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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及接地开关及其元件检测

发布日期: 2024-06-21 17:34:53 -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29日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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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11.1-2012绝缘配合.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

本部分规定了三相交流系统中的高压输变电设备和设施的相对地绝缘、相间绝缘和纵绝缘的额定耐受电压的选择原则,规定了这些设备的标准额定耐受电压、并给出了标准额定耐受电压的系列,额定耐受电压原则上宜从该系列中选取。 本部分适用于标称电压在1kV以上的三相交流系统。选取的额定耐受电压应与设备的高电压相关联。该关联仅是为了绝缘配合的目的。本部分中不包括对人员安全的要求。本部分的原则也适用于输电线路的绝缘配合,但其耐受电压值可以与本部分规定的标准定额耐受电压不同。在制定各设备标准时,应根据本部分的要求,规定适合于该类设备的额定耐受电压和试验程序。

GB/T 311.3-2017绝缘配合 第3部分:高压直流换流站绝缘配合程序

《绝缘配合》的本部分给出了无标准绝缘水平规定的高压直流(HVDC)换流站的绝缘配合程序的导则。本部分仅适用于高压交流电力系统中的高压直流部分,而不适用于工业用的换流设备。所给定的原理及规则仅适用绝缘配合目的。本部分不涉及对人身安全的要求。高压直流换流站换流器采用晶闸管阀串联或并联组成,并且换流过程采用特有的控制和保护方式,因而与交流变电站相比,对设备的过电压保护提出了特殊的要求。本部分给出了承受工频电压、直流电压、谐波电压和冲击电压的换流站设备过电压和绝缘配合的程序。提出了串联或并联避雷器的保护水平,优化避雷器配置的方案。给出了常规和背靠背直流换流站绝缘配合示例(见附录B、附录C)。本部分描述了换流站与常规变电站在绝缘配合的基本原理和设计目标上的差异。本部分仅涉及当前用于高压直流换流站过电压保护的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给出了避雷器基本特性、要求及运行中大过电压的计算过程;提出了典型的避雷器配置方案、避雷器应力以及确定该应力的方法。本部分包括了换流站交流场(不包括交流线路)和直流场设备的绝缘配合。由于线路和电缆对换流站设备绝缘配合有影响,所以也包括在内。尽管本部分用于普通高压直流系统(换流电压来自交流滤波器母线),但是绝缘配合主要原则也适用于附录D中电容换流(CCC)换流器和可控串补换流器(CSCC)及附录E中一些特殊的换流器结构。本部分讨论了有关电网换相换流器(LCC)的绝缘配合。本部分不包括柔性直流电压源换流器(VSC)。

GB/T 1984-2014高压交流断路器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安装在户内或户外且运行在频率50 Hz、电压为3 000 V及以上的系统中的交流断路器。本标准仅适用于三相系统中的三极断路器和单相系统中的单极断路器。用于单相系统中的两极断路器及用于频率低于50 Hz时应遵从制造厂和用户之间的协议。本标准也适用于断路器的操动机构和其辅助设备。然而,本标准不涉及仅依靠人力操动合闸机构的断路器,因为它不能规定额定短路关合电流,而且从安全的角度考虑,这种仅靠人力操作的方式是不应该提倡的。具有预定的极间不同期性的断路器见GB/T 30846 — 2014;具有单极自动重合闸功能的断路器包含在本标准的范围内。本标准不涉及用于电力牵引设备的移动电站中的断路器,它们包含在IEC 60077[1]<上标1)>中。安装在发电机和升压变压器之间的发电机断路器也不包含在本标准的范围内。感性负载开合包含在GB/T 29489—2013中。涉及具有机械脱扣装置或不能失效的装置的自脱扣断路器可参照本标准。与线路串联电容器及其保护设备并联作为旁路开关的断路器不包含在本标准的范围内。它们包含在 GB/T 28565—2012 和 IEC 60143-2[3]中。

GB/T 2900.20-2016电工术语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 2900的本部分规定了与额定电压3.6 kV及以上的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以下简称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有关的通用术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总装及其部件、开关装置及其部件、操作和特性参量等电工术语的定义。本部分适用于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负荷开关、旁路开关、转换开关、隔离断路器、重合器、分段器、接触器、起动器、组合电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等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高压交流熔断器的术语标准见GB/T 15166.1。

