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400-640-9567|
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及系统.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本标准所列名词术语适用于电信各的生产、设计、施工、维护、管理、科研、教学、出版及援外等方面。
GB/T 2900的本部分规定了锅炉的专用名词术语。本部分适用于有关锅炉的技术文件及科技出版物。
本标准规定了电工术语中有关无线电通信的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涉及无线电通信的所有科技领域。
本部分规定了电气技术领域中使用的通用术语(如电学、磁学、电子学),由于连接和连接器件的通用术语,用于一般目的的电的和磁的器件的术语,如:电阻器、变压器、继电器等及与这些器件的试验运行条件相关的术语。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机车和电动车组额定功率的计算和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电力机车和电动车组额定功率的计算和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船舶系泊与航行试验的项目及其试验条件、试验内容及程序、试验记录与报告的一般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海洋船舶常规项目的试验。本标准规定以外的特殊装置与设备及海上移动平台的试验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渔船电子设备电源设计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作业方式渔船上安装的电子设备,如各种无线电通信设备、无线电导航设备、电子助渔仪器、船内通讯及报警系统、自动控制设备及电源变换装置等。
GBT 3859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可控和(或)不可控电子阀器件的所有半导体电力变流器和半导体电力开关的性能。电子阀器件主要有半导体器件,包括不可控器件(即整流二极管)和可控器件(即各种晶闸管和功率晶体管)。可控器件可反向阻断或反向导通,可借助电流、电压或光控制。假设非双稳器件在开关状态下工作。本部分主要从总体上规定对变流器的基本要求,以及适用于把交流电变换为直流电或把直流电变换为交流电的电网换相变流器的要求。假如其他类型的电力电子变流器尚无产品标准,本部分的内容也适用。这些特定的要求适用于进行功率变换、换相(例如:半导体自换相变流器)或特殊用途(例如:直流电动机传动用半导体变流器 )的半导体电力变流器,或已知特性的组合(例如:电传动机车车辆用直接直流变流器)。本部分适用于未被专用产品标准涵盖或特殊性能未被专用产品标准涵盖的所有电力变流器。电力变流器的专用产品标准应参考本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符合(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1974第V章要求的陀螺罗经的结构、性能和型式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电磁计程仪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由杆式或平面式传感器、模拟式或数字式显示器构成的船用电磁计程仪,适用于电磁计程仪的设计、生产和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电磁兼容在基本概念、骚扰波形、干扰控制测量、设备分类、接收机和发射机、功率控制及供电网阻抗和电压变化与闪烁等方面的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编写有关电磁兼容的各类标准及其他技术文献。
GB/T 5226的本部分适用于机械(包括协同工作的一组机械)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序电子设备及系统,而不适用于手提工作式机械。本部分所论及的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入处开始的(见5.1)。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 a.c.或1 500 V 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本部分不包括所有技术要求(如防护、联锁或控制),这些要求是其他标准或规则为保障人身免遭非电气伤害所需要的。对有特殊要求的各种类型机械对安全性可提出特殊要求。本部分具体适用于(但不限于)3.1.40所定义的机械电气设备。本部分未规定下述机械电气设备的附加和特殊要求:——露天(即建筑物或其他防护结构的外部)机械;——使用、处理或生产易爆材料(如油漆或锯末)的机械;——易爆易燃环境中使用的机械;——当加工或使用某种材料时会产生特殊风险的机械;——矿山机械;——缝纫机、缝制单元和缝制系统(包括在IEC 60204-31中);——起重机械(包括在IEC 60204-32中);——半导体设备(包括在IEC 60204-33中)。直接用电能作为加工手段的动力电路不属于GB/T 5226本部分的范围。
GB 5226的本部分适用于建设机械(包括协同工作的一组机械)的电气、电子设备及系统的特殊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1 000 V a.c.或1 500 V 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本部分未规定下述建设机械电气设备的附加和特殊技术要求:--使用、处理或生产易爆材料(如油漆或锯末)的机械;--易爆易燃环境中使用的机械;--当加工或使用某种材料时会产生特殊风险的机械。
GB/T 5226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业机器人用电气设备/系统的要求,包括一般要求、引入电源线端接法和切断开关、电击防护、电气设备的保护、等电位联结、控制电路和控制功能、操作板与控制器件、控制设备的位置和安装及电柜、导线和电缆、配线技术、电动机及其有关器件、插座和照明、标记和警告代号及参照代号、技术文件等。本部分适用于工业机器人(包括工业机器人系统/单元)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序电子设备及系统(以下简称“电气设备/系统”)的统计。本部分适用的工业机器人电气设备/系统或电气设备/系统的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AC 1 000 V或DC 1 500 V,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
GB/T 5226的本部分规定了半导体设备相关的制造、测量、组装和测试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设备及系统的安全要求。本部分所论及的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入处开始的(见5.1)。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1 000 Va.c.或1 500 V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对于更高的电压或频率,可能需要特殊的要求。本部分包括针对电气安全隐患的防护措施和针对非电气安全隐患的电气联锁保护电路,但不涵盖由其他标准或法规规定的对人身安全保护的所有要求(如化学品危险、机械危险、辐射危害)。每种类型的机械适应其特定要求以提供足够的安全。下列半导体制造设备的电气装置应提供附加和特殊技术要求:——使用、加工或生产易爆材料;——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当生产或使用某种材料时有特殊风险;——作为起重机械(包括在IEC 60204-32)。本部分不包括半导体设备的性能或功能特性规范。本部分不涉及对人类健康可能造成影响的源于半导体设备的排放(如电磁场,噪声)。本部分没有规定电磁兼容性(EMC)的要求。
GB/T 5226的本部分规定了机床电气设备及系统(简称“电气设备”)安全与验收的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机床电气设备及系统。
GB/T 5464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及其名称、含义和应用范围。本部分的图形符号适用于以下用途:——标识设备或其组成部分(如控制器或显示器);——指示功能状态或功能(如开、关、告警);——标示连接(如端子、接头);——提供包装信息(如包装物的标识、装卸说明);——提供设备的操作说明(如使用限制)。本部分的图形符号不适用于以下用途。——安全标记;——公共信息;——图样的简图;——产品技术文件。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自动操舵仪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船用自动操舵仪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救生衣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船舶和海上设施所配备救生衣灯的生产、检测和认可。
GB/T 6113规定了9 kHz~18 GHz频率范围骚扰的测量方法,本部分则规定了9 kHz~30 MHz频段的传导骚扰测量方法。使用CDNE测量时,频率范围为9 kHz~300 MHz。
前沿科学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抖音
中析研究所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快手
中析研究所
微视频
中析研究所
小红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