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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公路通信网在规划、设计、组网时应遵循的基本技术要求和系统设备的基本配置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通信网的新建和改建工程。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的干扰容限、干扰类型和干扰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1 GHz~40 GHz频段,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之间以及雷达系统对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的干扰计算。本标准是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之间干扰协调的主要依据和验算手段,也是数字微波通信系统总体设计、工程建设与维护的依据。
GB/T 13993的本部分规定了室外光缆(以下简称光缆)的结构型式要求及适用性、规格、标准制造长度、光纤特性、机械性能、环境性能和安装要求等。本部分适用于接入网用室外管道、直埋、水下和非自承式架空布放的光缆,除结构和机械性能要求之外,也适用于自承式架空和气吹微缆等其他布放方式的光缆。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公用电信网中光缆数学线路系统使用的光缆机的性能和技术要求(包括光、电接口技术要求,维护使用所需的功能,环境条件等)。是设计和生产光端机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2048kbit/s、8448kbit/s、34368kbit/s、139264kbit/s长途光缆数字线路系统、中继光缆通信系统和光纤接入网中使用的光端机、2048kbit/s~139264kbit/s各次群光端机产品应符合本标准。专用光缆通信系统等其他场合使用的光端机亦可参照使用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有关电报、传真和数据通信方面的术语及其定义,所收集的术语主要涉及使用离散信号的电信方式,离散信号和使用离散信号的传输,电报和数据传输,传真以及电报和数据网、交换、操作和业务等五方面的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电信技术领域。
GB/T 15629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专网和特定应用的可支持通信、广播业务传输的宽带无线多媒体系统空中接口,包括物理层和媒体访问控制(包括安全子层和网络适配子层)规范。本部分适用于专网和特定应用中宽带无线多媒体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生产、运营和管理。
GB/T 15843的本部分规定了在设备之间基于人工数据传递进行实体鉴别的8种机制。本部分指明了这些机制如何被用来支持密钥管理功能,以及如何安全地选择各机制的参数。对于这8种机制,本部分给出了其ASN.1定义,并对它们的安全性水平和效率进行了分析比较。这些机制可以适用于多类应用场景。一种典型的应用是在个人网络中,作为设备接入网络的过程的一部分,用户对于自己掌握的两个具备无线通信能力的设备执行二者相互间的实体鉴别。
本标准规定了与GB/T 《ISDN用户-网络接口数据链路层技术规范》相一致的协议一致性测试程序和一致性测试方案。 本标准适用于ISDN设备的研究开发、技术引进等相关测试。
GB/T 18898.1的本部分界定了掺铒光纤放大器(EDFA)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规定了C波段和扩展C(C++)波段EDFA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可靠性试验、电磁兼容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光传送网、光接入网和数据中心等光通信系统和光纤有线电视传输系统中所用的C波段和扩展C(C++)波段EDFA,其他应用领域的C波段EDFA也可参考使用。
GB/T 21207标准旨在提高设备、网络工具和应用软件的互操作性。GB/T 21207的本部分规定了接入网络工业设备的通用模型框架,并提供了一个形成这种描述的、独立于所用网络的模板。本框架依据IEC/TR 62390:2005规定的原理,并参照ISO 15745制定。本部分适用于根设备描述、通用设备描述和特殊设备描述。根设备描述将在GB/T 21207系列标准的后续部分颁布。用户(产品制造商和其他组织)应将根设备描述和本部分规定的规则结合起来运用。本部分允许用户对根设备描述和/或通用设备描述进行扩展。如果没有合适的根设备描述,用户可使用本部分规定的规则来开发通用或特定设备描述。为了便于通过网络工具和应用软件使用描述,本部分推荐使用描述互换语言来表征设备描述信息。
本标准规定了光通信用高速直接调制激光器及其组件的分类和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光传送网、光接入网及数据中心等光通信系统中所用高速直接调制激光器及其组件的光电特性测量,模拟光通信系统和其他光系统中所用激光器及其组件的光电特性测量也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的体系结构、典型协议、编号方式、网络性能要求以及不同运营商的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之间的互通等。本标准适用于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IP的视讯会议系统设备之间互通的技术要求,包括这样几个方面:不同厂家的多点控制单元(MCU)与多点控制单元(MCU)之间,不同厂家的多点控制器(MC)和多点处理器(MP)之间的互通;不同厂家的多点处理器(MP)之间的互通;不同厂家的多点控制器 (MC) 之间的互通;不同厂家的视讯会议终端与网守之间的互通;不同厂家的多点控制器(MC)与网守之间的互通;多点控制器(MC)与会议终端间及网关与认证、授权、计费系统的互通。本标准适用于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
GB/T 21642的本部分规定了IP视讯会议网守设备的功能要求、接口要求、性能指标要求、协议要求、通信流程、编址和命名、计费要求、操作维护管理要求、环境要求及供电要求等。本部分适用于IP视讯会议网守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一级到第四级等级保护对象的安全设计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运营使用单位、网络安全企业、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技术方案的设计和实施,也可作为网络安全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接入网设备与远端模块电源系统进行综合再利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与原则。本标准适用于接入网设备与远端模块等配套电源系统的综合再利用。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范围内城市公共汽电车上安装的车载智能终端的设计、生产、检验与使用。车载视频监控终端、车载调度终端以及其他营运车辆的智能终端在相同技术条件下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智能家用电器、智能家用电器系统/智能家居的术语和定义、通用技术要求及评价方法指南。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智能家用电器、智能家用电器系统/智能家居的设计、集成、识别与评价。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构成危险或具有类似使用环境、条件的智能家电,例如:打算在商店中、在轻工行业以及在农场中由非人员使用的智能家电,也在本标准范围之内。
本标准规范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以下简称“等级测评”)的工作过程,规定了测评活动及其工作任务。本标准适用于测评机构、定级对象的主管部门及运营使用单位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试评价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IP over SDH的简单HDLC(高级数据链路规程)协议模型;通过服务访问点标识符(SAPI)规定了多逻辑链路,以封装IPv6,IPv4,PPP和其他上层协议的数据包;定义了在IP over SDH网中使用的各种物理接口和服务原语。但本标准并不规定从LAPS到SDH的映射,也不规定LAN(局域网)如何接入“IP over SDH using LAPS”.本标准适用于以SDH设备作为传输手段的公用电信网中的长途网、中继网和接入网,适用于以光纤光缆为基本的传输媒质,原则上也可以用于微波和卫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