GB/T 3804-20173.6 kV~40.5 kV高压交流负荷开关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3.6 kV~40.5 kV,频率为50 Hz,安装于户内或户外且具有关合和开断电流额定值的三极交流负荷开关和隔离负荷开关。本标准也适用于三相系统用单极负荷开关。本标准也适用于这些负荷开关的操动机构及其辅助设备。隔离负荷开关的隔离功能也应满足GB/T 1985-2014。本标准不涉及仅依靠人力储能操作的负荷开关。本标准中的一般原则和规定也适用于单相系统中的单极负荷开关。绝缘试验以及关合和开断试验的要求应满足规定使用场合的要求。本标准规定了配电系统中使用的通用、专用和特殊用途负荷开关的要求。假设根据制造商的说明书进行分闸和合闸操作,开断操作后可以立刻进行一个关合操作,但是关合操作后不能立刻进行开断操作,因为开断的电流可能超过负荷开关的额定开断电流。

GB 5226.3-2005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1部分;电压高于1000Va.c.或1500Vd.c.但不超过36kV的高压设备的技术条件

GB 5226的本部分适用于电气和电子设备与机械系统,包括以协同方式在一起工作的一组机械,但不包括系统更高层次的方面(例:系统之间的通信)。  本部分可应用于额定电压高于1000Va.c.或1500Vd.c.。但不超过36kV和额定频率不超过200Hz的情况下工作的设备或设备的部件,对较高的电压或频率,需满足特殊要求。 在本部分中“高压设备”一词也覆盖了作为再高压下工作的设备整体中部分的低压设备。除非特别注明,本部分中的技术条件主要适用于高压下工作的部分。这些技术条件引用GB 5226.1-2002,亦适用于高压设备。 本部分所覆盖的电气设备是从电源到机械电气设备的连接点处开始的(见5.1)。 本部分是一个应用标准,不限制或约束技术进步。它不包括所有技术要求(如保护、联锁或控制),这些要求是其它标准或规则为保障人身免受非电气伤害所需要的。有特殊要求的各种类型机械对安全性可提出特殊要求。  本部分具体适用于,但不限于3.26所定义的机械。(附录A列出的机械,其电气设备属本部分范围) 下述机械的电气设备可以附加特殊技术要求: ——露天使用(例:在户外或其他的保护性建筑之外)的机械; ——使用、处理和生产易爆炸的物质(例:油漆或锯屑)的机械;  ——在易燃和易爆的环境中使用的机械; ——在使用或加工某种物质时存在着特殊危险的机械; ——矿山机械。 直接用电能作为加工手段的动力电路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GB 5959.2-2008电热装置的安全.第2部分:对电弧炉装置的特殊要求

GB 5959的本部分适用于如下电热装置:——直接电弧加热炉,如:直接电弧炉、埋弧炉、电弧加热钢包炉;——间接电弧加热炉。

GB/T 6115.1-2008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第1部分:总则

GB/T 6115的这一部分适用于拟串联连接在交流输电线路或配电线路中,成为频率为15Hz~60Hz的交流电力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的电容器单元和电容器组。本部分主要适用于输电。串联电容器单元和电容器组通常拟用于接入高压电力系统。本部分适用于整个电压范围。本部分不适用于自愈式金属化介质类型的电容器。下列电容器即使其与回路串联连接也不适用于本部分。——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容器(GB/T 3984.1);——交流电动机电容器(GB/T 3667.1);——电力电子电容器(GB/T 17702);——管型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线路用电容器(GB 18489和GB/T 18504)。绝缘子、开关、互感器、外部熔断器等附件的标准类型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本部分的目的是:——制定有关性能、试验和额定值的统一要求;——制定专门的安全规则;——提供安装和运行导则。

GB/T 6115.2-2017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 第2部分:串联电容器组用保护设备

