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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车载卫星导航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车载卫星导航设备的研制和生产。以无线通信和卫星导航相结合,并具备路径导航功能的其他车载电子产品可参照采用。
GB/T 19678的本部分规定了设计和编写各类使用说明的一般原则和详细要求。使用说明对于产品的用户来说非常有必要或有用。产品范围小到一罐油漆,大到大型或非常复杂的产品,比如大型工业成套设备或建筑。本部分适用于参与使用说明编制工作的各方,例如:供方、技术文档写作者、插图作者、软件设计者、译者或从事构思和起草说明书工作的其他人员。GB/T 19678的本部分未规定需要与产品共同交付的文件的固定数量,因为本部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产品,所需文件数量将取决于产品的性质、其复杂性和预期用户的技能。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收费系统框架模型的总体架构、逻辑实体和实体间的接口描述、规定了系统中涉及的安全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收费系统、城市道路收费系统,停车场收费系统也可参考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自适应巡航系统(以下简称ACC)系统的基本控制策略、低的功能要求、基本的人机交换界面、故障诊断及处理的低要求以及性能检测规程。本标准适用于ACC系统的性能检测。
1.1 概述 本部分说明了RDS—TMC的编码协议。RDS—TMC中所使用的ALERT-C协议主要用于提供面向事件的道路使用者信息。 考虑到未来的发展,本部分预留了许多“接口”,本部分也包括了部分面向状态的道路使用者信息报文。本部分的设计紧密结合了ALERT_PLUS协议(见ENV 12313—4,在同样的RDS系统中,ALERT-C、ALERT-PLUS协议均可用)。1.2 内容 本部分显示部分规定了符合ALERT—C总体要求的可向用户显示的报文,规定了报文的结构、内容以及向驾驶员显示的内容。 RDS—TMC的报文具有语言独立性,用户可选择不同的显示语言。本部分使用道路事件信息标准列表(见GB/T 20612.2)以说明包括交通问题和天气状况在内的事件报文的编码值。 本部分定义了报文中的两类信息:基本项和可选项。原则上,所有报文的显示均应具备基本项信息,在需要时可在报文中增添可选项信息。 标准的RDS TMC用户报文提供下列5类明确的广播信息基本项: a)事件描述,详细地给出道路事件情景、一般交通问题和天气情况(例如由事故引起的拥堵),并给出严重程度(例如引起的排队长度); b)地点,指出问题源所在地区、路段或点的位置; c) 方向和范围,确定受事件影响的临近路段或特定点的位置,并确定受影响的交通方向; d) 持续时间,指出问题的预计持续时间; e)分流建议,指出是否建议驾驶员绕行。 可选信息可给出更多的细节情况或异常情况处理信息,用一个或几个附加的RDS数据组将可选信息添加到任何报文中,可在每条基本报文中增添任何数量的附加字段,但不能超过大报文长度(5个RDS数据组)要求。
本部分定义了GB/T 20612.1《交通及出行者信息(TTI)经交通报文编码的TTI报文第1部分:使用ALERT-C的广播数据系统-交通报文频道(RDS-TMC)编码协议》的广播数据系统-交通报文频道(RDS-TMC)编码协议中TTI报文编码所使用的“事件列表”。
本部分适用于RDS-TMC(Radio Data System-Traffic Message Channel)系统,该系统是一种在FM广播基站上,使用ALERT-C协议通过无声数据频道为出行者提供数字化编码的交通及出行信息的方式。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总体要求、车站设施、运营车辆、运营服务人员、运营调度、行车服务、车厢服务、智能化信息服务、运营安全、服务监督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
本标准规定了车载导航系统所需的通讯信息内容和信息格式,主要强调产生或提高路径指令的信息,同时也强调一些不须被包括在通常的交通管理信息列表的信息。虽然本标准主要包括采用车载地图数据库数据来确定路径的本地型路径诱导系统的需求信息,但是也包括主要利用导航中心数据确定路径的中心型路径诱导系统的需求信息和某些增值信息。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范围内城市公共汽电车上安装的车载智能终端的设计、生产、检验与使用。车载视频监控终端、车载调度终端以及其他营运车辆的智能终端在相同技术条件下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水路货物运输地理信息数据元的基本概念、类目分组和表示,并给出了详细的数据元目录。本标准适用于涉及道路、水路货物运输地理信息的各种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开发应用。
行互操作的基本原则。该概念框架涉及或包含了本体论、分类系统、设计模式和用UML表示的核心LBS服务抽象 规范。本标准还对该概念框架与其他框架之间的关系、地理信息应用与服务以及客户端应用作了进一步说明。本标准讨论关于LBS系统在开放式分布计算参考模型(RM-ODP,参见ISO/IEC 10746-1)中所定义的前三个基本视角,它们是:a) 企业视角—细化系统的目标、范围和方针。b) 信息视角—细化信息的语义和系统的处理过程。c) 计算视角—细化系统的功能分解。其余的两个视角仅针对需求或范例,它们是:d) 工程视角—细化基础设施的部署。e) 技术视角—细化实现技术。参考模型和框架可以从概念设计到软件文档的各个层次进行定义。本标准中:—定义包含在LBS中的概念框架和应用类型;—建立同时适用于移动和固定客户端的LBS通用原则;—规定在漫游时的数据存取接口;—定义与其他ISO地理信息标准在架构上的关系;—确定在LBS领域中需进一步标准化的其他方面。本标准不讨论下列问题:—开发LBS的规则;—针对移动客户端和跟踪目标漫游协议的通用原则。
本标准规定了车载导航和个人位置服务所用导航电子地图的图形符号及其表示方法,并对导航电子地图各类图形符号进行了唯一性编码。本标准适用于车载导航和个人位置服务导航电子地图的生产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管理中直接和检测器相关的数据元的分类原则和方法、内部标识符编码原则与编码结构、数据元属性描述和数据元表。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管理领域的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本标准规定了面向公众出行的动态道路交通信息服务质量水平、数据质量评测的基本方法、要求、测试参数和测试项。本标准适用于面向公众出行的道路交通信息服务质量评测,包括但不限基于调频广播、通用分组无线业务、数字音频广播、互联网等提供服务的通信方式。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信息服务中涉及的通过蜂窝网络发布的交通信息内容、分类及发布方式等。本标准适用于无线网络环境下,发布道路交通信息的内容及发布方式等。
本标准规定了景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的术语和定义,数字化技术的基础数据平台、应用服务平台及相关体系的规范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应用数字化技术的各类景区。
GB/T 30290的本部分规定了卫星定位车辆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体系结构和功能描述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通过卫星定位技术、采用公众移动通信网络或专用移动通信网络、具有车辆信息服务中心的信息处理系统,可作为系统的设计依据。通过非卫星定位技术、具有车辆信息服务中心的信息处理系统亦可参照执行。
GB/T 30290的本部分定义了卫星定位车辆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车载终端与信息服务中心之间信息交换规程及帧格式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通过卫星导航定位技术、采用公众或专用移动通信网络、具有服务中心的车辆信息服务系统,可作为系统通信协议设计和测试依据。通过非卫星定位技术、具有服务中心的信息系统亦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