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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装置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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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辆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环境耐久性试验的一般要求、试验项目(前照灯和前雾灯的热循环试验、通用的热循环试验、热冲击试验、热变形试验、盐雾试验、防尘试验、随机振动试验、防水试验、配光镜强度试验、耐润滑油、耐燃油和耐清洗液试验、光源辐照试验)、适用性、设备、试样、试验条件、试验方法和结果判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M、N和O类机动车辆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回复反射器除外)。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和后牌照灯有关配光性能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和后牌照灯。在本标准中,上述各种信号灯也称为装置。
GB 18100的本部分规定了三轮轻便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及正三轮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的要求、试验方法和特别要求等。本部分适用于三轮轻便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及正三轮摩托车(L<下标 2>、L<下标 4>、L<下标 5>类)。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的一般要求、光源要求、光色要求、配光性能及其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及挂车用后牌照板照明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全地形车的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的一般技术要求、特殊规定、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全地形车。
本标准规定了农林拖拉机、自走式机械、农用挂车和牵引式机械在道路行驶中的照明、光信号和标志装置的特性和安装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农林拖拉机、自走式机械、农用挂车和牵引式机械。本标准不适用于GB/T 19365中定义的特制林业机械以及汽车、卡车、公共汽车等机动车辆及挂车。
本规则适用于M、N类汽车和O类挂车使用的各种类型的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以下简称灯具),包括前照灯、前雾灯、后雾灯、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制动灯、倒车灯、转向信号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等。本规则不适用于回复反射器。
本标准规定了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新产品定型试验的实施条件、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评定依据、试验程序以及试验报告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采用超级电容器作为动力电源或主要以超级电容器作为动力电源的电动城市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