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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煤炭浮沉试验的煤样、浮沉试验室、设备(器具)与仪器、重液配制、试验准备、试验步骤、分析化验项目和结果整理。本标准适用烟煤和无烟煤,褐煤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农药的采样安全、采样技术、净含量检验以及样品的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商业和监督检验部门对商品农药原药及加工制剂的常规取样和质量检定;不适用于农药生产、加工和包装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本部分规定了在某些特定溶剂中热塑性聚酯(TP)稀溶液黏数(也用\"比浓黏度\"表示)的测定方法。本部分适用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聚对苯二甲酸环己烯二亚甲基醇酯(PCT)和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 ,以及ISO 7792-1:1997中规定的聚酯共聚物和其他聚酯,它们在规定的条件下能溶于某一种规定的溶剂。黏数的测定按照GB/T 1632.1一2008中规定的通用方法测定,并遵照本部分规定的试验条件。测定热塑性聚酯的黏数提供了一种用于测定聚合物相对分子质量的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电位滴定法测定燃料中硫醇硫含量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汽油、煤油、喷气燃料和馏分燃料,硫醇硫质量分数的测定范围为0.000 3%~0.01%。有机硫化合物,如硫化物、二硫化物及噻吩,不干扰测定。质量分数小于0.000 5%的元素硫不干扰测定。硫化氢若不脱除对测定有干扰,硫化氢的脱除见8.2所述。
本部分规定了电工术语中的基本术语。本部分适用于标准制修订、编制技术文件、编写和翻译技术资料及教材或书刊,供从事电工工作的科研、设计、生产、使用、教学及出版等有关部门的人员使用。
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基本术语。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相关标准的制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技术交流活动。
本标准给出了声学和有关声学的常用的和基础的名词和术语。 本标准给出的声学术语共有914条,分成十三章(第2-14章)。当一术语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定义时,则用a,b,c分行并列叙述。附录A为汉英声学名词,按汉语拼音字母次序排列,此附录同时作为声学术语的汉文索引。附录B为英汉声学名词,按英文字母次序排列,也作为声学术语的英文索引。 本标准声学术语中所列的名词(汉文或英文),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义词时,对于未加区别的名词,表示这些名词的地位是同等的,均可使用。对圆括号()里的名词,一般表示过去曾用过的名词,现在仍可使用,但本标准不作推荐。方括号[]里的字表示可以省略。定义中圆括号()里的字一般是注释。名词中的花括号{}表示主要根据所列学科的规定。斜体表示拼音。
本标准规定了水银法和热导法为熔敷金属中扩散氢含量的基本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焊条电弧焊、埋弧焊、实心焊丝气体保护电弧焊及药芯焊丝电弧焊等方法焊接而成的马氏体、贝氏体和铁素体焊缝中扩散氢含量的测定。
GB/T 4214的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及类似用途的通过电网供电且利用空气流动进行工作的手持式电吹风。这些特殊要求还适用于类似的电动装置,如利用风扇产生气流的毛发定型器。头盔式电吹风不在本部分范围内。本部分不适用于带有辐射加热的毛发护理器具。
本部分适用于其主要功能由电动机、开关或调节装置、或感应炊具用射频发生器实现的器具产生的射频传导和辐射骚扰。这些器具包括:家用电器、电动工具、使用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电动机驱动的电气医疗设备、电玩具、自动售货机以及电影或幻灯投影仪。电网供电器具和电池供电器具均包括在本部分使用范围内。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还有:——上述提及设备的单独部件,诸如电动机、开关装置如(电源或保护)继电器,如果本部分中未提及,则对这些单独部件没有发射要求。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有:——在其他标准中明确地提出其射频范围内所有发射要求的设备。——装有额定输入电流每相大于25 A的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和带有该种调节控制器的设备。——单独使用的电源。覆盖的频率范围为9 kHz~400 GHz。同时适用本部分不同条款和/或其他标准的多功能设备在使用相关功能时应满足每一条款/标准的要求(详见7.2.1)。本部分的限值是在概率的基础上确定的,它能使骚扰抑制保持在经济合理的水平,同时仍能达到足够的射频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即使符合限值,仍可能会有射频的干扰发生。在此情况下可能需要附加规定。与器具安全性能有关的电磁现象的影响不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及类似器具、电玩具以及电动工具的电磁抗扰度。对接至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对其他器具,则不超过480 V。器具里可装有电动机、电热元件或二者兼有,可包含电气线路或电子线路。它可以由市电、变压器、电池或其他电源供电。本部分也适用于非家庭使用但有抗扰度要求的器具,如商店、轻工业场所和农场的非人员使用的器具,只要它们包含在GB 4343.1范围内。此外还适用于:——家用和餐饮用的微波炉;——射频能量加热的烹饪灶台和烤箱;——(单个或多个区域)感应炊具;——装有从紫外线到红外线(包括可见光)辐射器的个人护理器具;——为本部分范围内的器具使用或打算使用的电源和电池充电器。本部分不适用于:——照明用设备;——专门设计用于重工业的器具;——打算固定安装在建筑物上的电气装置部件(如保险丝、断路器、电缆和开关);——打算在特殊电磁场所中使用的器具,如存在强电磁场(例如广播发射站附近),或电网产生强脉冲的地方(例如发电站内);——广播和电视接收机、音视频设备以及除玩具以外的电子音乐装置;——医疗电气装置;——个人计算机和除玩具以外的类似设备;——无线电发射机;——专门设计用于车辆的器具;——婴儿监护系统。抗扰度要求的频率范围覆盖0 Hz~400 GHz。与器具安全有关的电磁现象的影响不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围内,而属于其他标准,如GB 4706系列。对于器具的非正常工作(如以试验为目的而模拟的电路故障运行),本部分不予以考虑。本部分目的是规定范围内的器具抗扰度要求,它包括连续的和瞬态的、传导的和辐射的电磁骚扰以及静电放电。这些规定体现了电磁兼容性抗扰度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乙二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作为生产聚酯、醇酸树脂的单体,以及作为电解电容器的电解液、抗冻剂、增塑剂、溶剂等用途的乙二醇。
