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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基本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二次回路所用有或无继电器、量度继电器、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装置)及其接口设备等产品的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设备和集中控制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集中控制设备的测试方法、检验规则、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产品随行文件。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及其他工矿企业中不同容量变电站或发电厂所涉及的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设备和系统(以下简称集控设备和系统);作为制造厂商对该类产品进行设计、制造、测试、贮运及制定其产品标准的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远动终端设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设备供应和保证期限。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远动终端设备(以下简称为设备),变电站、电厂测控单元和数据转发设备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地区级电网的调度自动化系统。企业供电网及其他电网的调度自动化系统、变电站集中控制系统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线载波系统设计的基本方法,对有关慨念及原理作了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110~500kV交流电网单边带电力线载波系统,可作为系统设计的指导文件。35kV电网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输电线路继电保护装置(以下简称为“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保证期限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110 kV及以上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的交流输电线路继电保护装置,作为该类装置研制、设计、制造、试验、检验和应用的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制造和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与保护装置配合使用,用以传输命令信号的远方保护命令系统。本标准的目的是规定命令式远方保护设备的性能要求并提出试验方法建议。远方保护设备传送的信息可以是模拟的或数字的。 本标准所述的命令式远方保护设备可以是电力线载波设备;可以是与各种模拟通信系统,如电力线载波、无线电、光纤、租用电路、租用或专用电缆等连接的音频设备;也可以是与各种数字通信系统,如光纤、无线电、租用或专用数字电路等连接的数字设备。 命令式远方保护设备可以是单独的设备,也可以与保护装置组装在一起。 除进行远方保护设备本身的性能试验以外,对远方保护设备的电源也应进行试验。所有试验应为型式试验。 注:根据电工词汇(IEV),型式试验是对按某项设计制造的一台或多台产品进行的试验,目的在于证实产品的 设计是否达到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地理上广布的生产过程进行监视和控制,并以串行编码方式进行数据传输的远动设备及系统。 本标准也可供远方保护设备及系统,以及支持配电自动化系统的配电线载波系统参考采用。 本标准根据上述系统的各种组成部分规定了: 1)正常运行时接至系统各部分的电源的性能要求; 2)对电磁兼容性的低要求,这些要求用抗扰试验和发射测试电平来表示。在电磁兼容性方面,考虑了本标准所列各类设备运行的特有环境条件,其试验电平选自IEC有关EMC的基本文件所规定的严酷等级。关于EMC各项试验的试验程序、试验电路和合格判据,本标准指出了所需参考的IEC有关基本出版物。有关电磁兼容的保护和安装技术亦要参考基本出版物。
本标准适用于对地理上广布的生产过程进行监视和控制,并以串行编码方式进行数据传输的远动设备及系统。 本标准也适用于远方保护设备及系统、支持配电自动化系统(DAS)的配电线载波(DLC)通信系统和有关的通信设备,例如电力线载波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系统各组成部分的工作环境条件(气候、机械和其他非电影响因素)的等级。 本标准未考虑直接涉及火灾、爆炸和离子辐射的特殊环境条件。 任何未列入本标准的、但与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寿命有关的其他环境条件(包括那些涉及移动式设备的环境条件)的详细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本标准适用于对地理上广布的生产过程进行监视和控制,并以串行编码方式进行数据传输的远动设备及系统。
本标准系列应用于对地理上广布的生产过程进行监视和控制,并以串行编码方式进行数据传输的远动设备及系统。本标准的范围仅限于如电工委员会出版的870-1-1图2中所示的狭义的远动系统。
