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您的位置:首页 > 其他

通信用电源系统检测

发布日期: 2024-06-21 17:34:53 -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29日 15:22

通信用电源系统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点 击 解 答  

GB/T 2820.11-2012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11部分:旋转不间断电源.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2820的本部分规定了由机械和电气旋转设备组合而成的旋转不间断电源(UPS)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的电源,主要为用户提供不间断交流电。当无市电输入运行时,输入能量由储存的能量或者往复式内燃机提供,由一台或多台旋转电机输出电能。 本部分适用的交流电源,主要为固定陆用和船用设施提供不间断电能。不包括为航空、陆上车辆和机车供电的电源。也不包括通过静态变换产生输出电能的电源。 本部分对使用旋转UPS改善交流供电品质、实现电压和/或电流变换及削减峰值等情况进行了描述。 对于某些特殊用途(例如医院、近海岸、非固定应用、高层建筑及核设施等),可能需要附加一些其他的要求,本部分的规定应作为基础。

GB/T 2900.12-2008电工术语.避雷器、低压电涌保护器及元件

本标准规定了避雷器、低压电涌保护器及其所用功能元器件的专用术语,主要供制定标准、编写技术文件、翻译手册、教材、书刊等使用。

GB/T 2900.33-2004电工术语 电力电子技术

GB/T 290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电子技术领域的术语及其定义,适用于电力电子技术的标准、书刊、文献、资料和技术活动。

GB/T 3836.18-2017爆炸性环境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电气系统

《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规定了本质安全电气系统(保护型式为“i”)结构和评定的特殊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整体或部分拟用于I类、Ⅱ类或Ⅲ类设备场所的本质安全电气系统。本部分是对GB 3836.4—2010的补充,GB 3836.4—2010的要求适用于本质安全电气系统中的电气设备。按照本部分要求设计的Ⅱ类或Ⅲ类本质安全电气系统的安装要求在GB/T 3836.15—2017中予以规定。

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对音频、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商务和办公机器领域内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安全要求。不包括设备的性能或功能特性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600 V的上述电气和电子设备。本文件也适用于:——预定要安装在本设备中的元器件和组件。如果装有这种元器件和组件的完整设备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则这种元器件和组件就不需要符合本文件中每一条的要求。——预定给本文件范围内的其他设备供电的外部电源单元。——预定与本文件范围内的设备共同使用的附件。——安装在受限制接触区内的大型设备。对具有大型机械部件的设备,可能需要附加要求。——在热带地区使用的设备。本文件还适用于预定安装在室外场所的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对室外设备的要求在相关时,也适用于直接安装在户外用来为要安装在户外场所的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提供壳体的室外外壳。具体结构要求见附录Y。每种安装形式可能有特殊要求。另外,本文件不包含对室外设备防直击雷影响的保护要求。除制造商另有规定外,本文件假定高海拔为5 000 m。IEC 62368-3中给出了对能通过通用通信电缆,例如USB或以太网(PoE)提供直流电源的设备的附加要求。IEC 62368-3不适用于:——使用专有连接器供电的设备;或——使用专有协议供电的设备。本文件说明了对一般人员、受过培训的人员和熟练技术人员的安全防护。对于明显为儿童设计或预定为儿童使用或对儿童特别有吸引力的设备可能需要采用附加要求。本文件不适用于:——具有非自含危险运动部件的设备,例如机器人设备。和——个人护理机器人,包括移动服务机器人、物理助理机器人和个人运载机器人;和——不与设备构成整体的电源系统,例如电动机发电机组、电池备用系统和配电用变压器。本文件未涉及:——除例行试验外的制造过程;——热分解或燃烧所释放的气体的伤害影响;——废弃处置方法;——运输的影响(除本文件规定的以外);——材料、元器件或设备自身储存的影响;——特殊辐射,例如α粒子和β粒子引起伤害的可能性;——辐射或对流的热能引起热伤害的可能性;——可燃液体引起伤害的可能性;——设备在富氧或易爆炸性环境中的使用;——在第7章规定以外的化学物质中的暴露;——静电放电事件;——暴露在电磁场中;——环境问题;或——功能安全的要求,与工作场所有关的要求除外。

