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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管及铜合金材料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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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热交换器的通用要求,并规定了管壳式热交换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及其安装、使用的要求。本标准的通用要求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及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本标准的所有内容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本标准适用的设计压力:a) 管壳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不大于35 MPa;b) 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本标准适用的设计温度:a) 钢材不得超过GB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b) 其他金属材料按相应引用标准中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确定。本标准中管壳式热交换器适用的公称直径不大于4 000 mm,设计压力(MPa)与公称直径(mm)的乘积不大于2.7×10<上标4>。超出1.5条范围的管壳式热交换器,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建造。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热交换器:a) 直接火焰加热的热交换器;b) 烟道式余(废)热锅炉;c) 核能装置中存在中子辐射损伤失效风险的热交换器;d) 非金属制热交换器;e) 制冷空调行业中另有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热交换器。热交换器界定范围:a) 热交换器与外部管道连接:1) 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端面;2) 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3) 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4) 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b)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压封头、平盖及其紧固件;c) 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d) 直接连接在热交换器上的非受压元件如支座、垫板等;e) 安装在热交换器上的超压泄放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卡套式管接头的材料、压力-温度要求、标记方法、被连接管要求、扳拧尺寸与公差、结构与制造、性能和试验要求、安装说明、采购信息、标志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管子外径为4mm~42mm、大工作压力为10MPa~63MPa的液压流体传动和一般用途的管路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铜及铜合金无缝管进行穿过式和点式(旋转)涡流探伤的方法、对比试样、仪器设备、操作步骤和结果的评定。本标准适用于外径为ф3 mm~ф160 mm的直管和盘管表面及近表面缺陷的涡流探伤,探伤深度参照附录D。其他规格的管材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扩口式管接头的材料、压力/温度要求、标记方法、被连管要求、扳拧尺寸与公差、结构与制造、性能与合格试验、安装说明、采购信息和标志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管子外径为4mm~34mm,大工作压力3.5MPa~16MPa的液压流体传动和一般用途的管路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铜及铜合金散热管(以下简称管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合同(或订货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坦克、汽车、机车、拖拉机等动力机械散热器用的铜及铜合金散热管。
本部分规定了钢管尺寸连接按GB/T 18033的卡压式铜管管件(以下简称卡压管件)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压力不大于PN1.6MPa、公称通径不大于DN 100mm的用于输送生活用水(冷水、热水)、饮用水、燃气、医用气体、海水等铜管路用卡压管件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本规程规定了工业氧气及相关气体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储存、输配和使用中应遵守的要求。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采用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的单位。
本标准规定了导电用无缝铜管(以下简称管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电炉、电机、输变电等设备用导电圆形、矩(方)形无缝铜管。
GB/T 22727的本部分规定了电信终端产品中含有的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Ⅵ)]、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六种有害物质的安全限值及测试方法。本部分的安全限值要求适用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目录中列出的电信终端产品,本部分的测试方法适用于电信终端产品。
本标准提供了橡胶和塑料软管的性能及其实际应用的综合信息。包括软管中所用材料的性能,贮存软管应采取的预防措施,以及安装和装配软管及其接头时应注意的事项。还提供了软管在进行试验时的安全措施。本标准预定提供给系统的设计者、采购者、组装者、安装者和操作者使用以改善软管及软管组合件的操作安全性。在实际应用中,本标准不可能包括所有的情况,因此其内容大部分以实例说明。并希望这些实例将对一系列不同的实际情况提供足够的信息。
本标准规定了数控恒温水嘴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使用条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压力不大于0.6MPa、热水温度不大于85℃,安装在盥洗室(洗手间、浴室)、厨房、医院、宾馆等使用场所,出水温度受预设温度控制的数控恒温水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电气产品中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Ⅵ)),以及多溴联苯(PBB)和多酒二苯醚(PBDE)两类溴化阻燃剂含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只涉及样品的处理和检测,样品的类别和取样方式由检测机构确定。需要注意的是样品的选择会影响检测结果的表述。本标准不包括:——样品“单元”或者“均质材料”的定义;——获得样品的拆分程序;——评价程序。
本标准规定了铜及铜合金加工企业熔铸安全设计的术语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铜及铜合金加工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熔铸安全设计。
本标准规定了供水系统用弹性密封轻型闸阀(以下简称闸阀)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供货要求和质量保征书。本标准适用于球墨铸铁制弹性密封轻型闸阀。适用范围为公称压力不大于PN 16;介质为水,水温范围1 ℃~80 ℃;阀门全开时介质流速不超过4.9 m/s;公称尺寸DN 50~DN 1 200的暗杆型闸阀和公称尺寸DN 50~DN 600的明杆型闸阀。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Ⅲ、Ⅳ级标准轨距铁路的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注:1 本规范不使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怅距离输气管道工程。 2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工业企业内部自供燃气给居民使用时,供居民使用的燃气质量和工程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 3 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氧气站及其管道工程设计:1 采用低温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氩等气态、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2 采用常温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氩等气态产品的氧气站的设计;3 氧、氮、氩等空气分离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4 氧、氮、氩等空气分离气态产品的汇流排间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2MPa,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使用温度的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工业金属管道的施工:1 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2 长输管道;3 核能装置的专用管道;4 海上设施和矿井的管道;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管道及非圆形截面的管道。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整体和装配的、固定和移动的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的施工及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