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您的位置:首页 > 其他

玩具和儿童产品检测

发布日期: 2024-06-21 17:34:53 -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29日 15:22

玩具和儿童产品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点 击 解 答  

GB/T 2900.29-2008电工术语.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基本术语。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相关标准的制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技术交流活动。

GB/T 3976-2014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和高等院校课桌椅的大小型号、功能尺寸、分配使用及其他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课桌椅的生产加工和使用。

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本部分适用于其主要功能由电动机、开关或调节装置、或感应炊具用射频发生器实现的器具产生的射频传导和辐射骚扰。这些器具包括:家用电器、电动工具、使用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电动机驱动的电气医疗设备、电玩具、自动售货机以及电影或幻灯投影仪。电网供电器具和电池供电器具均包括在本部分使用范围内。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还有:——上述提及设备的单独部件,诸如电动机、开关装置如(电源或保护)继电器,如果本部分中未提及,则对这些单独部件没有发射要求。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有:——在其他标准中明确地提出其射频范围内所有发射要求的设备。——装有额定输入电流每相大于25 A的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和带有该种调节控制器的设备。——单独使用的电源。覆盖的频率范围为9 kHz~400 GHz。同时适用本部分不同条款和/或其他标准的多功能设备在使用相关功能时应满足每一条款/标准的要求(详见7.2.1)。本部分的限值是在概率的基础上确定的,它能使骚扰抑制保持在经济合理的水平,同时仍能达到足够的射频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即使符合限值,仍可能会有射频的干扰发生。在此情况下可能需要附加规定。与器具安全性能有关的电磁现象的影响不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本部分涉及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的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GB 4706.18-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

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GB 4706的本部分涉及的是输出为安全特低电压且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池充电器的安全。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源的电池充电器,打算在车库、商店、轻工部门及农场使用的电池充电器,在本部分的范围内。就实际而言,本部分涉及到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共同危险。但是,本部分一般不考虑:--以下人群(包括儿童)• 身体、感官或心智等能力有缺陷;或• 缺乏必要经验和知识以导致他们在无监督或指导的情况下无法安全的使用器具;--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GB 4706.43-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投影仪和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1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投影仪的安全。 不是家庭使用,但可能对公众造成危险的,例如学校,办公室,商店及类似场所非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包括在本部分内。 从实际考虑,本部分涉及室内及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由器具引发的共同危险。本部分通常不予考虑: ——无人监护的儿童或体弱者使用的器具; ——儿童将器具作为玩具。

GB 4706.6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服务和娱乐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GB 4706涉及个人服务和商用用途娱乐器具的安全,单相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

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本标准规定了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分类与代码。本标准适用于在统计、计划、财政、税收、工商等宏观管理中,对经济活动的分类,并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GB/T 5296.1-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1部分:总则

GB 5296的本部分规定了消费品使用说明(以下简称使用说明)的编制原则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消费品设计者、生产者、技术文件起草者或此类说明的其他编制者; ——制定消费品标准的技术委员会或组织。 本部分的原则和方法与特定的产品标准中涉及使用说明的具体要求同时使用。 本部分包括消费品使用说明的评价方法(参见附录A),作为检查使用说明内容完整性和评价使用说明编写质量的参照方法及依据。 附录A主要供从事评定工作的研究者、专家和消费品评测机构使用。它也有助于本章1.1中提到的本部分的使用对象和管理者。

GB/T 5296.2-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GB 5296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使用说明编制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家用电器和类似用途电器使用说明的编制。

GB/T 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第5部分;玩具

GB 5296的本部分规定了玩具使用说明的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形式、安放位置及字体、字号的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玩具产品的使用说明。

GB/T 6565-2015职业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职业的分类结构、类别、代码及说明。本标准适用于按职业分类的各种普查、调查统计及行政管理和国内外信息交流等。

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GB 6675的本部分规定了玩具的基本安全要求及其实施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基本安全要求包括机械和物理性能、易燃性能、化学性能、电气性能、卫生要求、辐射性能和标识要求。本部分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玩具,也适用于不是专门设计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本标准适用于预定供境内销售和使用的玩具(含试用和免费赠送的玩具)。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玩具:• 公用活动场地的设备;• 公用自动娱乐设备,不论是否需要投币;• 装配有内燃机的玩具车辆;• 玩具蒸汽机以及装有玩具蒸汽机的玩具;• 投石器/弹弓。下列产品在本部分中不认为是玩具:• 节假日或庆典用装饰品。• 收藏品,在产品或其包装上附有清晰可见、易于辨识的标志,说明供14岁及以上收藏家使用。该类别的示例:--按比例缩小的精细模型;--按比例缩小的精细模型的组装工具包;--民族玩偶和装饰玩偶及其他类似物品;--具有历史意义的玩具复制品;--仿真武器。• 运动器材,包括供体重20 kg以上儿童使用的轮式溜冰鞋、单排轮滑鞋、滑板等。• 鞍座的大高度大于435 mm的自行车。• 预定用于运动或在公路或公共道路上使用的踏板车或其他交通工具。• 预定用于在公路、公共道路、人行道上行驶的电动车。• 预定供在深水区使用的水上运动器材、儿童学习游泳用器具(如游泳坐垫、游泳辅助用具等)。• 拼块超过500个的拼图。• 除水枪外的使用压缩空气的枪。• 弓弦的大松弛长度大于120 cm的弓箭装置。• 烟花爆竹,包括非玩具专用火药帽。• 带有尖头弹射