GB 5226.3-2005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1部分;电压高于1000Va.c.或1500Vd.c.但不超过36kV的高压设备的技术条件

GB 5226的本部分适用于电气和电子设备与机械系统,包括以协同方式在一起工作的一组机械,但不包括系统更高层次的方面(例:系统之间的通信)。  本部分可应用于额定电压高于1000Va.c.或1500Vd.c.。但不超过36kV和额定频率不超过200Hz的情况下工作的设备或设备的部件,对较高的电压或频率,需满足特殊要求。 在本部分中“高压设备”一词也覆盖了作为再高压下工作的设备整体中部分的低压设备。除非特别注明,本部分中的技术条件主要适用于高压下工作的部分。这些技术条件引用GB 5226.1-2002,亦适用于高压设备。 本部分所覆盖的电气设备是从电源到机械电气设备的连接点处开始的(见5.1)。 本部分是一个应用标准,不限制或约束技术进步。它不包括所有技术要求(如保护、联锁或控制),这些要求是其它标准或规则为保障人身免受非电气伤害所需要的。有特殊要求的各种类型机械对安全性可提出特殊要求。  本部分具体适用于,但不限于3.26所定义的机械。(附录A列出的机械,其电气设备属本部分范围) 下述机械的电气设备可以附加特殊技术要求: ——露天使用(例:在户外或其他的保护性建筑之外)的机械; ——使用、处理和生产易爆炸的物质(例:油漆或锯屑)的机械;  ——在易燃和易爆的环境中使用的机械; ——在使用或加工某种物质时存在着特殊危险的机械; ——矿山机械。 直接用电能作为加工手段的动力电路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GB 5226.6-2014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6部分:建设机械技术条件

GB 5226的本部分适用于建设机械(包括协同工作的一组机械)的电气、电子设备及系统的特殊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1 000 V a.c.或1 500 V 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本部分未规定下述建设机械电气设备的附加和特殊技术要求:--使用、处理或生产易爆材料(如油漆或锯末)的机械;--易爆易燃环境中使用的机械;--当加工或使用某种材料时会产生特殊风险的机械。

GB/T 5226.33-2017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33部分:半导体设备技术条件

GB/T 5226的本部分规定了半导体设备相关的制造、测量、组装和测试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设备及系统的安全要求。本部分所论及的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入处开始的(见5.1)。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1 000 Va.c.或1 500 V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对于更高的电压或频率,可能需要特殊的要求。本部分包括针对电气安全隐患的防护措施和针对非电气安全隐患的电气联锁保护电路,但不涵盖由其他标准或法规规定的对人身安全保护的所有要求(如化学品危险、机械危险、辐射危害)。每种类型的机械适应其特定要求以提供足够的安全。下列半导体制造设备的电气装置应提供附加和特殊技术要求:——使用、加工或生产易爆材料;——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当生产或使用某种材料时有特殊风险;——作为起重机械(包括在IEC 60204-32)。本部分不包括半导体设备的性能或功能特性规范。本部分不涉及对人类健康可能造成影响的源于半导体设备的排放(如电磁场,噪声)。本部分没有规定电磁兼容性(EMC)的要求。

GB/T 6113.102-201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2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传导骚扰测量的耦合装置

GB/T 6113的本部分规定了9 kHz~1 GHz频率范围射频骚扰电压和骚扰电流测量用辅助设备的特性和性能。本部分包括以下测量辅助设备的规范:人工电源网络(AMN)、电流探头、电压探头以及电流注入耦合单元。本部分的所有要求需在测量设备的CISPR指示范围内的所有测量频率以及所有无线电骚扰电压和骚扰电流电平上得到满足。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在CISPR 16-2(所有部分)中给出,有关无线电骚扰的更详尽的信息在CISPR/TR 16-3中给出,不确定度、统计学和限值建模在CISPR 16-4(所有部分)中给出。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的整车及主要总成、安全防护装置等有关运行安全的基本技术要求,以及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警车及残疾人专用汽车的附加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但不适用于有轨电车及并非为在道路上行驶和使用而设计和制造、主要用于封闭道路和场所作业施工的轮式专用机械车。

