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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限值和粪便处理卫生质量的监测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城乡户厕、粪便处理厂(场)和小型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效果的监督检测和卫生学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收购鲜梨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容许度、包装、标志和标签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鸭梨、雪花梨、酥梨、长把梨、大香水梨、茌梨、苹果梨、早酥梨、大冬果梨、巴梨、晚三吉梨、秋白梨、南果梨、库尔勒香梨、新世纪梨、黄金梨、丰水梨、爱宕梨、新高梨等主要鲜梨品种的商品收购。其他未列入的品种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鲜苹果各等级的质量要求、容许度、包装和外观及标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富士系、元帅系、金冠系、嘎拉系、藤牧1号、华夏、粉红女士、澳洲青苹、乔纳金、秦冠、国光、华冠、红将军、珊夏、王林等以鲜果供给消费者的苹果(Malus domestica Borkh.),用于加工的苹果除外。其他未列入的品种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工业常用的基本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工业生产、科研、教学及其他有关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汉字键盘输入用通用词语。 本标准适用于汉字键盘输入、方案优化和评测。中文信息处理的其他领域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消毒管理要求以及检查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按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医学评价的原则、对象、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影响医学评价。对于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承担环境水利医学评价的单位,可适当精选某些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奶牛场的环境与设施、动物卫生条件、奶牛引进要求、饲养卫生、饲养管理、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卫生、挤奶卫生、鲜奶盛装、贮藏及运输的卫生、免疫与消毒和监测、净化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奶牛饲养场及其所饲养的奶牛。其他奶牛饲养户(点)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各类鼠疫疫源地主要宿主、媒介、病原体及血清学各项监测标准,监测的质量控制及其技术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喜马拉雅旱獭、灰旱獭、长尾旱獭、蒙古旱獭,达乌尔黄鼠、阿拉善黄鼠、长尾黄鼠,长爪沙鼠,布氏田鼠,大绒鼠及家鼠(黄胸鼠)鼠疫疫源地的监测。监测以县(市、旗)为单位。
GB/T 16886的本部分给出了医疗器械潜在免疫毒性方面的免疫毒理学综述。本部分还给出了用于检验不同类型医疗器械免疫毒性的方法指南。本部分是根据过去几十年间由不同免疫毒理学专家组撰写的几种出版物给出的,免疫毒理学作为毒理学范畴内的一个独立分支在发展。附录A中描述了关于免疫毒性的当前认知状态,附录B给出了迄今为止与医疗器械相关的免疫毒理学临床经验概述。
本标准规定了集约化猪场防疫工作的基本内容、原则和方法,涉及猪场建设防疫要求、猪场管理防疫要求、卫生消毒、疫病诊断与监测、疫情处置、免疫、药物防治和疫病净化。本标准适用于不同规模的集约化猪场。
本标准规定了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采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采样。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及其排放和控制限值、处理工艺和消毒要求、取样与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及废气排放的控制,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验收后的排放管理。当医疗机构的办公区、非医疗生活区等污水与病区污水合流收集时,其综合污水排放均执行本标准。建有分流污水收集系统的医疗机构,其非病区生活区污水排放执行GB 8978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血站献血者健康检查的项目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一般血站对献血者的健康检查。本标准不适用于造血干细胞捐献、自身储血和治疗性单采。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防疫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防疫标准化及有关领域中基本术语和基本概念的统一理解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的流行病学、临床症状、病理变化等临床诊断,及样品采集与处理、病毒分离与鉴定、Real-time RT-PCR检测及病毒中和试验等实验室诊断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本标准适用于检测不同样品中的1型和2型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病毒、核酸及抗体水平。
本标准规定了狂犬病内基氏小体( negri bodies )检查、免疫荧光试验、小鼠和细胞培养物感染试验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易感动物的狂犬病的诊断和检疫。
本标准规定了伪狂犬病的血清中和试验、乳胶凝集试验、伪狂犬病病毒抗体ELISA(PrV-ELISA)、猪伪狂犬病gB-ELISA(阻断法)和gE-ELISA(阻断法)等抗体检测方法及病毒分离鉴定、聚合酶链式反应和家兔接种试验等病原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猪、牛、羊、犬、猫及其他易感动物的伪狂犬病诊断、检疫、免疫抗体评估和流行病学调查等。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布鲁氏菌病的临床诊断、血清学和病原学诊断的技术方法、操作程序和判定标准。本标准规定的流行特点、临床症状、病理变化适用于动物布鲁氏菌病的临床诊断。虎红平板凝集试验和间接酶联免疫吸附试验,适用于动物布鲁氏菌病的初筛试验;乳牛全乳环状试验,适用于泌乳母牛布鲁氏菌病的初筛试验;试管凝集试验、补体结合试验和竞争酶联免疫吸附试验适用于牛种、羊种和猪种布鲁氏菌病的血清学确诊;病原的显微镜检查、分离培养适用于布鲁氏菌病的病原学初步诊断;病原的鉴定和PCR试验适用于动物布鲁氏菌病的病原学确诊。本标准规定的乳牛全乳环状试验,不适用于检测患乳房炎及其他乳房疾病母牛的乳、初乳、脱脂乳和煮沸过的乳,也不适用于腐败、变酸和冻结过的乳。本标准规定的虎红平板凝集试验、试管凝集试验和补体结合试验,不适用于犬种和绵羊附睾种布鲁氏菌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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