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本部分涉及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安全。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和农场中由非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然而,一般来说本部分并未涉及:——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本部分涉及的是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按摩器具的安全。不打算作为一般家庭用,但对公共场所使用仍可能造成危险的器具,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部门和农场中由非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范围之内。尽可能从实际情况考虑,本部分涉及到了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由人为因素而使器具造成的共同危险。本部分通常未考虑:——使用者(包括儿童),他们:●身体有残疾,精神不正常或智力有障碍;或者●缺乏经验和知识。在没有监护人或没有说明的情况下应阻止他们安全的使用器具。——儿童玩耍器具。
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本部分涉及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器具的安全。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人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有非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然而,一般来说本部分并未涉及: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本部分涉及以存储、干燥或者销毁方式处理人体排泄物的电子坐便器的安全,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本部分也适用于与普通坐便器一同使用的电子设备的安全。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坐便器,例如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的人员使用的坐便器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本部分所涉及的坐便器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一般来说本部分并未涉及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本部分涉及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室内用电涡流浴缸和涡流水疗器具的安全。本部分还适用于在传统浴缸内使空气或水产生循环流动的器具。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源的器具,例如:打算在酒店、健身中心和类似场所由非人员使用的器具,属于本部分的范围。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涡流浴缸和涡流水疗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然而,一般来说本部分并未涉及:——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进的危险;——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装有向皮肤辐射紫外线和红外线的发射器的电器的安全。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皮肤晒黑店、美容店及类似场所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101: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于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在许多,附加要求由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和类似部门来规定。 ——只要合理,GB 7000.1—2007(idt IE(:60598 1:2003)适用。 注102:本部分不适用于: ——医用器具; ——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GB/T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本部分适用于电动吸尘器并包括专门指定作工业用和商用的带有或不带附件的湿吸、干吸或湿干兼吸的器具和驻立式设备,例如供从工作台和生产器具上去除粉尘之类用的抽吸器件。本部分也适用于处理有害灰尘,如石棉,或有附加要求的液体的器具。本部分也适用于原动机采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但必须考虑器效应。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GB 4706的本部分涉及带有一个腔门的商用微波炉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性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 V。本部分适用于带有一个腔门的组合型微波炉的安全,其要求包含附录AA。本部分也适用于不带有腔门的,食物或饮料通过运输装置进入炉腔加热的商用微波炉的安全,其要求包含附录BB。适用于附录BB的微波炉,其微波负载应通过运输装置进入炉腔;附录BB也适用于隧道式微波炉和几种微波自动售货机的要求。本部分也适用于打算在船上使用的微波炉,其要求包含附录EE。本部分考虑到那些在自动售货机清除区域里的普通人员。本部分通常不考虑如下情况:--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本部分考虑普通人员使用不带腔门而带有运输装置的微波炉的情况,除非这些人在该器具的人口或出口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