GB/T 7260.3-2003不间断电源设备(UPS) 第3部分;确定性能的方法和试验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确定不问断电源设备(UPS)性能的方法和试验要求。适用于直流环节有电储能装置的电子间接交流变流系统。本部分涉及的不间断电源设备(UPS)的基本功能是确保交流电源的连续供电。不间断电源设备也可用于改善电源的质量,使其保持在预定的特性范围之内。本部分适用于功率从不足100 W到数兆瓦,能满足用户对不同负载类型、供电连续性和供电质量要求之各种型式UPS。本部分适用于下列电子式不间断电源设备(UPS): a)输出单相或三相固定频率交流电压; b) 直流环节有储能装置,另有规定者例外; c)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1 000 V; d)可为移动式、静止放置和/或固定安装的设备。本部分还包括规定了所有电力转换开关的形式,这些开关总是与UPS的输出相关,且是UPS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 这些开关包括断路器、旁路开关、隔离开关、负载转换开关和互连开关。它们与UPS的其他功能单元相互配合,用以保持负载电力的连续性。本部分不涉及常规的主配电板、整流器输入开关或直流开关(例如用于蓄电池,整流器输出或逆变器输入等的开关),也不适用于基于旋转电机的UPS。 注1:本部分考虑到市场上UPS额定值在本部分范围之内的大多数用途,都与信息技术设备相关。 按现行技术,UPS大部分的负载设备是属非线性负载,并在限定的时间内可容忍非正弦电压,UPS输出额定值都规定 与线性和非线性负载兼容,如有出入,制造商应予声明。 在本部分范围内,基于试验方法的原因而保留了线性负载,或由制造厂的补充说明确认。 注2:对于非正弦输出电压的UPS,在超出本部分推荐的储能时间之外,应得到负载设备制造厂商的认可。 注3:对于输出频率不是50 Hz和60 Hz的UPS,其运行性能标准应由制造厂商和购买者协商确定。本部分的意向是按照其运行性能来定义完整的不间断电源设备,而不是各UPS功能单元。单独的UPS功能单元按 附录l给出的IEC标准书目的规定,就其应用而言,都不能与本部分相矛盾。

GB/T 7260.503-2020不间断电源系统(UPS) 第5-3部分:直流输出UPS 性能和试验要求

GB/T 7260的本部分规定了适用于可移动、不易移动和固定安装的电子式直流输出不间断电源系统(直流不间断电源)的性能和试验要求。此类直流不间断电源具有如下特点:——由不超过1 000 V的交流电压源供电;——提供不超过1 500 V的直流输出电压;——包含一个储能装置;——主要功能是保障对负载直流供电的连续。本部分规定了完整的直流不间断电源系统(而非单个直流不间断电源功能单元)的性能和试验要求。单个直流不间断电源功能单元的性能和试验要求参见参考文献中提及的IEC出版物,它们与本部分并不矛盾。直流不间断电源的功率范围从不到一百瓦至兆瓦级,可满足各种负载对电源可用性和供电质量的要求。有关典型直流不间断电源配置和拓扑的信息参见附录A和附录B。本部分还包括,与集成在直流不间断电源中的断路器、隔离开关以及互连开关(如有)等组件相关的性能和试验要求。这些组件与直流不间断电源的其他功能单元相互作用以维持负载电力连续。本部分不包括:——传统的交流输入配电板及其相关的开关;——传统的直流配电板及其相关的开关;——IEC 62040-3涵盖的传统交流不间断电源;——特定产品标准(例如IEC 61204)涵盖的低压直流电源设备和特定产品标准(例如ITU通信标准)涵盖的设备;——输出电压源自于旋转电机的系统。

