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400-640-9567|
机车车辆用避雷器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用接触网检测车(以下简称“检测车”)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和验收、备品备件与质量保证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标称电压为DC 750V或DC l500V,接触网供电,走行轨回流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用接触网检测车。
GB/T 25121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电子电容器的使用条件、质量要求和检验、过负载、安全要求、标识、安装和应用导则。本部分适用于轨道交通机车车辆中使用的电力电子电容器。本部分所涵盖的电容器的额定电压高到10 000 V。使用此类电容器系统的工作频率通常低于15 kHz,而脉冲频率可达到5倍~10倍的工作频率。电容器分为交流电容器和直流电容器。电容器作为部件安装在壳体中。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电容器:——频率在50 kHz及以下运行的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容器(见GB/T 3984.1和GB/T 3984.2);——交流电动机及类似应用的电容器(见GB/T 3667.1和GB/T 3667.2);——电力供电网中抑制一种或多种谐波的电路中使用的电容器;——荧光灯和放电灯用的小型交流电容器(见GB/T 18489和GB/T 18504);——抑制电磁干扰用的电容器(见GB/T 6346.14);——标称电压1 000 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见GB/T 11024.1、GB/T 11024.2、GB/T 11024.3和GB/T 11024.4);——标称电压1 000 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力电容器(见GB/T 12747.1和GB/T 12747.2);——标称电压1 000 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系统用非自愈式并联电力电容器(见GB/T 17886.1、GB/T 17886.2和GB/T 17886.3);——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见GB/T 6115.1、GB/T 6115.2、GB/T 6115.3和GB/T 6115.4);——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见GB/T 19749.1);——用于要求储存能量/大电流放电,如影印机和激光机中的电容器;——微波炉电容器(见GB/T 18939.1);——轨道交通之外的电力电子电容器(见GB/T 17702)。
GB/T 25890的本部分规定了直流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要求,适用于向公共轨道交通设施(如城轨车辆、有轨电车及无轨电车等)供电的额定电压不超过直流3000V的地面电气装置。本部分规定了GB/T 25890通用的基本要求。
GB/T 25890的本部分规定了隔离电流变送器和其他用于轨道交通直流设施和地面装置的电流测量设备的要求。变送器通常安装在配电盘一次侧设备的传感器或钢轨和二次侧设备之间,为输入和输出提供电气绝缘。
GB/T 25890的本部分规定了隔离电流变送器和其他用于轨道交通直流设施和地面装置的电压测量设备的要求。变送器通常安装在配电盘一次侧设备的传感器或钢轨和二次侧设备之间,为输入和输出提供电气绝缘。
GB/T 28026的本部分给出了交直流电力牵引供电系统的地面装置以及可能受牵引供电系统影响的地面设施的电气安全和保护措施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电力牵引供电系统地面装置维护工作中对电气安全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所有新建线路和既有线路更新改造的电力牵引供电系统,包括:——铁路;——导向式公共交通系统,例如:有轨电车、高架和地下的铁路、山区铁路、无轨电车系统及安装有接触网或接触轨的磁悬浮系统;——物料运输系统。本部分不适用于:——地下矿山牵引供电系统;——吊车,有轨运输平台和类似运输设备,临时建筑(例如:展会结构),因为这类设施目前尚无以接触网供电的先例,它们不会受牵引供电系统的影响;——悬式缆车;——缆索铁路。本部分不对维修作业规程进行规定。
由于交直流电力牵引供电系统间的相互作用,可能导致危险感应电压和电流对人体和设备造成伤害。GB/T 28026的本部分给出了交直流电力牵引供电系统的地面装置的电气安全和保护措施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电力牵引供电系统地面装置维护工作中对电气安全的要求。相互作用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交流和直流电力牵引供电系统的平行运行;——交流和直流电力牵引供电系统的交叉运行;——共用的轨道、建筑或其他构筑物;——交流和直流电力牵引供电系统间的过渡区段。本部分仅限于基频的电压和电流及其叠加部分,未涵盖有关辐射干扰的规定。本部分适用于所有新建线路、延长线和既有线更新改造的电力牵引供电系统,包括:——铁路;——导向式公共交通系统,例如:有轨电车、高架和地下的铁路、山区铁路、无轨电车系统及安装有接触网或接触轨的磁悬浮系统;——物料运输系统。本部分不适用于:——地下矿山牵引供电系统;——吊车、有轨运输平台和类似运输设备、临时建筑(例如:展会结构),因为这类设施目前尚无以接触网供电的先例,它们不会受牵引供电系统的影响;——悬式缆车;——缆索铁路;——维护工程。本部分中的规定也适用于因交流或直流电力牵引供电系统产生的危险电压或电流对非电力牵引线路的相互作用。
