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400-635-0567
齿轮油、内燃机油、轴承油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本标准规定了无内圈冲压外圈滚针轴承(以下简称滚针轴承)的外形尺寸。本标准适用于轴承的设计和选型。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产品试验方法中测量温度用玻璃液体温度计的规格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水电站水力机械设备的基本术语,并对其部件加以定义。 本部分的目的为: ·规范各部件的名称。当有两个以上名称存在时,给出优先选择的一个,其他名称列入括号内; ·为便于辨认,用图示方式定义了部件名称。
本标准主要供制订标准、编订技术文件、编写和翻译手册、教材及书刊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汽轮机及其附属装置的专用名词术语,与汽轮机及其附属装置有关的各类标准中使用的名词术语,必须符合GB2900.1-82《电工名词术语基本名词术语》、本标准和有关电工各名词术语标准。凡上述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名词术语,可在各类标准和技术文件中给予规定。
本标准等效采用标准ISO3448-1992《工业液体润滑剂—ISO粘度分类》。
警告:如果不遵守适当的防范措施,本标准所属产品在生产、贮运和使用等过程可能存在危险。本标准无意对于本产品有关的安全问题提出建议。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全和防范措施,并确定相关规章限制的适用性。本标准规定了 L-CKB、L-CKC和L-CKD工业闭式齿轮油的产品品种、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深度精制矿物油或合成油馏分为基础油,加入功能添加剂调制而成的、在工业闭式齿轮传动装置中使用的工业闭式齿轮油。
GB/T 6075的本部分规定了机器现场振动烈度的评价,适用于所有主轴承箱体或轴承座在轴的径向(即横向)和推力轴承的轴向测量的宽带振动。它们包括:——正常稳态运行工况下的振动;——瞬态变化(包括升速或降速、初始加负荷和负荷变化)时其他(非稳态)工况期间的振动;——在正常稳态运行期间发生的振动变化。本部分适用于额定转速1500r/min、1800r/min、3000r/min或3600r/min,输出功率大于50MW的陆地安装的汽轮机和发电机,也适用于直接与燃气轮机联接的汽轮机和(或)发电机(例如联合循环应用)。在这些情况下,本部分的准则仅适用于汽轮机和发电机(包括同步离合器)。ISO 7919-4和ISO 10816-4适用于燃气轮机振动的评价。本部分的这些评价准则不适用于在发电机定子铁芯和外壳上的2倍频的电磁激励振动。本部分所规定的数值不准备作为评价振动烈度的唯一依据。对于大型汽轮机和发电机,通常也用旋转轴的振动来评价。对这些振动测量的要求见GB/T 11348.1和GB/T 11348.2。
GB/T 6075的本部分规定了机器现场振动烈度的评价,适用于所有主轴承箱体或轴承座在轴的径向(即横向)和推力轴承的轴向测量的宽带振动。它们包括:——正常稳态运行工况下的振动;——瞬态变化(包括升速或降速、初始加负荷和负荷变化)时其他(非稳态)工况期间的振动;——在正常稳态运行期间发生的振动变化。本部分适用于正常工作转速范围在3 000 r/min~30 000 r/min,输出功率大于3 MW,具有滑动轴承的发电以及机械驱动用重型燃气轮机组,包括直接或通过齿轮箱连接着旋转设备的燃气轮机。在一些情况下,本部分不适用于评价燃气轮机所连接着的其他设备的振动。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各项设备的振动:a) 航空派生型燃气轮机(包括与航空派生型燃气轮机动力特性类似的燃气轮机);b) 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3 MW的燃气轮机(参见ISO 10816-3);c) 燃机驱动泵(参见ISO 10816-7);d) 和(或)燃气轮机相连的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50 MW的蒸汽轮机和发电机(参见ISO 10816-3);e) 和(或)燃气轮机相连的输出功率大于50 MW的蒸汽轮机和发电机(参见ISO 10816-2);f) 连接燃气轮机与蒸汽轮机或发电机的同步离合器(参见ISO 10816-2);g) 驱动的压缩机(参见ISO 10816-3);h) 齿轮箱;i) 滚动轴承。本部分适用于以上所列设备之外的其他驱动装置。本部分适用于通过齿轮箱相连的其他机器,但不用作对齿轮的振动条件进行评价。对齿轮振动的评价需要特殊的技术要求,超出了本部分的范围。本部分所规定的数值并不是评价振动烈度的唯一依据。对于燃气轮机组,通常也用旋转轴的振动来评价。对这些振动测量的要求参见ISO 7919-1和ISO 7919-4。
