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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规定了三相交流系统中的高压输变电设备和设施的相对地绝缘、相间绝缘和纵绝缘的额定耐受电压的选择原则,规定了这些设备的标准额定耐受电压、并给出了标准额定耐受电压的系列,额定耐受电压原则上宜从该系列中选取。 本部分适用于标称电压在1kV以上的三相交流系统。选取的额定耐受电压应与设备的高电压相关联。该关联仅是为了绝缘配合的目的。本部分中不包括对人员安全的要求。本部分的原则也适用于输电线路的绝缘配合,但其耐受电压值可以与本部分规定的标准定额耐受电压不同。在制定各设备标准时,应根据本部分的要求,规定适合于该类设备的额定耐受电压和试验程序。
GB/T 311的本部分将为正确执行GB 311.1—2012《绝缘配合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提供指导,以便经济合理地确定三相交流电力系统中输变电设备或成套装置的额定耐受电压、选取相应于设备高电压U<下标m>的标准绝缘水平。本部分与GB 311.1—2012相对应,适用于高压交流输变电设备的相对地绝缘、相间绝缘和纵绝缘,并按设备高电压分为两个范围,即范围I和范围II。与设备高电压的关联性仅是为了绝缘配合的目的,本部分不包括对人员安全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标称电压为1 kV以上的三相交流系统,给出或推荐的数值一般也仅适用于这些系统。但是,提供的基本原则对两相和单相电力系统也是适用的。在导则中强调结合具体工程研究绝缘配合,以合理确定绝缘水平的必要性,这对范围II的设备更有意义。本部分不考虑例行试验,有关例行试验由相关设备委员会规定。本部分的内容严格遵循GB 311.1—2012给出的绝缘配合的程序(GB 311.1—2012中图1)。本部分第2章至第5章与GB 311.1—2012图1中相应的框格对应,给出了如何掌握绝缘配合程序原则的详细信息,求取要求耐受电压。本部分强调,在绝缘配合程序的初阶段,必须充分考虑到运行中作用电压的所有起因、分类以及类型,与设备高电压的范围(范围I、范围II)无关。只有在程序的后阶段,在选取标准(额定)耐受电压时,采用了用标准耐受电压涵盖特殊运行作用电压的原则,给出了GB 311.1—2012中标准绝缘水平与设备高电压之间的对应关系。附录中给出了支撑标准正文阐述的原则
《绝缘配合》的本部分给出了无标准绝缘水平规定的高压直流(HVDC)换流站的绝缘配合程序的导则。本部分仅适用于高压交流电力系统中的高压直流部分,而不适用于工业用的换流设备。所给定的原理及规则仅适用绝缘配合目的。本部分不涉及对人身安全的要求。高压直流换流站换流器采用晶闸管阀串联或并联组成,并且换流过程采用特有的控制和保护方式,因而与交流变电站相比,对设备的过电压保护提出了特殊的要求。本部分给出了承受工频电压、直流电压、谐波电压和冲击电压的换流站设备过电压和绝缘配合的程序。提出了串联或并联避雷器的保护水平,优化避雷器配置的方案。给出了常规和背靠背直流换流站绝缘配合示例(见附录B、附录C)。本部分描述了换流站与常规变电站在绝缘配合的基本原理和设计目标上的差异。本部分仅涉及当前用于高压直流换流站过电压保护的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给出了避雷器基本特性、要求及运行中大过电压的计算过程;提出了典型的避雷器配置方案、避雷器应力以及确定该应力的方法。本部分包括了换流站交流场(不包括交流线路)和直流场设备的绝缘配合。由于线路和电缆对换流站设备绝缘配合有影响,所以也包括在内。尽管本部分用于普通高压直流系统(换流电压来自交流滤波器母线),但是绝缘配合主要原则也适用于附录D中电容换流(CCC)换流器和可控串补换流器(CSCC)及附录E中一些特殊的换流器结构。本部分讨论了有关电网换相换流器(LCC)的绝缘配合。本部分不包括柔性直流电压源换流器(VSC)。
GB/T 311的本部分规定了进行绝缘配合数字化计算的导则,并提出了普遍认可的建议:-电力系统的数字模型;-实施适用于数值计算的确定性法和统计法。本部分适用于给出进行绝缘配合的计算方法、建模和示例方面的资料,以便采用GB/T 311.2-2002中提出的方法,并按照GB/T 311.1-1997选取设备或装置的绝缘水平。
本标准规定了避雷器、低压电涌保护器及其所用功能元器件的专用术语,主要供制定标准、编写技术文件、翻译手册、教材、书刊等使用。
