罐内石油和石油产品温度的方法、步骤和设备。 本标准规定优先选用4.1中给出的便携式电子温度计测量温度,同时也可以使用其他方法。这些方法包括用固定式单点温度计测量温度和通过取样法使用杯盒温度计、充溢盒温度计以及按GB/T 4756采样后放入样品瓶内的温度计测量温度,但在取样法中应优先使用充溢盒温度计测量温度。 本标准只包括了测量温度的手工法,不包括构成自动计量系统一部分的平均温度计。用固定式自动平均温度计测量常压罐内油品温度的内容见GB/T 21451.4,测量油船舱内和带压罐内油品温度的内容见IS()4266”的相应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稳定轻烃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取样、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安全。本标准适用于油气田稳定轻烃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馏分燃料十六烷指数的计算公式和计算图。 本标准适用于计算直馏馏分、催化裂化馏分以及这两者混合燃料的十六烷指数。
1.1本标准规定了单相及室温条件下液态的、适当加热呈液态的或者可溶于烃类溶剂的石油和石油产品总硫含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柴油、喷气燃料、煤油、其他馏分油、石脑油、渣油、润滑油基础油、液压油、原油、车用汽油、含醇汽油和生物柴油。1.2用ASTM D6259统计过程计算出本标准的合并测定极限值为3 mg/kg。1.2.1对于一台特定的实验室仪器,其测定极限值和精密度取决于仪器的x射线管的功率(低或高功率)、样品的类型以及实验室对此方法的具体操作。1.3对于硫含量超过4.6%(质量分数)的样品可以通过对样品的稀释,使其硫含量达到本标准的适用范围。稀释后样品测定结果会比第14章提到的未稀释样品测定结果的误差高。1.4挥发性样品(如高蒸气压汽油或轻质烃类)因为分析期间轻质组分的选择性损失,可能不符合本标准的精密度。1.5本标准的一个基本假定,是标准样品与待测样品的基体物质非常匹配或如12.2中所说明的基体物质的不同。标准样品与待测样品之间碳氢质量比的差异或存在其他干扰元素或物质(见表1),会造成基体物质的不匹配。1.6本标准采用SI单位制单位。1.7本标准只对某些与试验过程有关的特殊危险予以说明,而没有提及所有的安全问题。因此,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应建立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加抑制剂矿物油在水存在下防锈性能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评价加抑制剂矿物油,特别是汽轮机油在与水混合时对铁部件的防锈能力,还适用于液压油、循环油等其他油品及比水密度大的液体。 本标准涉及到某些有危险性的材料、操作及设备,但并未对所有的安全问题提出建议。因此,用户在使用本标准前应建立适当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液体状态下的原油和石油产品的密度和相对密度的测定方法。本标准中毛细管比重瓶法适用于测定固体和煤焦油产品,包括道路沥清、木馏油和焦油沥青或是与石油产品的混合物,不适用于测定按照GB/T 8017测得雷德蒸气压超过50kPa(0.5bar)或初馏点低于40℃的高挥发性液体的密度和相对密度。带刻度双毛细管比重瓶法适用于除高黏性产品以外的所有产品的密度和相对密度的精确测定,并特别适用于样品量很少的试验。该方法只限于测定按GB/T 8017测得雷德蒸气压不超过130kPa(1.3bar)及在试验温度下运动粘度低于50mm<上标 2>/s的液体。
本标准规定了以精制矿物油、合成油或二者混合为基础油,加入多种添加剂调制的重负荷车辆齿轮油(GL-5)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重负荷车辆齿轮油(GL-5),该产品主要适用于汽车驱动桥,特别适用于在高速冲击负荷、高速低扭矩和低速高扭矩工况下应用的双曲面齿轮。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摩托车排气污染物、蒸发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以及曲轴箱排放要求、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和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本标准规定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三轮摩托车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以及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和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型式检验的要求、生产一致性的检查与判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为动力,大设计车速大于50 km/h或排量大于50 ml的摩托车,和以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大设计车速大于50 km/h或排量大于50 ml的三轮摩托车。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与石油产品在生产、输送、贮存过程中避免或减少石油设施雷电危害的基本原则和措施。本标准适用于石油设施的雷电安全防护。
警告:如果不遵守适当的防范措施,本标准所属产品在生产、贮运和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存在危险。本标准无意对与本产品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提出建议。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全和防范措施,并确定相关规章限值的适用性。本标准规定了矿物油型、合成烃型和合成型冷冻机油的产品分类和标记、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NH<下标 3>、HCFC<下标 3>、HFC<下标 3>和HC<下标 3>为制冷剂的制冷压缩机用冷冻机油。详细适用范围见附录A。
本标准规定了用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测定石油和石油产品中硫含量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单相的、常温下或适当加热下为液态,或可以溶解于烃类溶剂中的石油和石油产品,包括车用汽油、乙醇汽油、柴油、生物柴油及其调合燃料、喷气燃料、煤油、其他馏分油、石脑油、渣油、原油、润滑油基础油、液压油以及类似的石油产品。本标准适用于测定硫的质量分数范围为0.001 7%(17 mg/kg)~4.6%(46 000 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