GB/T 6115的本部分规定了串联电容器组用保护设备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及试验、应用与运行导则等。本部分适用于每相10 Mvar以上的串联电容器组用的保护设备。保护设备是指防止电容器发生损坏或电容器故障扩大的器件、附属设备及技术措施。串联电容器部分的要求由GB/T 6115.1—2008给出,GB/T 6115.1—2008中第3章和10.6提及保护设备。本部分中涉及的保护设备如下:——过电压保护器;——保护用火花间隙;——非线性电阻器(可变电阻器);——旁路设备;——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放电限流阻尼设备;——电压互感器;——电流传感器;——耦合电容器;——信号柱;——光纤平台连接件;——继电保护、控制设备和平台对地通信设备。4.1对不同的过电压保护方案进行了举例说明。第5章给出串联电容器的应用和运行原则。第5章还给出故障状况的实例。本部分的目的是:——制定有关性能、试验和额定值的统一规则;——描述不同类型的过电压保护器;——规定安装和运行导则。

GB/T 6115.4-2014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 第4部分:晶闸管控制的串联电容器

GB/T 6115的本部分规定了串联应用于输电线路的晶闸管控制的串联电容器(简称TCSC)装置的设计和试验。本部分适用于TCSC的晶闸管阀、电容器、电抗器的额定参数以及TCSC控制特性、保护特性、冷却系统和系统运行。

GB/T 8286-2017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以下简称移动变电站)及其各组成部分,即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器(以下简称干式变压器)、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高压负荷开关(以下简称高压负荷开关)或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高压真空开关(以下简称高压真空开关)、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电缆连接器(以下简称电缆连接器)和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低压侧馈电开关(以下简称低压侧馈电开关)或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低压侧保护箱(以下简称低压侧保护箱)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项目及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移动变电站及其专用的干式变压器、高压负荷开关或高压真空开关、电缆连接器和低压侧馈电开关或低压侧保护箱。

GB 9159-2008无线电发射设备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设计和结构要求,适当的情况下还规定了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熟练人员操作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包括出版物IEC 60244-1定义的设备正常工作所必须的任何辅助装置,适用于除下款规定外的所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和附属装置,包括组合单元和匹配网络,但不包括天线系统及与其相关联的馈线。本标准不适用于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而无保护接地的安全绝缘结构的发射设备。此类设备在 GB/T 12501—1990《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中称为n类设备,此类设备的标记参照附录B中 B2. 2的符号标记。本标准不保证当设备非正常工作时,在设备上工作的非熟练人员的安全。本标准的使用并不限于型式试验,还可用于设备安装之后的验收试验,设备部件变更后的试验,以及为保证设备在整个寿命期间的安全以适当的时间间隔所进行的试验。

GB/T 12668.501-2013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5-1部分:安全要求 电气、热和能量

GB 12668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调速电气传动系统或其元件有关电气、热和能量安全方面的要求。除接口要求外,本部分不覆盖被传动设备。本部分适用于包括电力变流设备、传动控制设备和电动机的调速电气传动系统。但不包括牵引传动和电动车辆传动,本部分适用于连接交流电源电压1 kV及以下,50 Hz或60 Hz的直流传动系统以及变流器输入或输出电压35 kV以下,50 Hz或60 Hz的交流传动系统。《调速电气传动系统》的其他部分涉及额定值的规定、电磁兼容性(EMC)及功能安全性等。如果用作电气传动系统(PDS)组成部分的设备符合相应环境下有关产品标准的安全要求,则本部分的范围不包括这些设备。例如,PDS中所使用的电动机就应当符合IEC 60034相关部分的要求。除非有特别规定,本部分的要求适用于PDS的所有部分,包括CDM/BDM(见图1)。

GB/T 13540-2009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抗震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抗震要求,并明确了采用分析、试验或者两者的组合验证抗震性能的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3 kV及以上、频率50 Hz及以下的电力系统中运行的户内和户外安装的所有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包括其与地面刚性连接的支撑构架。如果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不是地面安装的,例如安装在建筑物内,适用条件应根据用户和制造厂之间的协议。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抗震要求考虑了所有的辅助和控制设备,不论其是一体安装或独立安装。本标准给出了验证地面安装的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抗震性能的试验程序。适用时,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抗震性能需要进行验证。 本标准还对抗震性能的地面加速度水平进行了规定,并给出了适合于验证要求具有抗震能力的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性能的备选的方法。

