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400-635-0567
高能激光器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GB/T 4960的本部分规定了磁约束核聚变领域常用的术语及其定义。本部分适用于磁约束核聚变领域内编写标准和技术文件、翻译文献及国内外技术交流等。
本部分适用于波长范围在180 nm~1 mm之内的激光产品的激光辐射的安全、一个激光产品可以是附带或不附带独立电源的单一激光器,也可以是装配了一个或多个激光器的复杂的光学、电气或机械系统、激光产品一般用于物理和光学现象的演示、材料加工、数据读出及存储、信息传输及显示等、这些系统已用在工业、商业、娱乐、研究、教育、医学和消费产品上、出售给其他制造厂商用作系统部件的激光产品可以不遵守本部分,因为终产品本身将要服从本部分、然而,如果激光产品中的激光系统在与设备分离后是可操作设备,那么,则被移开的单元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如果制造厂商根据第3章、第8章、第9章的分类生产激光产品,则不需考虑本部分的要求,表明激光产品在所有工作、维护、检修和故障条件下其发射水平不超过1类的可达发射极限(ALE)、除了激光辐射引起的危害外,激光设备也可引起其他伤害,诸如着火和电击、本部分阐述低要求、符合本部分可能还不足以达到所要求的产品安全水平、激光产品必须符合与相应的产品安全标准相适应的性能和试验要求、如果激光系统构成设备的一部分,则设备必须遵从其他IEC产品安全标准,〔如医疗设备(IEC 60601-2-22),信息技术设备(IEC 60950),音频和视频设备(IEC 60065),在有害环境中使用的设备(IEC 60079),电子玩具(IEC 62115)〕、根据IEC导则104\"的条款,本部分适用于由激光辐射引起的危害、如果没有适用的产品安全标准,则应使用IEC 61010-1、在以前的版本中,LEDs(发光二极管)包括在IE
本标准给出了激光产品的安全使用佳指南,涉及所有由受激发射过程而产生光辐射的装置、组件或系统(不包括发光二极管LEDs)。本标准能够帮助相关人员识别危险、评估风险,适用于与激光安全有关的工作和负有安全职责的人员。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激光材料常用名词术语的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激光材料。 本标准不包括半导体激光材料。
本标准规定了气体激光器常用的文字符号。 本标准适用于编写与气体激光器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手册、说明书、教科书、出版物等。
本标准给出光电倍增管相关术语,规定了光电参数的测试、其他特性的检查和试验以及标志等。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分立倍增极的光电倍增管的产品试验和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分析仪器常用的基本术语以及电化学式分析仪器、光学式分析仪器、热学式分析仪器、质谱仪器、波谱仪器、色谱仪器、能谱和射线分析仪器、物性分析仪器、其他分析仪器及其辅助装置的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分析仪器。本标准中方括号[]内的字是在不致混淆情况下,可省略的词;圆括号()内的字除说明外,为前者的同义语。
GB/T 14896的本部分规定了增材制造机床的机床名称、机床参数、机床零部件、加工方法和其他的术语及其定义。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增材制造机床和设备(以下简称“机床”)。
GB/T 14896的本部分界定了激光加工机床的名称、参数、主要零部件、加工方法的术语及其定义。本部分适用于各类激光加工机床及其辅助设备和附配件。
本标准规定了罐头食品机械常用术语,包括一般术语、空罐备料术语、罐身设备术语、封罐设备术语、原料处理设备术语、物料加工设备术语、装罐(充填)设备术语、杀菌设备术语、包装设备术语、其他设备术语、各类容器术语,以及常用相关术语。本标准适用于罐头食品机械。
本标准规定了激光基础、激光技术、激光元器件与材料、激光器和激光设备与应用的术语及其符号与单位。本标准适用于科研、生产和教学。
GB/T 16601的本部分规定了确定光学元件激光损伤阈值的1对1和S对1测试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激光器和各种工作条件下激光损伤阈值的确定。
本标准规定了光学表面激光损伤阈值1对1测试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光学表面(镀膜与未镀膜)激光损伤阈值1对1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机射线照相系统(CR)的基本参数,以保证其无损检测时获得令人满意的和可重复的结果。本标准描述了对工业用计算机射线照相系统的评价,其目的旨在对成像质量,以及扫描器或IP系统对成像质量的影响进行评价,确保满足用户要求并能保持检测的长期稳定性。本标准未提出与安全相关的规定。本标准使用者有责任在事先依据适用的法规条款,制定适当的安全卫生实施细则,并供测试时遵循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教学仪器设备的安全原则、设计的一般要求、安全标志、说明书和标志的要求、安全性评定及用户要求。本标准造用于一般各类学校用的教学仪器设备,以及儿童用室内运动器材和特殊情况下室外使用,由学校装备的器材。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特殊教育学校使用的教学仪器设备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和培训机构课堂教学和实验室用的仪器和零部件的安全质量要求以及机械性能、高温和低温、噪声和振动、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和电气安全的附加要求。本标准仅涉及教学仪器零部件的安全而不涉及其他特性,如式样和特性。本标准适用于学校和培训机构课堂教学和实验室用的仪器和零部件。
本标准定义及解释了个体眼面部防护的主要名词术语。本标准适用于太阳镜、职业眼面部防护、运动眼面部防护及个体眼面部防护的其他有关领域。
本标准适用于为包括服装和鞋类、皮革制品、衬衫、袜类和针织品、内衣、手套、室内装饰和包装业、修鞋等行业的(工业、商业或试验)用途而设计的缝纫机、缝纫单元和缝纫系统,本标准为此类缝纫机、缝纫单元和缝纫系统认定了存在的危险,规定了相应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不考虑此类机器在其他行业中使用和维护时可能产生的危险。 本标准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在干燥、管理良好、整洁的环境中加工干燥缝料的机器。对不在干燥、管 理良好、整洁的环境中使用的缝纫机、缝纫单元和缝纫系统,应有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例如,装外壳以提高防护等级(IP 代码——参见GB 4208)。 本标准旨在帮助制造商在设计机器时就考虑降低或消除本标准规定的用途和维护中所产生危险的风险。4.2~4.8列出了与重大危险和危险情况相对应的安全要求和措施。重大危险是指那些被认定且评估为需要采取措施以降低风险的危险。 本标准不适用于步进移动机身类缝纫机、鞋底缝纫机和符合ISO 11111的大飞梭绣花机、属于GB 16655范围内的集成缝纫系统或符合GB 4706.74的家用缝纫机。 注:当家用缝纫机用于用途时,则有必要按本标准要求采取相关措施(例如,使用护指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Ⅲ-V族氮化物LED外延片内量子效率的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基于Ⅲ-V族氮化物的量子阱LED内量子效率的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