本标准规定了隐极同步发电机(或调相机)的总要求、空冷、氢冷或液冷发电机(或调相机)的一般要求、燃气轮发电机和核电用隐极同步发电机的特殊要求,及氢气作为冷却介质的同步发电机(或调相机)注意的事项:包括发电机(或调相机)运行所需的辅助设备、厂房内氢气可能积聚的区域。本标准适用于容量大于10 MVA三相2极或4极隐极同步发电机以及三相隐极同步调相机。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伺服电动机的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付准备。本标准适用于两相交流伺服电动机(以下简称电机)。
本部分规定了润滑剂、工业用油和有关产品(L类)的分类原则,属于GB 7631系列标准的第一部分,本类产品的类别名称用英文字母“L”为字头表示。在此分类中,根据尽可能包括润滑剂、工业用油和有关产品的所有应用场合这一原则将产品分为18个组。每一个组的详细分类由GB/T 7631的其他部分给出。本分类仅适用于新产品。
GB/T 7631的本部分规定了L类(润滑剂、工业用油和相关产品)的H组(液压系统)产品的详细分类。它应与GB/T 7631.1联系起来理解。本部分暂不包括汽车刹车液和航空液压液,但包括环境可接受液压液品种HETG、HEPG、HEES和HEPR。
本标准规定了L类(润滑剂和有关产品)中C组(齿轮)产品的详细分类,它是GB/T 7631的一部分,并应和GB/T 7631.1联系起来理解。 本分类目前只包括工业齿轮润滑剂,暂不包括发动机车辆齿轮润滑剂。 为了更进一步理解本标准中提到“负荷”的含义,所以在本标准附录A中考虑了两个基本参数系列,即一个是环境温度,另一个是齿轮的操作条件。
GB/T 7631的本部分规定了 L类(润滑剂、工业用油和有关产品)的D组空气压缩机润滑剂、气体压缩机润滑剂和制冷压缩机润滑剂的详细分类。本部分适用于特定领域的润滑剂的使用,尤其适用于固定式空气压缩机,以尽可能减少着火和爆炸的危险。相关的安全规则见GB 10892。本部分目的是提供国内常用空气压缩机润滑剂、气体压缩机润滑剂和制冷压缩机润滑剂一个合理使用范围,而不是通过产品规格或产品描述对这些压缩机润滑剂进行不必要的限制。本部分宜与GB/T 7631.1联系起来理解。
GB/T 7631的本部分规定了 L类的T组(涡轮机)产品的详细分类。本部分宜与GB/T 7631.1联系起来理解。本部分不包括航空涡轮机产品。但是,某些陆地电站可能会使用航空涡轮机,这类涡轮机润滑剂的选用建议根据制造商的推荐,根据用途使用TGA、TGB、TGCH、TGCE或更特殊的航空涡轮机润滑剂。本部分也不包括风动涡轮机润滑剂。风动涡轮机使用的齿轮润滑剂规定在GB/T 7631. 7和ISO 12925-1 中。
GB/T 7631的本部分规定了 L类(润滑剂、工业用油和有关产品)的G组(导轨)产品的详细分类。本部分宜与GB/T 7631.1联系起来理解。
GB/T 7631的本部分规定了 Q组(有机热载体)的详细分类.列入本分类的所有产品均属L类(润滑剂、工业用油和有关产品)。本部分宜与GB/T 7631.1联系起来理解。
GB/T 7631的本部分规定了L类(润滑剂、工业用油和有关产品)的A组(全损耗系统)产品的详细分类。本部分宜与GB/T 7631.1联系起来理解。
GB/T 7631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下列内燃式发动机的发动机润滑油的详细分类。本部分所涉及的润滑油包括二冲程摩托车汽油机油和四冲程摩托车汽油机油,其中:二冲程摩托车汽油机油适用于拥有曲轴箱扫气系统的二冲程火花点燃式汽油发动机,可用于运输、休闲和其他用途的相关机具,如:摩托车、雪橇和链锯等的润滑。四冲程摩托车汽油机油适用于拥有一个共用机油箱的四冲程火花点燃式汽油发动机,对于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全地形车(ATVs)及相关设备,该共用机油箱储存的润滑剂既润滑发动机,也同时润滑动力传动系统、启动器和变速器(箱)。有关舷外发动机和船用发动机的应用参见附录A中的A.2。本部分宜与GB/T 7631.1联系起来理解。
GB/T 7631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特殊用途的、产品数量相对较少的润滑剂的详细分类。本部分适用于在GB/T 7631其他部分中未列入的、均属于L类(润滑剂、工业用油和有关产品)的润滑剂产品。使用本部分时需要与GB/T 7631.1联系起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