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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用CFR辛烷值试验机测定汽油辛烷值(马达法)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点燃式发动机燃料马达法辛烷值的测定,不适用于主要由含氧化合物组成的燃料及其燃料组分。
警告: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注意—本标准规定的某些规程可能涉及到使用、或生产其他物质,包括产生废弃物,这可能构成对当地环境的危害。试验后,应参考安全清除、处理废弃物的有关文件。本标准描述了在反复拉伸变形下硫化橡胶耐疲劳的测定方法,在试样尺寸和循环频率基本不变或不产生温升的条件下,疵点导致裂口增长,终使试样断裂。本方法规定了反复变形时,试样在每个循环周期内都松弛到零应变。对某些橡胶,在静态变形下,反复变形时没有松弛到零应变,也能发生类似的疲劳过程。但本标准不采用这种条件。本方法适用于应力-应变性能稳定的橡胶,至少在循环一定周期后,没有表现出过分的应力软化或永久变形,或高粘滞状态。对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材料,从试验和理论上解释,也许存在相当大的困难。在试验过程中,类似的考虑适用于涉及弹性方面的其他变化。当用标准的试验结构对实际应用效果进行相关性分析时,需要特别注意,因为不同硫化橡胶的抗疲劳测试结果是不同的,与所采用的试验条件和试验结果的比较内容和方式有关。附录A给出了选择试验条件和解释试验结果的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用内燃机为原动机的下列类型的一般用途的移动电站(含汽车电站、挂车电站、移动式发电机组,以下简称电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贮运要求等; a)工频(50Hz)电站(60Hz电站可参考使用); b)中频(400Hz)电站; c)双频(50Hz、400Hz)电站; d)直流电站(含内燃机组经整流装置供电的型式)。 本标准适用于0.3~1250kW的电站。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显微镜产品的分类及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及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可见光下进行观察的机械筒长为160mm或无限远的各类生物显微镜。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摄影、摄像技术进行图像观察和处理的各类生物显微镜(以下简称显微镜)。
本标准规定了光学经纬仪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及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DJ<下标07>,DJ<下标1>,DJ<下标2>,DJ<下标6> ,DJ<下标30>光学经纬仪(以下简称仪器),其他类型的经纬仪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木家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木家具产品。其他家具的木制件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家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程序、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金属材料为主体结构的金属家具产品。其他有金属材料构件的家具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光学分度头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及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角度测量的光学读数和数字显示的光学分度头(以下简称分度头)。
本标准适用于有关粉末冶金的术语。粉末冶金系冶金和材料科学的一个分支,它涉及到金属粉末制取,以及通过成型和烧结将金属粉末与(或不与)非金属粉末添加剂的混合物制成制品。
GB/T 3609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变光焊接滤光镜的结构、光学性能、非光学性能、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储运。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焊接工防护面罩上的自动变光焊接滤光镜,可预防有害强光、紫外辐射和红外辐射对眼部的伤害。
本标准规定了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辖地区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半硬质聚氯乙烯块状地板(以下简称地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等级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生产的用于建筑物内地面铺设的地板。
本标准规定了废钢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验收规则、运输和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炼钢、炼铁、铸造及铁合金冶炼时作为炼钢炉料或入炉原料使用的熔炼用废钢铁以及一般用途的非熔炼用废钢铁。
本标准涉及印制板的设计和使用,而与制造方法无关。本标准就印制板的设计和使用对印制板设计者和使用者提出建议。
GB/T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本部分适用于电动吸尘器并包括专门指定作工业用和商用的带有或不带附件的湿吸、干吸或湿干兼吸的器具和驻立式设备,例如供从工作台和生产器具上去除粉尘之类用的抽吸器件。本部分也适用于处理有害灰尘,如石棉,或有附加要求的液体的器具。本部分也适用于原动机采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但必须考虑器效应。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整体厨房器具的安全。本部分适用于在厨房中安装使用的,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整体厨房器具的特殊要求。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本部分考虑了整体厨房器具各单一器具在组合后可能产生的相互影响。本部分所涉及的器具存在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遭到的。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本部分不适用于:——由便携式器具、手持式器具组成的器具;——转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
本标准适用于经过处理或初步处理后的雷汞废气中的耗氧值和氧化氮的测定。适用范围耗氧值2~200mg/L,氧化氮1~100mg/m3。
GB/T 4960的本部分规定了磁约束核聚变领域常用的术语及其定义。本部分适用于磁约束核聚变领域内编写标准和技术文件、翻译文献及国内外技术交流等。
GB/T 5008的本部分规定了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本部分用于额定电压为12V,供各种汽车、拖拉机及其他内燃机的起动、点火和照明用排气式(富液式)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和阀控式(有气体复合功能)蓄电池。本部分不适用于作为其他目的的蓄电池,例如:铁路内燃机起动用蓄电池。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除空中、水上交通工具,水上设施,电气设备以及核能设备之外的各类生产设备。 本标准是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础标准。制订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专用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使其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