GB/T 14810-2014额定电压72.5 kV及以上交流负荷开关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72.5 kV及以上、额定频率50 Hz、具有关合和开断电流额定值、用于户内和户外安装的三极交流负荷开关。本标准也适用于负荷开关的操动机构及其辅助设备。本标准的主要目标是确定输电系统中使用的负荷开关的要求。设计此用途的通用负荷开关以满足下述运行要求:--连续承载额定电流;--在规定的时间内承载短路电流;--开合有功负载电流;--开合空载变压器;--开合空载电缆、架空线路或母线的充电电流;--开合闭环回路;--关合短路电流。本标准的更高的目标是确定输电系统中使用的专用和特殊用途负荷开关的要求。专用负荷开关应满足上述的一种或多种运行工况。特殊用途负荷开关除满足通用负荷开关的一种或多种运行工况外,还应满足下述一种或多种工况:--开合单个电容器组;--开合背对背电容器组;--开合并联电抗器,包括从变压器一次侧开合二次侧或第三绕组侧并联电抗器;--要求提高的操作循环次数的工况;--在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中的接地故障条件下的开合。

GB/T 16637-2008轻型燃气轮机电气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燃气轮机成套设备(以下简称燃机设备)配套采用的电气设备应满足的技术要求,为电气设备的采购选型提供原则指导和基本准则。本标准适用于发电用燃机设备。机械驱动用燃机设备也可参照本标准,但不适用于直接驱动运输工具(车辆和船舶等)动力用的燃机设备。

GB/T 16926-2009高压交流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本标准适用于公用和工业配电系统中所用的负荷开关包括负荷隔离开关与限流熔断器功能组合的三极单元,设计能够具备: ——开断能力:在额定恢复电压下,开断直到并包括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任何电流; ——关合能力:在额定电压下关合额定短路开断电流适用的回路。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动机回路中的熔断器一断路器、熔断器一接触器组合电器,或者包含单个电容器组 负荷开关的组合电器。 本标准中,采用“组合”意味着组合电器中的各元件构成一个功能组件。某一给定型式的负荷开关和某一给定型式的熔断器的联合确定了一种型式的组合电器。 实际上,不同型式的熔断器可以和一种负荷开关组合,得到一系列具有不同特性的组合电器,特别与额定电流有关。进而,出于维修的目的,用户应该懂得可以和一台负荷开关组合的熔断器的类型而不影响对本标准的符合性,而且还应清楚这样的组合电器的相应特性。 负荷开关一熔断器组合电器是通过其型号以及由制造厂确定的一系列备选熔断器(即所谓的“参考的熔断器清单”)来确定。符合本标准的某一给定的组合电器意味着采用任一备选熔断器的每种组合电器都可以证明是符合本标准的。 装入熔断器是为了扩大组合电器的短路额定值,并使其超过单独用负荷开关时的短路额定值。安装撞击器,既为了依靠熔断器的动作使三相负荷开关自动分开,又可在故障电流大于小熔化电流、小熔断器小开断电流时正确操作。除熔断器的撞击器外,组合电器还可安装过流脱扣器或者并联脱扣器。 本标准适用于频率为50 Hz、标称电压3 kV及以上、35 kV及以下的三相交流系统中、户内或户外安装的组合电器。 熔断器应符合GB 15166.2。 负荷开关,包括它们特定的操动机构,考虑到熔断器的限流作用,除短时电流和短路关合要求外,应符合GB 3804。 成为组合电器一个完整部分的接地开关应符合GB 1985。

GB/T 18110-2016小型水电站机电设备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水电站机电设备运行条件、技术要求以及检查、交货、安装、运行和维护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装机容量50 MW及以下水电站的机电设备。本标准仅涉及供需双方之间关于机电设备的技术关系,不涉及土建工程、行政事务或商务。

GB/T 18482-2010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启动试运行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启动试运行试验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150MW及以上的混流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的启动试运行试验和交接验收。单机容量小于150MW的混流可逆式机组或其他型式的抽水蓄能机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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