本标准描述了机车车辆在特定线路运行所需相互认可的程序,描述了干扰电流、列车检测系统电磁敏感度、牵引供电特性的测量方法以及程序。认可程序的结果成为“兼容性案例”的具有规范格式、满足兼容性条件的证明文件。 认可程序也适用于影响兼容性的机车车辆、牵引供电或列车检测系统的改进。 兼容性案例的范围限于证明机车车辆与列车检测系统特性(即限值)的兼容性。本标准中列车检测系统仅涉及轨道电路或车轮检测器。
GB/T 32350的本部分规定了轨道交通应用中的绝缘配合,适用于海拔1 400 m及以下(标称电压交流1 000 V、直流1 500 V以上的高压电工电子设备)或海拔2 000 m及以下(低压电工电子设备)的信号设备、机车车辆设备及相关地面设备。绝缘配合是设备之间及设备内部各部件之间绝缘的选择、尺寸确定和相互关系,在确定绝缘尺寸时考虑电气应力和环境条件,当电气应力和环境条件相同时,所确定的绝缘尺寸也相同。绝缘配合的目的是避免不必要的过大的绝缘尺寸。本部分规定了:--设备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要求;--绝缘配合试验的一般要求。上述术语“设备”指3.3所定义的“部分”,它可适用于系统、子系统、设备、设备的一部分,或者是等电位线的一种物理实现。本部分不涉及:--通过固体或液体的绝缘距离;--通过除空气之外的其他气体的绝缘距离;--通过非标准气压下的空气的绝缘距离;--在极端条件下使用的设备。本部分是产品标准的基础标准。然而,由于安全性和可靠性原因,如信号设备;或由于产品本身特殊的操作环境,如架空线已有标准或规定(如IEC 60913),产品标准可作调整以满足不同的要求。本部分规定了设备的介电试验(型式试验或例行试验),见附录B。
GB/T 32350的本部分规定了供电相关设备的瞬时过电压防护的仿真和/或试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地面装置(与变电站变压器次边相连)和与在GB/T 1402-2010中定义的牵引系统接触网相连的机车车辆设备;--与列车供电网连接的机车车辆设备。本部分不涉及暂时过电压。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可控或非可控电力阀、提供牵引电力的地面供电装置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器件受控于电流、电压或光的装置,并假设其中非双稳态器件采用开关模式工作。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和有导向的大运输量的系统(例如,有轨电车、轻轨系统、高架铁路和地铁、山区铁路、无轨电车)的地面装置。本标准适用于二极管整流器、可控整流器、逆变器和变频器。本标准不适用于起重机、铁路系统中转运平台和类似的运输设备、悬挂式车辆和缆索铁路。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市域快线120 km/h~160 km/h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类型、一般规定、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车体及内装设备、转向架、电气牵引系统、辅助电源系统、列车网络控制系统、制动和供风系统、空气调节及采暖系统、列车广播与乘客信息系统、列车车地通讯、安全设施、电磁兼容性、检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等。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市域快线120 km/h~160 km/h新设计、制造的车辆(以下简称市域快线车辆)。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Ⅲ、Ⅳ级标准轨距铁路的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库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易燃和可燃液体储运设施:1 石油化工企业厂区内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储运设施;2 油气田的油品站场(库);3 附属于输油管道的输油站场;4 地下水封石洞油库、地下盐穴石油库、自然洞石油库、人工开挖的储油洞库;5 独立的液化烃储存库(包括常温液化石油气储存库、低温液化烃储存库);6 液化天然气储存库;7 储罐总容量大于或等于1200000m<上标3>,仅储存原油的石油储备库。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特大型和大、中型露天煤矿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工程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地下铁道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本条是编制本标准的目的。本标准仅限于施工质量的验收,工程立项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本次修编将有关地下铁道工程的验收标准与施工标准分开,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体系,以统一地下铁道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新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前沿科学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抖音
中析研究所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快手
中析研究所
微视频
中析研究所
小红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