GB/T 7928-2003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地铁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类型、技术要求、安全设施、试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保证期限等方面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地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

GB/T 9813.2-2016计算机通用规范 第2部分:便携式微型计算机

GB/T 9813的本部分规定了便携式微型计算机(以下简称: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本部分是制定产品标准的依据。

GB/T 11014-1989平衡电压数字接口电路的电气特性

本标准规定了平衡电压数字接口电路的电气特性。这种接口电路通常是以集成电路技术来实现的,它可以用于数据终端设备(DTE)与数据电路终接设备(DCE)之间串行二进制信号的交换或数字设备之间串行二进制信号的任何点对点的互连。

GB/T 11015-1989数据通信用数据终端设备和自动呼叫设备之间的接口

本标准适用于数据通信所用的数据终端设备(DTE)和自动呼叫设备(ACE)之间的互连。本标准规定了: --电气信号特性 互换信号及其相关电路的电气特性 --接口机械特性 DTE和ACE之间机械特性的定义。 --互换电路的功能描述 在DTE和ACE之间数字接口上使用的一组数字和控制互换电路的功能描述。 --标准接口 在1.3条中所叙述的ACE类别而确定的特殊互换电路的标准子集。 此外,本标准还包括: --建议和注释。 本标准可适用于与DTE在一起使用的ACE。 本标准为下述多种ACE操作提供了可供选择的接口型式。 在自动呼叫的场合,被呼叫的号码存贮在ACE之中。 在自动呼叫的场合,被呼叫的号码经DTE送至ACE。 在自动呼叫的场合,ACE既可用作原始呼叫,也可用作对另一个数据电路终接设备(DCE)数据的传输。 在自动呼叫的场合,几个DCE共享一个ACE。 本标准与通过ACE在通信信道上传递信息所使用的技术无关,而且同样地适用于脉冲自动拨号和多单音按键。 本标准允许由ACE到DCE传递信道控制的两种方法(见6.2条)。 本标准与相关系统中的数据速率、传输方式(同步或异步)、调制技术、差错控制技术以及线路的控制规程无关。

GB/T 11443.1-1989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总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地球站分类、天线特性、宽带射频特性及地球站其他基本性能要求,还规定了各种调制方式的传输性能和主要参数。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业务(4/6GHz频段)的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不仅适用于国内通信卫星组成的国内卫星通信系统,也适用于租用通信卫星转发器组成的国内卫星通信系统,前者简称为“国内卫星系统”,后者简称为“租星系统”。 本标准适用于公用通信网和专用通信网。 本标准适用于卫星通信地球站的建立和技术改造。

GB/T 11684-2003核仪器电磁环境条件与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核仪器抗电磁干扰的电磁环境条件分类、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通用核仪器、同位素与辐射应用核仪器、放射性探矿与选矿核仪器、医用核仪器、核反应堆仪器和辐射防护仪器。

GB/T 11920-2008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设备及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设备和集中控制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集中控制设备的测试方法、检验规则、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产品随行文件。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及其他工矿企业中不同容量变电站或发电厂所涉及的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设备和系统(以下简称集控设备和系统);作为制造厂商对该类产品进行设计、制造、测试、贮运及制定其产品标准的依据。

GB/T 12057-1989使用串行二进制数据交换的数据终端设备和数据电路终接设备之间的通用37插针和9插针接口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串行二进制数据交换、控制信息在单独的控制电路上交换的数据终端设备(DTE)和数据电路终接设备(DCE)的互连。本标准主要针对使用模拟远程通信网络的数据应用。本标准规定了: --信号特性 --接口的机械特性 --互换电路的功能说明 --用于选定的通信系统配置的标准接口 另外,本标准还包括: --建议和注释 --术语

上一篇:通信用直流---直流变换设备检测 下一篇:环氧涂层检测
以上是中析研究所通信用电源系统检测检测服务的相关介绍,如有其他检测需求可咨询在线工程师进行了解!

京ICP备15067471号-35版权所有:北京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