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GB6675的本部分适用于所有玩具,即设计用于或预定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任何产品或材料。本部分适用于消费者首次得到的玩具,也适用于通过合理的、可预见的正常使用和滥用测试后的玩具,除非另有特殊声明。本部分规定了可接受的玩具结构特征的要求,包括形状、尺寸、轮廓、间隙(如摇铃玩具、小零件、锐利尖端、锐利边缘、铰链等)及某些玩具性能的参数要求(非弹性头弹射物的大动能、某些乘骑玩具的小倾倒角等)。本部分规定了从新生婴儿至14岁儿童使用的不同年龄组玩具的要求及测试方法。这些要求随玩具所对应不同年龄组而不同。特定年龄组儿童使用的玩具的要求是根据危险的特性及儿童应对的智力和体力而制定的。

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

GB 6675的本部分规定了在所有玩具上禁止使用的易燃材料的类别及某些可能接触小型火源的玩具的易燃性能要求。本部分第5章所述的测试方法适用于在特定的测试条件下测试玩具或材料的易燃性能,其测试结果不能被用以确定这些玩具或材料在接近其他火源时完全没有潜在的火灾危险。本部分包括与所有玩具易燃性能有关的一般要求及对下列被认为易着火的玩具的具体要求和测试方法:--头戴玩具:用毛发、绒毛或类似材料制成的胡须、触须、假发等;模压和织物面具;头巾、头戴饰品;头戴玩具上的飘拂物,但不包括通常在礼品盒中提供的纸质花饰帽;--玩具化妆服饰和供儿童演出时所穿着的玩具;--供儿童进入的玩具;--含毛绒或纺织面料的软体填充玩具(动物和娃娃等)。

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1.1 GB 6675的本部分规定了玩具材料和玩具部件中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的大限量要求、取样方法,以及测试试样的制备和提取程序。1.2 本部分规定的可迁移元素的大限量要求适用于以下玩具材料:--色漆、清漆、生漆、油墨、聚合物涂层和类似的涂层(见8.1);--聚合物和类似材料,包括无论是否有纺织物增强的层压材料,但不包括其他纺织物和无纺布(见 8.2);--单位面积大质量不超过400 g/m<上标2>的纸和纸板(见8.3);--天然、人造或合成纺织物(见8.4);--玻璃/陶瓷/金属材料,但用于电气连接的铅焊剂除外(见8.5);--其他可浸染色材料,不管是否被浸染色(如木材、纤维板、硬纸板、骨头和皮革)(见8.6);--会留下痕迹的材料(如铅笔中的石墨材料和钢笔中的液体墨水)(见8.7);--软性造型材料,包括造型黏土和凝胶(见8.8);--用在玩具中的颜料,包括指画颜料、清漆、生漆、釉质粉及其他类似的固态或液态材料(见8.9)。1.3 本部分的要求适用于以下玩具、玩具部件及玩具材料(见C.2.1):--所有预定用于与食物或嘴接触的玩具、化妆品玩具和属于玩具类的书写用具,无论任何年龄段或推荐适用的年龄标识。--预定用于或适用于72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所有玩具。--可触及的涂层,无论任何年龄段或推荐适用的年龄标识。--可触及的液体、膏状物和凝胶(例如液态油漆、造型化合物),无论任何年龄段或推荐适用的年龄标识。1.4 包装材料不包括在本部分的适用范围内,除非它们是预定需保留的,例如盒

GB 6675.11-2014玩具安全 第11部分:家用秋千、滑梯及类似用途室内、室外活动玩具

见 A.1。GB 6675的本部分规定了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在其上面或内部玩耍的家用室内、户外活动玩具的要求和测试方法。本部分适用于秋千、滑梯、跷跷板、旋转木马、摇摆玩具、攀爬架、全封闭的儿童秋千座位和其他预定能承载一个或多个儿童体重的产品。本部分不适用于下列产品:a)健身和体育设备,除非其与活动玩具相连接;b)预定在学校、日托中心、幼儿园、公共操场、餐馆、购物中心和类似公共场所使用的设备;c)青少年看护产品,例如(但不限于)婴儿秋千、婴儿围栏、婴儿床或包括野餐桌的家具、摇篮的摇杆和特别设计用于治疗的产品。

GB 6675.12-2014玩具安全 第12部分:玩具滑板车

GB 6675的本部分规定了玩具滑板车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本部分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体重不超过50 kg的儿童玩耍的玩具滑板车,包括可折叠和不可折叠两种形式。本部分不适用于设计或预定用于运动目的的滑板车,可用电力驱动的滑板车。

GB 6675.14-2014玩具安全 第14部分:指画颜料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GB 6675的本部分规定了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指画颜料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本部分适用于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指画颜料中的物质和材料,指画颜料产品中除指画颜料外的其他部件和材料不适用于本部分。

上一篇:纸包装参数检测 下一篇:杀虫器检测
以上是中析研究所玩具和儿童产品检测检测服务的相关介绍,如有其他检测需求可咨询在线工程师进行了解!

京ICP备15067471号-35版权所有:北京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