GB/T 2900的本部分规定了锅炉的专用名词术语。本部分适用于有关锅炉的技术文件及科技出版物。
本部分给出GB/T 3859.1涵盖的基本要求规范在不同情况下的应用导则,以使GB/T 3859.1中的规定以可控的形态适应于特殊应用。为便于使用GB/T 3859.1,在技术关键点处给出了背景信息。本部分主要涵盖电网换相变流器。就现行标准不可能提供必要的资料而言,本部分本身不是规范(除非涉及某些辅助部件)。
GB/T 6115的本部分规定了串联电容器组用保护设备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及试验、应用与运行导则等。本部分适用于每相10 Mvar以上的串联电容器组用的保护设备。保护设备是指防止电容器发生损坏或电容器故障扩大的器件、附属设备及技术措施。串联电容器部分的要求由GB/T 6115.1—2008给出,GB/T 6115.1—2008中第3章和10.6提及保护设备。本部分中涉及的保护设备如下:——过电压保护器;——保护用火花间隙;——非线性电阻器(可变电阻器);——旁路设备;——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放电限流阻尼设备;——电压互感器;——电流传感器;——耦合电容器;——信号柱;——光纤平台连接件;——继电保护、控制设备和平台对地通信设备。4.1对不同的过电压保护方案进行了举例说明。第5章给出串联电容器的应用和运行原则。第5章还给出故障状况的实例。本部分的目的是:——制定有关性能、试验和额定值的统一规则;——描述不同类型的过电压保护器;——规定安装和运行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有关阻波器的定义、工作条件、要求、试验和推荐值。 本标准适用于串接于高压和超高压交流电力线中的阻波器。该设备用以防止频率一般在40 kHz~500 kHz范围内的载波信号在电力系统各种条件下发生过度损耗,并使来自邻近载波的干扰降至小。 本标准不适用于为其他目的在高压电力线上的电感器以及用于交直流换流站的阻波器。用于交直流换流站的阻波器的有关资料参见附录A。
GB/T 11024的本部分规定了标称电压1 000 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的性能、试验、定额、安全要求、安装和运行导则。本部分适用于在标称电压1 000 V以上、频率15 Hz~60 Hz的交流电力系统中,专门用来提供无功功率、改善功率因数的电容器单元和电容器组。本部分还适用于拟在电力滤波电路中使用的电容器。交流滤波电容器的附加定义、要求和试验在附录B中给出。有内部熔丝保护的电容器的附加要求以及对内部熔丝的要求在GB/T 11024.4—2019中给出。有外部熔断器保护的电容器的要求以及对外部熔断器的要求在附录C中给出。本部分不适用于自愈式金属化电介质电容器。本部分也不包括下列电容器:——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力电容器[参见GB/T 3984(所有部分)];——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参见GB/T 6115(所有部分)];——电动机用电容器及其类似者[参见GB/T 3667(所有部分)];——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参见GB/T 19749(所有部分)];——标称电压1 000 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参见GB/T 12747(所有部分)和GB/T 17886(所有部分)];——荧光灯和放电灯用小型交流电容器(参见GB/T 18489和GB/T 18504);——电力电子电容器(参见GB/T 17702);——微波炉用电容器(参见GB/T 18939.1);——抑制无线电干扰用电容器;——拟在叠加有交流电压的直流电压下使用的电容器。各附件,诸如绝缘子、开关、互感器、外部熔断器等均符合相应的标准。本部分的目的如下:a) 阐述关于电容器单元和电容器组的性能、定额及电容器单元试验的统一规则;b) 阐述特殊的安全规则;c) 提供安装和运行导则。