GB/T 17626的本部分规定了在运行条件下的设备主要对下述场所的脉冲磁场骚扰的抗扰度要求:—工业设施和发电厂;—中压和高压变电站。本部分的适用性是由安装在不同地点的设备,如第3章中所述出现的现象而决定。本部分不考虑在现场设施的电缆中或其他部分中的容性和感性耦合而引起的骚扰。与此有关的传导骚扰在其他EMC标准中考虑。本部分的目的是制定一个具有通用性和重复性的基准,以评价处于脉冲磁场中的家用、商业和工业用电气和电子设备的性能。本部分规定了下列几项:—推荐的试验等级;—试验设备;—试验配置;—试验程序。
本系列标准用于具有比特串行数据传输的远动设备和系统,用以对地理广域过程的监视和控制。本标准规定了具有单工和双工链路规约,报文传输工作的窗口尺寸为1的异步数据传输。 注:以后的描述中,有时把比特称为位。 本标准规定了由链路层和物理层提供给远动应用服务的基本要求。在满足规定的数据完整性要求情况下,特别规定了可变帧长或固定帧长的数据帧的编码、形成和同步。 规定的分组码适合于比特串行帧在二进制对称传输通道上传输。该二进制对称传输通道采用无记忆比特编码方法。这意味着每一个传输比特的信号规范和在这一比特之前所传输的信号无关。 注:除采用无记忆比特编码方法外,正在考虑其他的数据传输服务(例如数字脉冲宽度调制DPDM、HDl。C等)和窗1:1尺寸大于l的全双工链路规约。
本标准在完全遵从ISO协议栈的基础上,详细规定了控制中心间通过广域网和局域网交换实时数据的方法。它对集中式或分布式的体系结构均可提供支持。本标准覆盖的交换数据包括实时数据信号、控制操作、时间序列数据、调度计划、电能结算信息、远方程序控制和事件通知等多种类型。 虽然TASE.2的初衷是提供控制中心间的数据交换方法,但其使用并不仅限于此,它可以适用于有类似要求的其他领域,如:发电厂、工厂自动化、过程控制自动化等。 本标准既不规定具体的实现或产品,也不对计算机系统内实体的实现和接口加以限制。本标准对实现的外部可视的功能及其一致性要求进行规定。
本部分着重考虑与OSI参考模型第1至第4层有关的标准,具体目标如下: ——描述每层所起的作用与实现的功能; ——列出有关的ISO基本标准; ——对在本系列标准应用环境里使用的标准给出基本考虑和建议。 本部分描述在端系统(ES)和中介系统(IS)应用中使用的标准。ES包含所有OSI七层参考模型以及应用过程。IS是子网之间中介通信系统。ES和IS在IEC 60870-1-4和GB/Z 18700.5中考虑。 对每层执行的功能描述力求完整,但并非详尽无遗,更详细的资料请查阅GB/T 9387有关篇章以及ISO基本标准的列表。 其次,所列出的ISO标准是与每层有关的基本标准,同样,该列表也并非详尽无遗。 后,其基本考虑和建议是试图表达标准应用中包含的基本问题以及制定使用这些标准的基本方法。目的是为了规范其基本规则,这些规则是为了产生定义功能协议子集时所必需的明确、完整、详细的选择。功能协议子集是IEC 60870-6-5部分以及以后部分考虑的主题。 本部分是按OSI的层结构来组织的。 因为在下三层中协议的选择有很强的相互依赖性,因此将这3层编入本部分的相应章条中。这些章条是按传输网的类型组织的。 每一层包含内容如下: ——概述:简略说明层的功能以及在全部通信过程中的任务。 ——参考文献。 ——服务: · 标准中包含的服务和QoS参数列表。 · 选择和使用服务的指导和建议。 ——协议: · 有关标准中包含的协议分类、子集等列表。 · 选择和使用协议的指导和建议。
本部分(功能协议集,FP)定义在使用永久模拟或数字电路接入分组交换数据网(PSDN)的端系统(参考端系统)与另一个可使用永久或交换方式接入的端系统(兼容端系统)间OSI连接模式传输服务的条款。它们可能直接通过同一PSDN或通过OSI连接模式网络服务间接地连接在一起。 本功能协议集也定义参考端系统和兼容端系统间使用X.25子网连接到PSDN时的OSI连接模式网络服务的条款。 本功能协议集适用于支持OSI网络服务的环境。 在ISO分类中定义了传输协议类型的四组可选功能; TB组:包含传输协议类型0,2和4; TC组:包含传输协议类型0,和2; TD组:包含传输协议类型0; TE组:包含传输协议类型2。 TD组的实现(仅类型0)要求端系统不执行传输协议过程的任何复杂类型(类型2,3或4)操作。这类端系统仅与也实现类型0的传输协议过程的端系统交互工作。在一个端系统中其他组的实现(TB、TC或TE组)允许它与任何遵从ISO 8073的端系统交互工作。 本功能协议集建议在端系统中实现类型0、2和4。在ISO分类中的端系统可以参照协议子集TB1111(模拟访问)或TB1121(数字访问)以永久方式访问PSDN。 本部分的格式和ISO/IEC ISP中的一种契合。 这些ISP以多种方式定义。例如:在定义协议子集TB1111和TB1121时,本部分引用了第2章中三种不同的ISO/IEC ISP。 应按照ISO/IEC ISP 10609-1、ISO/IEC ISP 10609-5和ISO/IEC ISP 10609-9使用本部分。本部分定义了对ISP 10609的一些补充规定。这些补充规定主要与优先级管理和传输类型协商有关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电力牵引供电工程的劳动定员、定额、技能等级、人员配置和工作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电力牵引供电工程的劳动管理。
GB/T 19882的本部分描述了低压电力线载波抄表系统的系统总体结构;规定了低压电力线载波抄表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概念、系统的结构体系、基本功能和性能指标,及系统的开放性要求和数据操作流程。本部分适用于采用低压电力线载波通信方式的电能计量仪表数据抄收系统,对采用低压电力线载波通信方式的非电能计量仪表数据抄收系统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1000kV变电站监控系统的结构、硬软件配置要求、系统功能、性能指标及运行环境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交流1000kV变电站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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