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
非金属内饰材料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本标准提供了表面处理的一般类型及与此有关的术语和定义。本标准注重金属加工领域巾表面处理技术的实际应用。本标准不包括搪瓷和釉瓷、热喷涂、热浸镀锌的术语和定义,这些术语和定义已收录于词汇表或正在制定的相关词汇表中。大多数情况下,本标准不包括在表面处理和其他技术领域有相同含义的基本术语,也不包括化学、物理手册和词典中定义的基础术语。
本标准规定了硅抛光氧化绣生缺陷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硅抛光片表面区在模拟器件氧化工艺中绣生或增强的晶体缺陷的检测。硅单晶氧化绣生缺陷的检验也可参照此方法。
GB/T 6113的本部分给出了确定天线系数(AF)时的天线校准程序和相关信息,适用于辐射骚扰测量天线。AF受周围环境和其相对于发射源所在空间位置的影响。本部分所关注的天线校准旨在提供天线视轴方向上的自由空间AF,适用于9 kHz~18 GHz频率范围,包括的天线类型有:单极天线、环天线、偶极子天线、双锥天线、对数周期偶极子阵列(LPDA)天线、复合天线和喇叭天线。本部分还可作为每一种校准方法、校准布置和校准用测量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评估的指南。
本标准规定了运用光学显微镜检验测横断面,以测量金属覆盖层、氧化膜层和釉瓷或玻璃搪瓷覆盖层的局部厚度的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职业的分类结构、类别、代码及说明。本标准适用于按职业分类的各种普查、调查统计及行政管理和国内外信息交流等。
GB 7956的本部分规定了消防车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型号、通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各类消防车。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卫生陶瓷的分类、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卫生陶瓷的设计、生产、质量检验、贸易、科学研究、教学等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在含二氧化硫气氛和凝露条件下,材料或产品耐蚀性能的试验方法。木标准适用于金属覆盖层和无机覆盖层的腐蚀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涂料和清漆覆盖层的腐蚀试验。本试验结果不能直接作为被试验材料在使用时所遇到的各类环境中的耐蚀性指南,同样也不能作为不同材料在使用时相对耐蚀性的直接指导。
注意:本标准可能与的某些健康、安全和环境法规不-致,并且标准要求使用的-些物质和/或工艺,如果不采取合适的措施,会对健康产生危害。本标准没有讨论标准使用过程中涉及的任何健康危害、安全或环境的事项和法规。生产者、需方和/或标准使用者有责任建立合适可行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条例,并采取适当措施使其符合;地方和/或条例和法规的规定。遵从本标准不意味着免除法律义务。本标准规定了钢铁上经过处理的锌电镀层的要求。本标准的内容包含需方向电镀生产方提供的资料和电镀前;后热处理的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未加工成形的钢铁板材;带材和线材的锌电锾层;—密绕弹簧的锌电镀层;—非防护装饰性用途的锌电镀层。本标准没有规定电镀锌前基体金属的表面状态的要求,但基体金属表面的缺陷会对外观和膜层性能产生不利影响。螺纹件上电镀层的厚度可以通过螺纹等级或装配等尺寸要求加以限定。
本标准规定了在电镀锌层和电镀镉层上用于防腐蚀的铬酸盐转化膜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仅仅提供特殊颜色或为改善油漆附着强度的表面精饰。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气体铁路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材料、设计、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涂装与标记标识、出厂文件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钢制罐体的设计压力不小于0.1 MPa,且与走行装置永久性连接的标准轨距罐车。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罐车:a)罐体材料为有色金属或非金属的;b)罐体为真空绝热结构的;c)罐体为国防军事装备用有特殊要求的。本标准适用的罐车范围包括罐体、管路、安全附件、仪表及装卸附件,以及走行装置、走行装置与罐体的连接件等。罐体界定范围如下:a)罐体与管路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的坡口面;b)罐体与管路、安全附件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c)罐体开孔部分的端盖、端塞及其紧固件;d)罐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罐体主要受压元件包括筒体、封头以及公称直径不小于50 mm的接管(承压)、凸缘、法兰、法兰盖板等。管路包括所有与罐体相连接的管子与管件。
本标准规定了黑色和有色金属上的有或无底镀层的工程用铬电镀层的要求。电镀层标识提供了一种表示典型工程应用的铬电镀层的厚度的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黑色和有色金属上的工程用镍和镍合金电镀层的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镍为小组分的二元镍合金电镀层。标识提供了一种表示工程用镍及镍合金电镀层的类型和厚度的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基体上工程用铜电镀层的有关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用途的铜电镀层,例如在热处理零件表面起阻挡层作用的铜电镀层;拉拔丝加工过程中要求起减磨作用的铜电镀层;作锡镀层的底层防止基体金属扩散的铜电镀层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装饰性用途的铜电镀层和铜底层及电铸用铜镀层。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品防腐蚀和提高可焊性的锡镀层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品上标称纯锡镀层的要求。镀层可以是无光的、光亮的镀后状态,或电镀后以熔融方法进行熔流处理的状态。 本标准不适用于: a)螺纹零件; b)镀锡铜丝; c)未加工成型的板材、带材和线材上的锡镀层,或由它们制成的产品; d)螺旋形弹簧上的锡镀层; e)采用化学方法(浸、自催化或化学镀)获得的锡镀层; f)抗拉强度大于1000MPa(或相应硬度)的钢表面的锡镀层,因为这类钢电镀时会产生氢脆。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上有或无铜底镀层的镍+铬装饰性电镀层要求。本标准允许使用铜或者
本标准规定了电沉积金属覆盖层的计数检验抽样方案和程序。经供需双方同意,也适用于相关精饰的检验。 本标准的抽样方案适用于(但不限于)终产品、零件、工艺材料和库存精饰品的检验。本方案主要用于连续批,但也可用于孤立批。然而,本方案对孤立批提供的质量保证低于对连续批提供的保证。 本标准不适用于有电沉积金属覆盖层或经相关精饰的紧固件的抽样和检验。任何情况下,紧固件的检验程序在GB/T 90.1中作了规定。 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方案以1.5%和4.0%的接收质量限(AQL)为基础。如果产品规格中已有规定,其它的接收质量限也可使用。 也可根据检验的不同确定其抽样方案。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零(部)件镀覆前质量控制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零(部)件在电镀、化学镀、化学钝化、化学氧化、电化学氧化及其他镀覆前的质量控制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高强度钢零件低氢脆镀镉钛的质量检验要求、检验方法和镀前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高强度钢零件低氢脆镀镉钛的镀前和镀后质量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上经过处理的镉电镀层的要求。包括由需方提供给电镀方的信息,并包括镀层及对电镀前后热处理的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未加工成形的板材、带材或线材的镉电镀层;密绕弹簧的镉电镀层;或用途以外的保护性、自润滑性、延展性、导电性和低接触电阻的使用目的。本标准没有对电镀镉前基体金属的表面状况指定要求。螺纹件的镀层厚度会受到螺纹等级和配合等尺寸要求的限制。
前沿科学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抖音
中析研究所
微信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快手
中析研究所
微视频
中析研究所
小红书