GB/T 11024的本部分规定了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容器组的保护导则。本部分适用于符合GB/T 11024.1的电容器。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水电站机电设备运行条件、技术要求以及检查、交货、安装、运行和维护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装机容量50 MW及以下水电站的机电设备。本标准仅涉及供需双方之间关于机电设备的技术关系,不涉及土建工程、行政事务或商务。
GB 18802的本部分适用于连接到交流50 Hz~60 Hz、电压不超过1 000 V,或直流电压不超过1 500 V的SPD的选择、运行、安装位置和配合原理。
本部分适用于对受到雷电或其他瞬态过电压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电信和信号网络进行防护的电涌保护器(以下称为SPD--Surge protective device)。这些SPD的作用是对连接到系统标称电压高为交流1 000 V(有效值)、直流1 500 V的电信网络和信号网络的现代电子设备进行保护。
GB/T 18802的本部分适用于系统标称电压不超过交流1 000 V或直流1 500 V的电信、信号和低压电力配电网等所使用的气体放电管。气体放电管(GDT)定义为具有两个或三个金属电极的密封的单间隙或多间隙,内部的混合气体和压力可控,用于保护设备和/或人身不受瞬态过电压的危害。本部分包含了一系列用于确定二极或三极GDT电性能参数的试验判据、试验方法和试验回路。本部分既不是对完整的电涌保护器的技术要求,也不是在电子设备中使用气体放电管的全部技术要求,其中GDT的性能与电涌保护器耐受能力的精确配合是非常关键的。GB/T 18802的本部分:——不涉及安装及其对气体放电管性能的影响,给出的性能仅适用于按试验要求安装的GDT;——不涉及机械尺寸;——不涉及质量保证要求;——对于使用于高频(频率>30 MHz)的GDT来说可能还不够充分;——不涉及静电电压;——不涉及混合型的过压保护元件或组合型的GDT。
GB/T 18802的本部分适用于系统标称电压不超过交流1 000 V或直流1 500 V的电信、信号和低压电力配电网等所使用的气体放电管。气体放电管(GDT)定义为具有两个或三个金属电极的密封的单间隙或多间隙,内部的混合气体和压力可控,用于保护设备和/或人身不受瞬态过电压的危害。本部分提供了二极或三极气体放电管的特性及应用电路。本部分既不是对完整的电涌保护器的技术要求,也不是在电子设备中使用气体放电管的全部技术要求,其中气体放电管的性能与电涌保护器耐受能力的精确配合是非常关键的。GB/T 18802的本部分:——不涉及安装及其对气体放电管性能的影响,给出的性能仅适用于按试验要求安装的气体放电管;——不涉及机械尺寸;——不涉及质量保证要求;——对于使用于高频(频率>30 MHz)的GDT来说可能还不够充分;——不涉及静电电压;——不涉及混合型的过压保护元件或组合型的装置。
本部分是用于交流l 000 V及以下或直流l 500 V及以下供电线路、通信及信号系统中用来保护设备、人员或两者免受高的瞬态电压的危害的金属氧化物压敏电阻的试验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双电极MOV,不适用于混合装置。本规范也不考虑零配件及其安装对MOV特性的影响。所给出的特性仅适用于按试验所述的方式安装的MOV。
本部分适用于以钳制和保护的方式限制过电压和分流电涌电流而设计的电涌抑制晶闸管(TSS),特别适用于电信网络的电涌保护器件。 本部分包含的内容: ——术语、文字符号和定义; ——基本功能、形状和元器件结构; ——工作条件和失效模式; ——额定值验证和特性模式测量。
本标准规定了静止无功补偿装置(SVC)的现场试验及交接原则。 本标准不包括SVC系统组成部分的工厂试验及仿真试验。 SVC内部设备的现场试验、SVC子系统的现场试验及SVC全系统的现场交接应由供应商完成,SVC全系统的现场验收应由用户或双方协议进行。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晶闸管技术、应用在中压(MV)及以上输配电系统及工业环境中的SVC。
本标准适用于磁化特性为线性或非线性的高压直流输电用油浸式平波电抗器(以下简称平波电抗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 ——工业用平波电抗器; ——干式平波电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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