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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及内燃机用起动机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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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自行履带式和轮胎式液压挖掘机及其工作装置和附属装置的术语和商业文件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的挖掘机及部件,不适用于步履式挖掘机专用的部件术语或商业规格。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的整车及主要总成、安全防护装置等有关运行安全的基本技术要求,以及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警车及残疾人专用汽车的附加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但不适用于有轨电车及并非为在道路上行驶和使用而设计和制造、主要用于封闭道路和场所作业施工的轮式专用机械车。
本标准规定了全地形车的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全地形车。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铲运机的危险一览表、安全要求和/或安全措施及判定、使用信息。本标准是从物理性能和预定使用方面对地下铲运机提出的限制。本标准所规定的安全要求适用于GB/T 15706.1中规定的机器寿命期内各阶段所产生的危险。本标准未涉及到的危险与GB/T 15706.1和GB/T 15706.2一致。关于通用的机械、电气、液压、气动和其他设备的危险,不包括在本标准中。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地下工程、隧道中使用的柴油地下铲运机、电动地下铲运机和遥控地下铲运机。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防盗装置保护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M<下标1>类和N<下标1>类汽车的防盗装置、适用于永久安装到M<下标1>类汽车以及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2000kg的N<下标1>类汽车上的车辆报警系统(VAS)、适用于M<下标1>类汽车以及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2000kg的N<下标1>类汽车(仅限于12 V电压系统的汽车)上的报警系统、适用于发动机止动装置及其M<下标1>类汽车以及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2000kg的N<下标1>类汽车(仅限于12V电压系统的汽车)上的发动机止动装置,对于其他类型的车辆以及作为附件装备在这些车辆上的装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全地形车发动机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仅适用于GB/T 24936中所定义的内燃机式全地形车所使用的发动机(以下简称“发动机”)。
本标准规定了参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规范。本标准规定了参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天然气单燃料发动机(包括压缩天然气及不带液态喷射的液化天然气发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本标准适用于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公称压力不大于20MPa和液化天然气的储气瓶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1.6MPa的汽车用单燃料发动机。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汽油/天然气两用燃料发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本标准适用于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20MPa的汽车用汽油/天然气两用燃料发动机。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液化石油气发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本标准适用于车用汽油/液化石油气两用燃料发动机和液化石油气单燃料发动机。
本标准规定了重型车用二甲醚单燃料发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的条件。本标准适用于设计车速大于25km/h的M<下标2>、M<下标3>、N<下标2>和N<下标3>类及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下标1>类机动车装用的二甲醚单燃料发动机(以下简称发动机)。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及内燃机用起动的标称直径、安装尺寸。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机动车及固定式内燃机用起动机。船舶及其他特殊用途起动机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及内燃机用起动机单向离合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t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汽车、拖拉机、工程机械、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固定式内燃机起动机用单向器。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及内燃机用起动机电磁开关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保管。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汽车、拖拉机、工程机械、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内燃机用起动机电磁开关,船舶及其他类似机械也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及内燃机用起动机(以下简称起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保管。本标准适用丁机动车(汽车、拖拉机、工程机械、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内燃机用起动机,船舶及其他类似机械也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及内燃机用起动机圆柱体换向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机动车及固定式内燃机用起动机换向器。船舶及其他特殊用途起动机换向器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规定了拖拉机起动机用辅助控制继电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拖拉机起动机用辅助控制继电器(以下简称继电器)。机动车、工程机械及低速载重车内燃机起动机用辅助控制继电器、船舶及其他特殊用途机械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及机动车用起动机及其主要部件再制造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再制造工艺要求、再制造起动机性能要求、出厂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内燃机及机动车用起动机及其零部件的再制造,船舶及其他类似机械可参照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