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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棉服装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以各种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共混物等为填充物,或以动物毛皮、人造毛皮等为里或制成活里,成批生产的棉服装。本标准不适用于填充物中含有羽绒羽毛的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职业的分类结构、类别、代码及说明。本标准适用于按职业分类的各种普查、调查统计及行政管理和国内外信息交流等。
本标准规定了羽绒羽毛检验的术语和定义、抽样及试样处理、检验和试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羽绒羽毛及其制品填充料的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羽绒羽毛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羽绒羽毛的生产、加工和贸易。
GB/T 20390的本部分规定了评定所有床上用品在施加阴燃的香烟时可点燃性的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放置在床垫上的床上用品,例如:——床垫罩;——衬布;——护理单和护理垫;——床单;——毯子;——电热毯;——被子和被套;——枕头(不考虑填充物的材质)和长枕;——枕头套。本部分不适用于床垫、床基和褥垫。
本标准规定了羽绒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羽绒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羽绒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向环境水体的排放行为。 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 , 其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拟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由建设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按前款的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机织婴幼儿床上用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料加工制成的婴幼儿床上用品。
本标准规定了羽绒烘千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t本标准适用于羽绒烘干机。
本标准规定了羽绒洗脱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t本标准适用于羽绒洗脱机。
本标准规定了进境羽毛羽绒的检疫抽样、检疫查验内容和要求、检疫查验方法和程序、结果判定规则及处理措施等。本标准适用于进境羽毛羽绒的检疫。
警告: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洗羽绒羽毛中烷基苯酚类及烷基苯酚聚氧乙烯醚类化合物的液相色谱(HPLC)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MS/MS)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水洗羽绒羽毛中烷基苯酚类及烷基苯酚聚氧乙烯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撞击法测定纺织品防钻绒性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制作羽绒制品用的各种织物。羽绒制品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采用。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多功能蓬松度仪测试羽毛绒蓬松度的抽样方案、试验方法和结果报告。本方法适用于采用多功能蓬松度仪测试各种品种、各种规格羽毛绒及其制品填充料的蓬松度。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生皮毛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监督管理方式、监督管理内容及不符合项处置。本标准适用于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生皮毛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装饰用化纤制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汽车装饰用化纤制品,其他用途的同类制品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化纤长丝免缝防钻绒织物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本标准适用于化纤长丝免缝防钻绒织物。
本标准规定了绗缝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具有一定压缩回弹性絮用纤维为填充物,并与各种纺织面料、里料经绗缝工艺制作生产的各类绗缝制品(如服装、家纺、装饰等各类绗缝制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用品及填充物含有羽绒或羽毛的服装类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机织配饰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配饰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配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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