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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车辆用的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词汇。 本标难适用于四个车轮以上(含四个车轮)的各种道路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的整车及主要总成、安全防护装置等有关运行安全的基本技术要求,以及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警车及残疾人专用汽车的附加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但不适用于有轨电车及并非为在道路上行驶和使用而设计和制造、主要用于封闭道路和场所作业施工的轮式专用机械车。
本标准阐述失效模式和影响分析(FMEA)与失效模式、影响及危害性分析(Failure Modes,Effects and Criticality Analysis,FMECA)程序,并为使应用该程序达到各种目标从以下几方面提供指南: ——提供进行分析所必需的程序步骤; ——确定合适的术语、假设、危害性度量和失效模式; ——确定基本原则; ——提供必要的表格形式的实例。 鉴于FMECA是FMEA的扩展,用于FMEA的所有定性分析,均适用于FMECA。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车速表在装车状态下的一般要求、指示误差和试验规范。本标准适用于M、N类汽车用车速表。
本标准规定了乘用车轮胎气压监测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M<下标1>类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范围内城市公共汽电车上安装的车载智能终端的设计、生产、检验与使用。车载视频监控终端、车载调度终端以及其他营运车辆的智能终端在相同技术条件下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车载音视频系统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汽车设计规定位置内、机载TFT LCD视频图像显示器尺寸≤10.2 in的一体化型车载音视频系统。本标准视频性能要求与试验方法主要适用于我国的PAL制图像,也可供其他制式(NTSC等)图像参考采用。
行互操作的基本原则。该概念框架涉及或包含了本体论、分类系统、设计模式和用UML表示的核心LBS服务抽象 规范。本标准还对该概念框架与其他框架之间的关系、地理信息应用与服务以及客户端应用作了进一步说明。本标准讨论关于LBS系统在开放式分布计算参考模型(RM-ODP,参见ISO/IEC 10746-1)中所定义的前三个基本视角,它们是:a) 企业视角—细化系统的目标、范围和方针。b) 信息视角—细化信息的语义和系统的处理过程。c) 计算视角—细化系统的功能分解。其余的两个视角仅针对需求或范例,它们是:d) 工程视角—细化基础设施的部署。e) 技术视角—细化实现技术。参考模型和框架可以从概念设计到软件文档的各个层次进行定义。本标准中:—定义包含在LBS中的概念框架和应用类型;—建立同时适用于移动和固定客户端的LBS通用原则;—规定在漫游时的数据存取接口;—定义与其他ISO地理信息标准在架构上的关系;—确定在LBS领域中需进一步标准化的其他方面。本标准不讨论下列问题:—开发LBS的规则;—针对移动客户端和跟踪目标漫游协议的通用原则。
本文件规定了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以下简称“充电机”)设备通信控制器(SECC)与电动汽车通信控制器(EVCC)之间基于控制器局域网(CAN)的通信物理层、数据链路层、传输层及应用层的定义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充电模式4的充电机或充放电机与电动汽车之间的通信,也适用于充电机或充放电机与具有充电控制功能的电动汽车电子控制单元之间的通信。电动汽车通信控制器包括但不限于电池管理系统(BMS),以及为实现其他特殊功能而需要和充电机通信的车内系统。本文件第5章~第11章适用于采用GB/T 18487.1—2023附录B规定的充电系统(以下简称“A类系统”),第101-106章适用于采用GB/T 18487.1—2023附录C规定的充电系统及附录E定义的充放电系统(以下简称“B类系统”)。本文件中的“车辆”特指“电动汽车”。
本标准规定了以压缩天然气(CNG)为燃料的乘用车和商用车天然气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压缩天然气单一气体燃料乘用车和商用车天然气燃料消耗量试验,并适用于压缩天然气两用燃料乘用车和商用车的天然气燃料消耗量试验、装用压缩天然气单一燃料发动机或两用燃料发动机的其他类型车辆的天然气燃料消耗量试验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 500 kg的M类和N类车辆的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大设计总质量在3 500 kg以上但不大于5 000 kg的M类和N类车辆可参照执行。
GB/T 33012的本部分规定了车辆对窄带辐射电骚扰抗扰性试验的基本试验条件、试验仪器和试验规程等。本部分适用于M、N和O类车辆(不限定车辆动力系统,例如火花点火发动机、柴油发动机、电动机)。
GB/T 33012的本部分规定了车辆对连续窄带辐射电骚扰的抗扰性试验方法--大电流注入(BCI)法的试验条件、试验仪器、试验布置、试验规程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M、N和O类车辆(不限定车辆动力系统,例如火花点火发动机、柴油发动机、电动机)。
GB/T 33014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电子部件对连续窄带辐射电骚扰的抗扰试验方法--带状线法。本部分适用于M、N、O、L类车辆(不限定车辆动力系统,例如火花点火发动机、柴油发动机、电动机)用电气/电子部件。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前向碰撞预警系统(以下简称FVCWS)的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本标准适用于曲率半径大于125 m的道路和机动车辆,包括轿车,卡车,客车与摩托车。
本标准为各种加速试验技术的应用提供指导,用于评估或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发现并减少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潜在故障模式,是确保产品可靠性的有效方式。加速试验方法的目的是在短时间内找出产品潜在的设计薄弱环节,提供产品的可靠性信息,实现产品必要的可靠性/可用性增长。本标准论述可修复与不可修复系统的加速试验。该方法可应用于概率比序贯试验、定时截尾试验以及可靠性增长/改进试验,这些试验测定的可靠性度量值可能与产品失效发生的标准概率值不同。本标准也进一步介绍加速试验或产品筛选方法,该方法用于识别由制造工艺导致的可危害产品可靠性的产品缺陷、产品因制造错误而引入的可能危害其可靠性的缺陷。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终端与扩展设备间进行数据通信的系统总体框架、协议构成、语义和语法、数据帧、消息帧和会话。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终端与扩展设备间通过485异步串行通信接口或控制器局域网络(CAN)进行通信。
GB/T 35789的本部分规定了安装在汽车上基于超高频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的机动车电子标识的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汽车上基于超高频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的机动车电子标识的设计、生产、试验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纳米钛酸钡的产品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以及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纳米钛酸钡粉体材料。该产品主要应用于多层陶瓷电容器(MLCC)介质、电子导电浆料添加剂、高介电常数有机复合材料的填料等。分子式:BaTiO<下标3>相对分子质量:233.20(按2007年相对原子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